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1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 / 8 頁
  1.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0條 …四條所定安全存量以上之儲油設備相關文件;其屬租用者,並應檢附租約證明。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檢附之文件。
  2.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19條 …計算;承租建築物者以相當於二個月租金之現金計算之;其擔保金於租約終止且承租人無違反租約情事時,始無息退還。第一項之租金,應逐期按約定繳款日繳納。
  3.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24條 承租人違反租約,而有終止事由者,主管機關得終止租約,收回出租之土地或建築物。前項收回之土地或建築物,主管機關應限期承租人回復原狀;逾期未辦理者,由主管機關訴請法院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原承租人負擔;…
  4.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32條 …息百分之六計算,擔保金以相當於三個月租金之現金計算;擔保金於租約終止且承租人無違反租約情事,並扣除回復原狀之費用後,始無息退還。
  5. 行政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10條 …應於園管局或分局通知核配出租土地之日起六十日內照核配面積簽訂租約,同時依約繳納租金。前項租約簽訂前,曾經核准先行使用土地者,其租金應溯自核准使用之日起計繳。
  6. 行政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15條 …完工通知到達之日起計收。(三)經園管局或分局於投資案核准後,租約簽訂前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者,應溯自核准使用之日起計收。二、短期土地租金:自簽訂短期土地租賃契約之日起計收。三、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一)已開發區域:自承租土地…
  7. 行政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18條 …四、逾期四個月仍不清繳租金、費用及違約金者,除追收外,得終止租約。前項逾期情形,園管局或分局應分別以書面通知承租人。
  8.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1條 …依第三十八條規定勒令出區。五、租借廠地期限屆滿,未續(另)訂租約。六、經有關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法人登記或專門技術人員之資格者。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結束在區內營業時,應向園管局或分局申請註銷其登記…
  9.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6條 …第一項土地興建建築物,積欠租金逾四個月者,園管局或分局得終止租約,收回租地,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條及土地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之限制。
  10.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自行興建建築物租售辦法 第6條 …二個月租金之金額。第一項租金應逐期依約定日期繳交;擔保金應於租約終止,且無應負擔保責任事由發生後三十日內,無息退還。租賃契約,應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雙方平均負擔。
  11. 行政經濟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4條 前條契約書內應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終止租約或撤銷地上權,己繳交之租金及權利金不得要求退還:一、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約規定繳交租金或地租金額達二年以上之總額。二、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都市計畫及其他法令規定使用土地…
  12. 行政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5條 …違反前條租售價格規定,土地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得依約定終止土地租約及解除投資開發興建契約;其土地上已興建完成之建築物,園管局或分局得依開發成本分五年買回。
  13.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遷離科技產業園區或經終止全部土地、建築物租約之當月起免繳管理費。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自結束在區內營業、經撤銷或廢止其在區內營業之登記或經終止土地、建築物租約之當月起免繳管理費。在區內營業之…
  14.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應於簽訂開發投資興建合約後三十日內簽訂土地租約,依約繳付租金。
  15.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租用之土地,應自土地租約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按核定開發投資興建計畫申請建造執照;不能於期限內申請時,應敘明理由申請延期,延期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園管局或分局除收回土地外,已繳租金及履約保…
  16.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管局或分局發生損害時,應依法負賠償責任,並由園管局或分局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及無償取得未完成建築物所有權,或由開發投資興建人自行拆除所有工事。
  17.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承租人於租約有效期間有以下情事之一者,園管局或分局應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已繳租金不予發還:一、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二、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逾四個月。四、承租人其他違反租賃契約之情事。前項租約終…
  18.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45條 …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限制;其終止租約或收回,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土地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限制;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者,不受民法第八百三十六條第一項撤銷地上權需積欠地租…
  19.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60條 …條第一項之公民營事業因違反投資興建契約,或前條興辦工業人違反租約時,致中央主管機關終止投資興建契約或租約,中央主管機關得收回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內之土地及相關設施、建築物,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所興建之相關設施及建築…
  20. 行政加工出口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2條 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以下簡稱社區土地)租金自簽訂租約之日起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或分局按月計收,每月租金之計收標準為該租地申報地價乘以百分之五為原則,除以十二個月,乘以該租地面積;土地屬委託代管者,其…
  21. 行政加工出口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4條 …完工通知到達之日起計收。(三)經園管局或分局於投資案核准後,租約簽訂前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者,應溯自核准使用之日起計收。二、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一)已開發區域:自承租土地或購用建築物訂約之日起計收。(二)開發中區域:自訂約…
  22. 行政加工出口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7條 …四、逾期四個月仍不清繳租金、費用及違約金者,除追收外,得終止租約。前項逾期情形,園管局或分局應分別以書面通知承租人。
  23.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款,並負擔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但經園管局或分局於投資案核准後,租約簽訂前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者,應溯自核准使用之日起繳納。前項在區內營業之事業預購新建之建築物者,以新建完工通知到達之日為核配起算日。
  24.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 第13條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租用土地自行興建建築物者,應於租約訂立後六個月內向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築許可,領有建造執照後,動工興建,並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
  25.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完工或未於核定之投資期限完成者,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得終止土地租約,並由園管局廢止其投資案,已繳租金不予退還,土地由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收回另行處理;如該地上已有工事或變更地貌之情形時,在區內營業之事業應於限期內恢復原狀;如…
  26.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出租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第7條 …二個月租金之金額。第一項租金應逐期依約定日期繳交;擔保金應於租約終止,且無應負擔保責任事由發生後三十日內,無息退還。租賃契約,應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雙方平均負擔。
  27.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5條 …、輸儲設備配置及其容量。六、處理工廠或輸儲設備屬租用者,檢附租約證明。經營天然氣進口事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二、接收站位址及卸收容量。三、進口及供應計畫。四、輸儲設備檢查合格…
  28.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4條 …上權與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辦理開發時,應訂定書面契約。前項租約或地上權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本條例第七條所定許可經營之期限。但非屬經營交通建設之土地,其存續期間得由主管機關依土地開發個案特性另定之。
  29.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終止土地地上權及租約時,得以該廢止興建或營運許可證明文件,單獨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
  30.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11條 本部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終止投資契約辦理終止租約或塗銷地上權時,得依契約及該終止投資契約證明文件,單獨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