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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 57 頁-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66條 繼承人全部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中一或數繼承人依本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申請繼承取得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時,應俟其他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或已視為拋棄其繼承權後,始得申請繼承登記。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67條 本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不包括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所定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69條 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之大陸地區人民,經依本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據實申報或專案許可免予申報進入臺灣地區者,許可入境機關應即將申報書或專案許可免予申報書移送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備查。前項所定專案許可免予申…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72條 基於維護國境安全及國家利益,對大陸地區人民所為之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入境許可,得不附理由。
- 行政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第1條 為釐定受政府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受託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許可,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訂定協議之處理程序,特訂定本準則。
-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8-1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或具有控制能力之外國發行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書件送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後,轉報本會取得專案許可後始得申報補辦股票公開發行。依前…
-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9條 …開發行者。七、經本會發現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外國發行人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或對其具有控制能力,未經本會專案許可者。九、其他本會為保護公益認為有必要者。
- 行政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43條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犯前二條之罪者,亦適用之。
- 行政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51條 …之影音資料。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臺灣地區以外,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門之中華民國領土;所稱大陸地區人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民間團體,處理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往來有關事務時,其涉及外國人民或政府者,主管機關應洽商外交部意見。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一般之出境規定,係指規範臺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之相關法令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2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事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擬訂並公告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申請許可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為其成員,由各該主管機關受理;不能定其主管機關者,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確定之。各該主管機關受理…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各該主管機關審查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申請案,應審酌下列事項:一、各部會相關政策或大陸政策之需要。二、國家發展之需要。三、臺灣地區之產業健全發展或經營。四、有無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五、於大陸地區擔任職務…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本辦法之申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各該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書或檢附之證明文件,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二、各該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徵詢相關主管機關或相關專業團體之意見後,…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8條 …載事項,並得規定申請人應申報、備查或指定應為之事項。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許可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為其成員後,有前項經各該主管機關規定應申報、備查或指定應為之事項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檢具相關說明或…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10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各該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得定三年以下期間,不受理其申請案件:一、申請書或檢附之文件,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二、從事妨害國家安全、利…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許可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為其成員後,轉任或兼任大陸地區其他應經許可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應依本辦法規定提出申請。前項經許可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卸任…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已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且仍持續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行政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職務或為其成員許可管理辦法 第14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為其成員,應申請許可而未申請或經不予許可,或經依第十條規定撤銷或廢止許可,仍繼續其行為者,依本條例第九十條規定處罰之。前項受處罰人員具有退離職公務員身分者,各該主管機關…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會計師考試及格,領有會計師證書、取得會計師資格者,得充任會計師。本法施行前依法領有會計師證書者,仍得充任會計師。
- 行政會計師法 第14條 …定,停止執行會計師業務,屆一年仍未回復執行業務。六、中華民國人民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會計師經依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撤銷或廢止登記者,於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法之規定申請執業登記。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0條 …合會。省(市)會計師公會設於省(市)政府所在地。但經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於其他地區者,不在此限。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3條 會計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第三條會計師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6條 …會議十日前,召開理事會及監事會;應於會議五日前,函請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會計師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指導或監選。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7條 省(市)會計師公會應將下列各款事項,申報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會計師主管機關:一、會計師公會章程。二、會員名冊及會員之入會、退會。三、當選理事、監事人數及姓名。四、會員大會或理事會、監事會之開會時間、地點及會議紀錄。…
- 行政會計師法 第58條 省(市)會計師公會違反法令或會計師公會章程者,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分別予以下列處分:一、警告。二、撤銷其決議。三、整理。省(市)會計師公會整理時,得解散並重行組織之。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處分,會計師主管機關亦得為…
- 行政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之公務員年資退離給與及經費編列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