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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2條 執行包裝作業之製造場所,應具備下列設備:一、衡量器及其他必要之分裝設備(如人工計數器或自動分裝設備等)。二、防濕用包裝設備。三、瓶栓或瓶用封蓋設備。四、半自動或自動印字設備。五、迴轉工作臺或普通作業臺。
  2. 行政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3條 第十二條至前條以外之其他劑型化粧品製造場所,應依化粧品種類、性質及其製程,準用本標準相關規定,設置必要設備。
  3. 行政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4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未依第五條、第十一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相關設備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說明;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設置之。
  4. 行政冷凍空調業之專任技術士訓練講習實施辦法 第4條 …課程包括下列事項:一、冷凍空調業之相關法規。二、冷凍空調設備製造之相關事項。三、冷凍空調設備施工、安裝、測試、維護或保養之相關事項。四、其他相關事項。
  5. 行政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第4條 …設計符合我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有關無障礙設計之概念。二、生產製造組:生產製造之產品符合我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有關無障礙設計之規定。曾參加甄選活動並獲得獎勵者,就同一得獎事由不得再次報名參選。
  6.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3條 …相關資產。管理機關利用前項資產或透過相關計畫所研發創作、生產製造之產品及其他相關權利,亦屬之。前二項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如係政府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所產出,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7.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2條 …一、再利用產品:指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加工製造之產品或直接使用於再利用用途,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進行流向追蹤者。二、環境監測義務人:指依本辦法規劃、執行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者;其應為使用再利…
  8.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9條 …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循環經濟、新農業產業。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高值化石化及紡織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三、資通訊服務業、積體電路設計業、電信業…
  9.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8條 臺灣品牌企業參與臺灣精品選拔之資格條件如下:一、企業製造或研發單位設於國內。二、企業之產品為上市未滿三年之量產工業產品,且已申請或已取得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認(驗)證或同等級國際認(驗)證。
  10.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條 …碟、可寫式光碟及可重寫式光碟。四、母版:指經由刻版機完成用於製造光碟之金屬碟。五、來源識別碼:指為識別光碟或母版之製造來源,而由主管機關核發之識別碼。六、事業:指以製造光碟或母版為業務之公司、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個…
  11.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4條 事業製造預錄式光碟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從事製造。事業製造空白光碟,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前二項申請許可及申報之程序、內容、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5條 …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五年者。二、曾受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未滿五年者。
  13.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6條 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許可字號。二、事業名稱、營業所及其負責人姓名、住所或居所。三、製造場所負責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四、製造場址。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應…
  14.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7條 事業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取得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後,經發現其申請許可資料有重大不實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15.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8條 事業應保存預錄式光碟之客戶訂單、權利人授權證明文件及所製造之預錄式光碟內容等資料,至少三年。
  16.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9條 事業製造預錄式光碟,應於製造許可文件上所載之場址為之。
  17.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9-1條 事業經國外合法授權製造專供輸出之預錄式光碟,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得製造、持有或輸出,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一、已取得外國權利人授權之證明文件者。二、輸出人具結未違反輸入國法令之規定者。前項專供輸出之預錄式光碟,不…
  18.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0條 事業製造預錄式光碟,除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製造許可外,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來源識別碼,始得從事製造。前項預錄式光碟,應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標示。依第一項核發之來源識別碼,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於預錄式光碟之壓…
  19.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1條 事業製造前條第一項預錄式光碟所需之母版,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來源識別碼,始得從事製造。前項母版,應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標示。依第一項核發之來源識別碼,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於母版之壓印標示。第一項及第二項來源識…
  20.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2條 製造機具之輸出或輸入,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前項製造機具之申報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出具查核公文,派員進入光碟、母版製造場所及其他有關處所,查核其有無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八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並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得請求警…
  22.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4條 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文件、來源識別碼之核發、製造機具輸出或輸入之申報與光碟、母版製造場所及其他有關處所之查核等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託或委辦其他行政機關辦理。
  23.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5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預錄式光碟之製造者,應令其停工、限其於十五日內申請許可,並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未停工或屆期未申請許可者,應再次令其停工,並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再不…
  24.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6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未於製造許可文件所載之場址製造預錄式光碟者,應令其停工,並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拒不遵從者,應再次令其停工,並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再不遵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25.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7條 …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申請核發來源識別碼而製造預錄式光碟者。二、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製造預錄式光碟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或為虛偽不實標示者。三、違反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將來源識別碼交由他人使用於預錄式光碟…
  26.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18條 …續限期申請補辦,至其申請補辦為止。違反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未將製造許可文件揭示於場址之明顯處所者,應限其於十五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其於十五日內改正;屆期仍未改正者,應按次限期…
  27.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0條 …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申請核發來源識別碼而製造母版者。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製造母版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或為虛偽不實標示者。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將來源識別碼交由他人使用於母版之壓印標示者。…
  28.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1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而輸出或輸入製造機具者,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其於十五日內補辦登記;屆期未補辦者,應按次限期補辦並連續處罰,至其完成補辦為止。
  29.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3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輸入之預錄式光碟製造機具,其所有權人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屆期未辦理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30.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6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從事製造預錄式光碟之事業,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領取製造許可文件;屆期未辦理者,視為未經許可。本條例施行前,已從事製造空白光碟之事業,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