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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9條 本公司為應業務需要,得設各區管理處、各區工程處、各區水表修理場、員工訓練所,其暫行組織規程另定之。
  2.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14條 …依下列優先順序實施配售:一、救護車、消防車、軍用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專供公共使用之特種車及經政府徵調之民間車輛。二、政府機關及外國駐華機構之公務用汽、機車。三、公路及市區客運公共汽車。四、營業貨車。五、營業小客車。六…
  3.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17條 …船舶用油,必要時得僅售予航行至下一國外港口所需油量。二、海事工程船及公務用船舶用油,準用前款之規定。三、漁業動力用油,由當地漁政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配油基準辦理配購。四、其他船舶用油,準用第二十條第三款一般用油之規…
  4.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 第2條 …、河川、海堤區域之勘測、擬訂及管理事項。五、河川、排水與海堤工程之興辦、設計、用地取得、工務行政及監工事項。六、其他有關水利行政事項。
  5.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 第6條 各局置秘書一人,正工程司九人至十八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課長四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其中三人由正工程司兼任;副工程司八人至二十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工程員十八人至二十八人,課員三人至六人,職…
  6. 行政經濟部工業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發展策略之研擬及推動,工業區編定及廢止編定之審查,工業區開發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之督導及驗收,民間申請開發工業區開發計畫審查及輔導事宜,工業區更新計畫之研擬及推動,工業專用港之設置、規劃、設計、施工督導及經營管理,工業…
  7. 行政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取土方量計算表,酌以文字說明計算方法,並經依法登記執業之採礦工程技師或其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二、位於河川及水域土石或濱海及海域土石採取區者,應檢具歷年過磅單、銷售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於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三日修正…
  8. 行政礦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二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之限制,但國家公園管理處應於緊急工程開工一週內報內政部備查。
  9.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5條 工務課職掌如下:一、中央管河川、海堤、中央管排水年度工程計畫之執行事項。二、工程測量、設計、招標、發包之執行事項。三、工程契約書及工程經費預算之處理事項。四、工程施工、監造、督導考核、驗收、移交等事項。五、工程變更設計、…
  10.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7條 資產課職掌如下:一、關於水利工程用地調查、徵收、價購等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二、關於公有土地撥用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三、關於水利用地地籍清查、管理及河川浮覆地處理。四、關於河川私有地處理及水地重劃業務配合執行。五、關於…
  11.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13條 正工程司、副工程司、工程員、課員、辦事員、書記,各承其上級長官之命,處理其主辦之公務。
  12.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下列項目,應以第一種地線工程接地,並經常檢查其接地情形:一、變壓器之一次捲線與二次捲線間所設之非磁性金屬接觸預防板。二、電纜之鉛皮被覆及金屬管。三、電機設備之外殼。四、油氣儲存槽、塔槽、油泵、油氣壓縮機及灌裝設備與油氣輸…
  13.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92條 修護或改裝管線工程,需排放管內油氣或切焊管線時,應先檢查工作環境,備妥必要之消防器材,經測定確認安全後,始得實施。
  14.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94條 海域淺層鑽井工程施工時,於安裝防噴器之前應裝設導流器。但已鑽探之區域或地層,如證實淺層無天然油氣儲積時,可免裝設導流器。
  15. 行政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會置組長四人,視導、秘書、科長、工程師、管理師、工程員、管理員共四十二人,各組得分科辦事。另人事及會計各置主辦一人,如因業務需要佐理人員應就本會員額撥充之,以上所需工作人員就所定員額向內有關機構調兼或調用之。
  16.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23條 …二、與鄰接礦業權者協商同意書一份。三、開鑿井、隧通過鄰接礦區工程圖說五份。
  17.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39條 …下:一、探礦申請地概要。二、一般地質情形。三、探礦規劃。四、工程預定進度。五、搬運規劃。六、探勘金額。七、永續經營事項:(一)水土保持措施。(二)礦場安全措施。(三)礦害預防措施。八、礦業用地取得情形。九、探礦構想圖。十…
  18. 行政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   …──┼───────────────────┼───┤│製造工程工業│從事土木建築及相關之工程(已有專業公會││││者除外)之工業。││├──────┼───────────────────┼───┤│舊船解體工程│從事…
  19.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5條 …編校、其他有關國家標準之推行與國際合作事項。二、第二科: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及通信、機動車及航太工程、鐵道工程、造船工程、工業安全等類別國家標準之研究、擬訂、制定、修訂、轉訂、廢止、確認、調和、解釋及有關事…
  20.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62條 本局辦公房屋及宿舍由秘書室隨時察勘,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規定辦理之。
  21. 行政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9條 …檢核室掌理左列事項:一、各事業業務成果之檢核。二、各事業重要工程進度之檢核。三、各事業財務之追蹤稽查事項。四、其他有關業務財務檢核事項。
  22. 行政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15條 …置組長一人,副組長一至二人,各室置主任一人,安全管理員一人,工程師,管理師,工程員,管理員若干人,由本會就核定名額中派任之,各業務組室必要時得分科辦事。
  23.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3條 …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者。二、實施整地與工程就地取材者。三、礦業權者在礦區內採取同一礦床共生之土石者。四、因天災事變緊急搶修公共工程所需者。五、政府機關辦理重要工程所需者。六、磚、瓦或窯業,開採土石自…
  24.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7-1條 主管機關應公共工程進行及經濟發展需要,得選定地點會同水利、漁業、水土保持、交通、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與管理及其他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同意後,劃設土石採取專區。前項土石採取專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劃設者,應先報請中央主管…
  25.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10條 …明文件。第一項第三款土石採取計畫書圖,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採礦工程技師或其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
  26.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21條 經核定之土石採取計畫,如因工程防災或土石資源保育需為變更時,應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保護水道、水土保持及土地之整體有效利用,得就已核定之土石採取計畫逕為變更之。土石採取人因變更致受有…
  27. 行政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十條第三項所定其他相關專業技師,指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礦業安全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應用地質技師、測量技師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技師。本法第十條第三項所定技師,僅得就其執業範圍執行簽證;承辦…
  28.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2條 …,平衡區間水量水壓供給之業務事項。三、供水區域內新擴建及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相關業務事項。四、水源、貯水、導水、淨水、廢水處理、送配水機電各項設備之操作及維護事項。五、前款各項設備之修復及改善事項。六、檢漏、修漏之規劃…
  29.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4條 各區管理處置課長、主任、秘書、工程師、管理師、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工程員、業務員、課員。
  30.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8條 各區管理處設廠、所、隊,廠置廠長、所置主任、隊置隊長,由工程師或管理師兼任,廠、所、隊得視業務需要設股辦事,股長由工程員或業務員以上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