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5條 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除經許可之服務地點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