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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77 頁-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14條 …動實施事項。二、辦理在職員警推廣教育學分班事宜。三、辦理各項警察專業研討或訓練。四、其他有關推廣教育事項。
-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17條 …責如下:一、教育方針擬訂事項。二、施政計畫決定事項。三、主持警察學術研究及發展事項。四、概算編製與預算分配之指示及決定事項。五、法令規章訂定、修正、廢止及重大疑義核釋事項。六、對外契約簽訂事項。七、指揮監督各單位工作推行…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擬任警察官人員,指應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舉行之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具中央警察大學、中央警官學校、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或臺灣警察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擬予任用之人員。中央警察大學、臺…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3條 擬任警察機關、學校警察官人員之查核事項,由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統一規劃,各警察機關、學校執行查核作業。擬任海岸巡防機關或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之查核事項,由擬任機關辦理。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4條 擬任警察官人員之查核項目如下:一、刑案紀錄資料。二、治安顧慮人口資料。三、曾服公職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紀錄。四、國籍、戶籍資料。五、學歷、經歷資料。六、受監護宣告資料。七、身心健康狀況。八、其他品德及忠誠資料。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5條 擬任機關、學校辦理查核工作,應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榜示錄取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曾任限期服務警(隊)員申請補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之教育訓練者,於核准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竣。擬任機關、學校…
- 行政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辦法 第6條 查核結果有本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一項各款不得任用為警察官情形者,擬任機關、學校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不服通知時,得依法提起訴願。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2條 …)得授權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本辦法所稱廠商以公司為限。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3條 …電擊器)、防暴網之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本部許可:一、申請書。二、負責人資料卡。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四、製造廠商應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售賣廠商應附經銷合約書及製造廠商許可文件影本。…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4條 …商,申請輸出警棍、警銬,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核准:一、申請(具結)書。二、輸入國家信用狀。三、外銷訂單(附中文譯本)。四、產品中文說明書。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六、許可文件影本。前項申請核准…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5條 …為限,每枝(付)均應烙印樣品字樣,並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報備列管。前項廠商向國外地區寄送警棍、警銬或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樣品,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核准,其寄送樣品每一國家或地區每次每種…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6條 …對象,於每月十日前填具上月製售月報表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轉報警政署備查。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7條 …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申請單位證明文…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8條 …(電擊器)或防暴網,應集中保管,並列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備查。異動時,亦同。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不得轉讓或借與他人使用,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核發警械執照。警械執照應每二年換領一次。持有人應…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9條 …廢止其許可,廠商應將原請領許可文件,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警政署註銷。原留存之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自行銷毀,並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監毀。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0條 …望相助組織歇業或解散時,應將警械執照繳回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註銷,並廢止其許可。原購置之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自行銷毀,並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監毀。前項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2條 警政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得對廠商、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實施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製造、售賣、保管及使用情形之檢查;必要時,並得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前項受檢單…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4條 …者,其所有或保管之警械應自行銷毀,並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監毀。
-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5條 …,應將其數量、規格及保管處所等相關事項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列管。前項防暴網保管及使用情形之檢查,準用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 行政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九條規定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應繳納證明書費用每份新臺幣一百元。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者,自第二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二十元。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1條 警察服制依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2條 警察制服分為禮服、常服及便服三種,現任警察人員依規定服用之。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3條 警察人員服用禮服時間如左:一、參加本國或友邦大典及宴會時。二、晉謁總統或友邦元首時。三、正式訪問或回訪友邦文武官員時。四、參加警察各種重要典禮或校閱部隊時。前項第四款禮服得以常服代之。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4條 警察人員平日執行職務及參加集會時,除以服用常服為適當者外,均得服用便服。但因任務需要,得不服用制服。依前項規定服用制服時,因氣候寒冷或下雨,得加服大衣或雨衣。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5條 警察制服式樣及應佩帶之標識,由內政部定之。前項警察制服及標識,由各級警察機關統籌製發。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6條 警察機關行政人員、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學校學員、學生、警察儀隊、警察樂隊、特殊作業之工作人員、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等人員;其服式、標識與警察人員之雨衣、雨鞋及執行特種勤務之服式,由內政部定之…
- 行政警察服制條例 第7條 警察服裝換季時間,由內政部警政署依各地氣候季節情形規定之。
- 行政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 第1條 為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並建立管理及運作機制,特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一條規定,設置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