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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門馬祖建築法適用地區外建築物管理辦法 第2條 …用農舍。二、菇寮、花棚、養魚池及其他供農業使用之建築物。三、發展交通、設立學校及興辦其他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之建築物。四、原有建築物之修建或改建。前項第一款興建自用農舍之起造人,應具自耕農身分,且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耕地面積百…
  2.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3條 …調整徵收之額度,並不得低於應徵收額度之百分之五十:一、視地方發展計畫之需要,或配合整體國土計畫之推動。二、開發基地位於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劃設之得申請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擬具開發基地…
  3. 行政建築法 第73條 …建築物。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
  4.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4條 …築土地者,其可移出容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參考鄰近地區發展及土地公告現值評定情況擬訂,送該管都市計畫、國土計畫或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審定。送出基地屬古蹟定著者,第一項可移出容積應扣除非屬古蹟之已建築容積。送出基地屬歷史…
  5.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5條 …項第二款之建築基地,限於得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之城鄉發展地區土地,或得依區域計畫法規定申請開發許可之土地。
  6.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6條 …項第二款之建築基地,限於得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之城鄉發展地區土地,或得依區域計畫法規定申請開發許可之土地。
  7.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應考量地區發展密度、發展總量、建築基地面積、臨接道路功能及寬度、周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景觀及公共安全等條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
  8.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7條 …旁設有平整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者,得視實際需要設置。二、依都市發展、運輸特性及道路實際需要,設置行人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三、市中心區及密集住宅區之服務道路,配合行車需要規劃為單行道。
  9.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項規定辦理共同管道系統通盤檢討時應考量下列因素:一、配合都市發展或都市計畫之變更。二、配合交通設施之新建或道路系統之更新。三、配合共同管道系統網路之建立。四、管線事業機關(構)之建議。五、其他與共同管道系統有關之公共建設…
  10.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政區域及計畫地區範圍。三、計畫年期。四、計畫年期內人口及經濟發展之推計。五、住宅、商業、工業與其他土地使用之配置及管制。六、道路系統及相關建設計畫。七、現有管線系統。八、各類管線系統在計畫年期內之需求規模推計。九、實施建…
  11.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實際需要,係指配合都市發展、交通建設、管線建設、天然災害、事變或其他公共建設等需要。
  12.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共同管道發展政策及方案之釐訂。二、共同管道法規之訂定。三、共同管道技術之研究發展。四、配合國家重大工程,辦理共同管道建設。五、直轄市、縣(市)共同管道系統之核定。六、跨越直轄市與縣(市)或…
  13.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2條 市區道路修築時應將電線電纜地下化,依都市發展及需求規劃設置共同管道;設有共同管道之道路,應將原有管線納入共同管道。但經主管機關核定不宜納入者,不在此限。
  14. 行政住宅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二、相關計畫執行情形。三、社會經濟發展、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發展、都市計畫、產業、人口、住宅供需、財政狀況、住宅負擔能力、居住品質及原住民族文化需求。四、住宅發展課題、對策及工作項目。五、財務規劃…
  15.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為因應地方特色之發展,得就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規模、突出建築物牆面之距離,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範圍內另定規定;並得就其形狀、色彩及字體型式等事項,訂定設置規範。申請設置樹立廣告及招牌廣告時,直…
  16.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8條 …來水事業專營權,應依左列之規定審核之:一、符合自來水事業長期發展計劃者。二、工程計劃符合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及有關規定者。三、經營計劃切實合理,且符合公益上之要求者。四、供水區域與其他自來水事業供水區域無重複者。
  17.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一、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或城鄉發展地區,依附表一繳納審查費。但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填海造地使用許可,依附表二繳納審查費。二、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海洋資源地區,依附表三繳納審查費。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條 …築物、對公益上有必要之地下貫穿道等,但以不妨害地下公共設施之發展為限。五、高架道路橋面下之建築物。六、供公共通行上有必要之架空走廊,而無礙公共安全及交通者。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2條 …者,得作為法定空地或開放空間使用,不得配置建築物。但因地區之發展特性或特殊建築基地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另定適用規定者,不在此限。建築基地跨越山坡地與非山坡地時,其非山坡地範圍有礦場或坑道者,…
  20. 行政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 第2條 …重要公共設施、能源及水利之中長程或個別興辦事業計畫,涉及空間發展或土地使用計畫達一定規模者。前項一定規模認定原則如附表。
  21. 行政建築師法 第28-1條 為促進金門馬祖地區及澎湖縣之建築師公會發展,規定如下:一、建築師領得開業證書後,得加入金門馬祖地區、澎湖縣之建築師公會,不受前條第四項規定之限制;非加入該管金門馬祖地區、澎湖縣之建築師公會,不得於金門馬祖地區、澎湖縣執行…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3-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為因應當地發展特色及地方特殊環境需求,得就下列事項另定其設計、施工、構造或設備規定,報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後實施:一、私設通路及基地內通路。二、建築物及其附置物突出部分。但都市計畫法令有規定…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6條 …項。建築設計如有益於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衛生,且對於都市發展、建築藝術、施工技術或公益上確有重大貢獻,並經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認可者,得另定標準適用之。
  24.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8條 …建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及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但依第三條第二項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面積,超過同條第一項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之土地及建築物,不予減免:一、重…
  25.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條 …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26.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條 …下:一、國土計畫:指針對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為達成國土永續發展,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二、全國國土計畫:指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國土計畫。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指…
  27.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4條 …行及直轄市、縣(市)特殊性土地使用管制之擬定、執行。四、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五、其他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執行。
  28.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6條 …、國土規劃應配合國際公約及相關國際性規範,共同促進國土之永續發展。二、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三、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四、海洋資源…
  29.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7條 …事項:一、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或變更之審議。二、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審議。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造地施工計畫之審議。前二項審議事項,涉及原住民族土地者,應有原住民族代表…
  30.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9條 …之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範圍及計畫年期。二、國土永續發展目標。三、基本調查及發展預測。四、國土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策略。五、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條件、劃設順序、土地使用指導事項。六、部門空間發展策略。七、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