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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9 頁-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1條 …規定取得特許實施權人,違反特許實施之目的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品種權人之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特許實施。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2條 任何人對具品種權之品種為銷售或其他方式行銷行為時,不論該品種之品種權期間是否屆滿,應使用該品種取得品種權之名稱。該名稱與其他商業名稱或商標同時標示時,需能明確辨識該名稱為品種名。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追蹤檢定具品種權之品種是否仍維持其原有性狀,得要求品種權人提供該品種之足量種苗或其他必要資訊。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4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第二十條及前條所定之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為之;其委任或委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5條 品種名稱不符合第十三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定相當期間,要求品種權人另提適當名稱。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6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品種權當然消滅:一、品種權期滿時,自期滿之次日起消滅。二、品種權人拋棄時,自其書面表示送達中央主管機關之日起;書面表示記載特定之日者,自該特定日起消滅。三、品種權人逾補繳年費期限仍不繳費時,品種權自原繳…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申請或依職權撤銷品種權:一、具品種權之品種,不符第十二條規定。二、品種權由無申請權之人取得。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品種權:一、經取得權利後,該具品種權之品種,…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8條 任何人對品種權認有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情事者,得附具理由及證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或廢止。但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撤銷之申請人,以對該品種有申請權者為限。依前條第一項撤銷品種權者,該品種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39條 品種權之變更、特許實施、授權、設定質權、消滅、撤銷、廢止及其他應公告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公告之。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40條 品種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於品種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排除其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對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品種權者,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品種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依前項規定為請求時,對於侵害品種權之物或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41條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品種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得就其利用該品種或其從屬品種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利用前述品種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二、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侵…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42條 關於品種權之民事訴訟,在品種權撤銷或廢止案確定前,得停止審判。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46條 …之種苗,應於其包裝、容器或標籤上,以中文為主,並附上羅馬字母品種名稱,標示下列事項:一、種苗業者名稱及地址。二、種類及中文品種名稱或品種權登記證號。三、生產地。四、重量或數量。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之事項。前項第二…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51條 …情形,得予限制或禁止:一、因國際條約、貿易協定或基於保護植物品種之權利、治安、衛生、環境與生態保護或政策需要,得限制輸出入。二、有妨害國家安全、利益或影響農產業整體發展者,得禁止輸出入。前項限制或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56條 …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使用該品種取得品種權之名稱。二、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登記即行營業。主管機關依前項第二款處分時,並得命令行為人停業,拒不停業者,得按月處罰。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61條 品種權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經核准品種權者,其權利人應繳證書費及年費。經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年費後,始予公告品種權,並發給證書。第二年以後之年費,應於屆期前繳納;未於應繳納年費之期間內繳費者,得自期滿之日起六個月…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62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未審定之品種權申請案,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辦理。本法修正施行之日,品種權仍存續者,其品種權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辦理。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所為品種權之各項申請及種苗業登記之申請,應向主管機關以我國文字書面提出。前項申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係外文者,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我國文字譯本或節譯本。各項申請書及檢附之文件,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植物種類及其學名。三、建議公告之理由。四、該植物種類主要栽培品種之性狀表。五、繁殖方法。六、栽培方法。七、建議人之簽名或蓋章。八、提出日期。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因繼承、受讓品種申請權或品種權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一、繼承: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二、受讓:讓與契約書或讓與人出具之證明文件。公司因併購而承受者,其併購之證明文件。前項繼承或受讓為品種權者…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品種權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植物種類、學名及品種名稱。二、申請人之國籍、姓名、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三、育種者之姓名、住、居所。四、有委任代…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申請人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品種權主張下列事項者,應於申請時聲明之:一、未超過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期間。二、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主張優先權者,應載明第一次申請品種權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申請案號及申請日。三、不…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品種來源為國外育成者,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限期檢附外國申請案號檢索資料或審查結果資料;屆期未提供時,依現有資料審查。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申請品種權主張優先權者,其申請書之記載事項或證明文件不完備,經通知補正時,該補正部分已見於主張優先權之先申請案,以原申請日為申請日。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所為品種權之核准公告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案之編號及日期。二、公開案號及日期。三、證書號碼及發證日期。四、植物種類、學名及品種名稱。五、品種特性概要。六、品種權人姓名或名稱。七、權利…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品種權授權他人實施,應由品種權人或被授權人以書面,並檢附授權契約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前項授權契約或證明文件,應載明授權地域及期間。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品種權質權之設定、變更、消滅,品種權人或質權人應以書面,並檢附品種權證書及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一、質權設定登記者,其質權設定契約書。二、質權變更登記者,其變更證明文件。三、質權消滅登記者,其債權清償證明文件或…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申請特許實施品種權者,申請人應載明理由,並檢附實施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依本法第三十條第八項或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廢止特許實施品種權者,申請人應載明廢止之理由,並檢附證明文件。
- 行政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品種權人拋棄品種權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一、被拋棄品種權之植物種類及品種名稱。二、證書號碼及發證日期。三、拋棄人之國籍、姓名、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