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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 159 頁-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6條 …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其所派駐在臺灣地區從事業務活動之人員。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0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應由經核准設立有案相關專業領域且領有組織及團體憑證或工商憑證之臺灣地區邀請單位代申請之。本章所稱專業交流,指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專業領域之活動…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4條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應由經核准設立有案且領有工商憑證之臺灣地區邀請單位代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交流:一、事業負責人或經理人。二、事業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48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要求先送經駐外機構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驗證;其在臺灣地區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亦得要求先送經外交部複驗。前項文件為外文者,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要求申請人檢附…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3條 …二項所定受委託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之分支機構申請時按捺指紋。未設立分支機構前或分支機構無按捺指紋設備者,得先予許可其申請,並於許可文件上註明須於入境查驗前補行按捺指紋;拒絕補行按捺者,廢止其許可,並拒絕其入境。二、申請人在…
- 行政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 第13條 …者,應經外交部複驗;於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前項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英文或中文譯本。外國公文書之驗證,符合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第十五條之一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 第2條 內政部應設立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金(以下簡稱補助金)專戶,作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申請補助金之用。檢察機關依法沒收之犯罪所得及追徵之價額,應即存(匯)入補助金專戶存管。
- 行政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設立並領取註冊登記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應將本計畫報請內政部備查;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許可設立並領取註冊登記證者,應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將本計畫報請備查。
-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8條 …進入臺灣地區,向下列單位申請:一、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並核轉移民署辦理。但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得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核發或逕向移民署申請。二、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
-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16條 …。十、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十一、有本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經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十二、在臺灣地區合…
-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20條 …港、澳門或海外地區製作之文書:一、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並核轉移民署辦理。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得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核發或逕向移民署申請。二、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2條 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設立分公司,應於依法辦妥分公司登記後,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移民署備查:一、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二、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3條 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之經營許可要件,準用我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經營許可之規定。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9條 …:一、註冊登記證申請書。二、由全國律師聯合會出具之律師事務所設立登記證明。三、獨資、合署或合夥之律師或法律事務所,其主持律師或負責營運管理之律師證書及加入地方律師公會證明之影本。前項所稱主持律師或負責營運管理之律師如下:…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0條 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其律師事務所設立分事務所,應於依法辦理分事務所設立登記後,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移民署備查:一、分事務所設立證明。二、常駐律師之律師證書及加入地方律師公會證明之影本。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1條 …申請延長三十日,並以一次為限。第十三條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之名稱、負責人或地址變更,準用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
- 行政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25條 …,向移民署申請許可:一、移民基金發行公司或移民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證明影本、移居國政府公告或核准之文件影本。二、雙方合作契約或授權證明文件影本。三、移民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四、填載申請許可辦理移民基金應記載項目之資料表。…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個月為限。前項審查結果,應以副本通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設立許可之主管機關。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必要事項。第一項業務檢查,得會同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許可設立之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評鑑方式為之,並得會同專家學者、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許可設立之主管機關為之。第一項評鑑成績分為優、甲、乙、丙及丁五等,其辦理方式、評鑑項目、內容、基準、計分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移民署訂定評鑑實施計畫,於實施評鑑十二…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除經許可之服務地點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架設或設置之網站或社群通訊軟體等官方網頁,及於經許可服務地點設立之招牌或看板,揭露法人全名及許可證號等資訊。前項揭露資訊之方式,不得有任何招攬或引誘商業交易之文字、圖片、影音資訊或行為。
-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定,租借或轉讓許可證予他人。四、違反第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五、四年內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受罰鍰處分二次以上。六、四年內違反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對受媒合雙方當事人…
- 行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2條 …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依第二項規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申請,核轉移民署辦理;無分支機構者,應由本人在臺灣地區之親屬或配偶或其等委託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代向移民署申請。三、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
- 行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30條 …譯本。無戶籍國民於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行政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工作計畫(格式一)之擬訂,應以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工作計畫應敘明計畫摘要、計畫緣由、計畫重點、經費需求及預期效益。
- 行政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工作報告(格式三)應敘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工作計畫如有以政府委辦或補助經費辦理者,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達成進度並評估其績效。
- 行政護照條例 第15條 …區、香港或澳門申請、換發或補發普通護照,應由本人親自至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辦理。前項但書所定情形,如有特殊原因無法由本人親自辦理者,得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委任代理人為之。護照申請、換發、補發之條件、方式、…
- 行政護照條例 第34條 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辦理護照業務,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 第7-1條 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內植晶片護照之費額,準用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三項之規定。前項機構或團體辦理護照規費業務,準用本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