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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38條 …訴人與學校相關人員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者,應避免其對質。三、就學生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但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者,不在此限。四、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再申訴人及學校相關人員配合調查及提供資料時,應以…
  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2條 …他工作人員對於評議、表決及其他委員個別意見,應嚴守秘密;涉及學生隱私之再申訴案及再申訴人之基本資料,均應予以保密。
  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4條 …已撤回之再申訴案件,就同一案件再提起再申訴。七、其他依法非屬學生再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
  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2條 本辦法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之規定,除於本章已有規定者外,其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性質不相牴觸者,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準用之。
  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3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國中小申評會)。國中小申評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五人,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一、家長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五分之一。二、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
  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4條 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附設國民小學部學生申訴案件之評議,應由第二條規定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評會辦理。前項申評會評議附設國民中學部、附設國民小學部學生申訴案件時,得設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學生代表,並應增聘家長代表…
  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5條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原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向原措施學校提出申訴;其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受理之國中小申評會,並通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
  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6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受理之再申評會,並通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四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其期間,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收受再申訴書之日期為準。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
  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7條 學生再申訴案件之評議,應由第二十八條規定之學校主管機關所設再申評會辦理。前項再申評會評議學生再申訴案件時,無須聘任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之相關學校學生代表。
  1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8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申訴評議決定書及再申訴評議決定書,應送達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1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9條 …四條第五項、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至第二十七條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之規定,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準用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二條至第五十二條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之規定,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
  1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0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及再申訴之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人才庫。各類專家學者如具備學生權利背景或專長者,應優先納入前項人才庫。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更新人才庫之資訊。人才庫人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
  1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2條 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學校得指定專人,依學生需求提供學生申訴諮詢。
  1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5條 …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前,尚未終結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申訴、再申訴及訴願案件,其以後之程序,依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生效之規定辦理。
  1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學習評量,應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生適性發展為目的,並作為教師教學及輔導之依據。
  1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3條 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包括學業成績評量及德行評量。
  1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4條 …績評量,採百分制評定,並得註記質性文字描述。學業成績評量,按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兼顧科目認知、技能及情意之教學目標,採多元評量方式,並於日常及定期為之;其各科目日常及定期學業成績評量之占分比率,由學校定之。前項多元評…
  1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6條 學生於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因故不能參加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之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學校得審酌其請假事由後,准予補行考試或採其他方式評量之;其評量方式、成績採計及登錄,由學校定之。
  1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7條 …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之;學生各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依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應予補考者,其該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以其該科目該學年各學期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計算,不得與該科目重修或補修後之…
  2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8條 學業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其及格基準規定如下:一、一般學生:以六十分為及格。二、依各種升學優待辦法規定入學之原住民學生、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退伍軍人、僑生、蒙藏學生、外國學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
  2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9條 學生因其居住地區或就讀學校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其他重大變故情形,學校認有調整前條所定學業成績及格基準之必要者,得擬具計畫,經各該特定科目教學研究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調整之,並妥為保存;其調整後之成績及格…
  2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0條 學生學期學業成績達第八條或前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授予學分。學生學期學業成績未達第八條或前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其成績達下列基準者,學校應予補考:一、及格基準分數為五十分至六十分者:四十分。二、及格基準分數為四十分至四十…
  2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1條 學生於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各學期學業成績未達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得申請重修。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科目,學生未修習者,應予補修。轉學、轉科(學程)者,並得就應修習之部定必修及校訂…
  2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2條 學生依前條規定完成重修、補修後,其所得成績達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及格基準之科目,授予學分;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前項重修、補修後之科目成績登錄,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重修:達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及格基準者,依所定之及格基…
  2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3條 學生各該學年度第一學期取得之學期總學分數,未達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第二學期得由學校輔導其減修學分;其減修之相關規定,由學校定之。休學學生申請提前一學期復學者,準用前項規定。
  2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4條 學生各該學年度取得之學年總學分數,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得於學校規定日期前申請重讀;各該學年度取得之學年總學分數,應包括該學年度結束前補考、重修及補修後取得之學分。學生重讀前,各該學年度原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
  2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5條 學校應建置學生學習支援系統,並依日常及定期學業成績評量結果進行分析,作為學期中實施差異化教學及補救教學之依據,以輔導學生適性學習,發揮學生潛能;其實施基準及方式,由學校定之。
  2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6條 新生與轉學生入學前、轉科(學程)學生轉科(學程)前及休學學生復學前,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科目,經學校審查符合入學、轉入、轉科(學程)或復學時課程綱要之規定,或經測驗及格者,得列抵學分,該科目成績,以原成績或測驗成績登錄;未…
  2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7條 資賦優異學生得依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其辦理方式,應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3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7-1條 學生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或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依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之規定,取得保送專科學校二年制就讀或保送、推薦升入大學就讀資格者,得就與其選訓或參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