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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7條 …入營前所欠之公私債務或出典之不動產,於在營服役期間如約定或法定期限屆滿無力清償或回贖時,其服役期間在一年以內者,得延至服役期滿後一年內清償或回贖之,其服役期間在一年以上者,得延至服役期滿後二年內清償或回贖之。前項所稱無力…
  2. 行政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9條 …房屋,於在營服役期間,如確係賴以維持生活或居住時,其約定或法定期限屆滿者,出租人或出典人不得終止契約或回贖典物。
  3.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3條 …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原分配員額、限制其申請之員額或於一定期間內不得提出申請:一、未依第五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書面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查。二、未依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服勤管理規定並送主管機關備查。三、有第十八條之一…
  4. 行政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12條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前項工作人員於接獲換保或退保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辦妥保證手續者,得予調整職務。
  5. 行政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第13條 …同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對役籍資料管理業務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每年對所屬役籍管理單位定期實施督導考核。前二項之檢查及考核得列入年度績效考核之評比。
  6. 行政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第37條 …郵戳為準。前項選舉結果之異議,選舉人或被選舉人於會議後或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7. 行政徵兵規則 第26條 …役軍事訓練之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因故未能於入伍訓練或專長訓練指定期間入營者,應俟緩徵原因消滅後,再行徵集入營接受未完成之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曾受軍官、士官教育遭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志願士兵基礎訓練退訓,屬停止徵集年次後經徵…
  8. 行政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4條 …役齡男子所持本國護照、外國護照入境時間合併計算之。下列情形所定期間,不列入前項居住期間計算:一、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返國就學者並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二、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因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
  9. 行政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8條 經核准暫緩徵兵處理者,於暫緩徵兵處理之原因消滅或已屆滿規定期限,應自原因消滅或屆滿規定期限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報。
  10. 行政商業團體法 第27條 會員大會分左列會議,均經理事會之決議,由理事長召集之:一、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二、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集之。前項會議,不能依法召集時,得由主管機關指定理事一…
  11. 行政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21條 …過三個月。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主管機關得公告於一定期間內,人民團體得暫緩辦理改選。
  12. 行政教育會法 第29條 …代表)大會分左列會議,均經理事會之決議,由理事長召集之:一、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二、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代表)五分之一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集之。前項會議,不能依法召集時,得由主管機關指定理事…
  13. 行政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29條 工商團體處理財務收支,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並應定期公告之。
  14. 行政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34條 工商團體之財務人員應依本辦法規定處理各項財務事宜,並依規定期限編造有關表報。
  15. 行政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35條 工商團體之財務查核分為定期查核及臨時查核,由監事會及主管機關執行之。
  16. 行政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36條 監事會於定期舉行監事會議時依規定之職權執行定期查核,必要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舉行臨時監事會議執行臨時查核。
  17. 行政人民團體法 第25條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
  18. 行政人民團體法 第29條 …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
  19. 行政工業團體法 第27條 會員大會分左列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之:一、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其召開日期,由理事會決議定之。二、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集之。前項會議不能依法召集時,得由主管…
  20. 行政工業團體法 第35條 …廠應將其資本額、生產工具、工人數額、產品數量及其他重要事項,定期報告所屬之工業同業公會。
  21. 行政人民團體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人民團體之獎勵,除第五條第一款情事配合定期考核評鑑辦理外,由人民團體填具請獎事實表(如附表),檢同有關證明文件陳報主管機關審定後獎勵之。前項考核評鑑之實施要點,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22. 行政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20條 社會團體處理財務收支,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並應定期公告之。
  23. 行政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22條 社會團體之財務查核由監事會為之。監事會於定期舉行監事會議時依規定之職權執行定期查核,必要時得舉行臨時監事會議執行臨時查核。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抽查社會團體之財務。
  24. 行政土地法 第20條 …央地政機關備查。外國人依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取得土地,應依核定期限及用途使用,因故未能依核定期限使用者,應敘明原因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其未依核定期限及用途使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通知送…
  25. 行政土地法 第29條 …前條規定限制時,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規定辦法,限令於一定期間內,將額外土地分劃出賣。不依前項規定分劃出賣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本法徵收之。前項徵收之補償地價,得斟酌情形搭給土地債券。
  26. 行政土地法 第38條 …之地方,應即依本法規定辦理土地總登記。前項土地總登記,謂於一定期間內就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之全部為土地登記。
  27. 行政土地法 第73-1條 …買或應買人所出最高價未達標售之最低價額者,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定期再標售,於再行標售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並準用第二項後段喪失占有權及租賃期限之規…
  28. 行政土地法 第89條 …縣(市)地政機關對於管轄區內之私有空地及荒地,得劃定區域,規定期限,強制依法使用。前項私有荒地,逾期不使用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照申報地價收買之。
  29. 行政土地法 第109條 …,於契約屆滿時,除出租人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繼續耕作,視為不定期限繼續契約。
  30. 行政土地法 第114條 依不定期限租用耕地之契約,僅得於有左列情形之一時終止之。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二、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時。三、出租人收回自耕時。四、耕地依法變更其使用時。五、違反民法第四百三十二條及第四百六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時。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