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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3 頁-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至驗證機構進行不定期查核,驗證機構不得拒絕。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終止委託審驗契約,並令其繳回認證證書及註銷其認證證書:一、違反電信管理法、行政程序法、審驗辦法或本辦法等法令規定。二、不符合第四條第二項各款條件。三、違反第八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四、…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驗證機構之委託審驗契約經主管機關暫停或終止時,驗證機構應於七日內將未完成之審驗案件交由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機構應於委託審驗契約終止日起一個月內將審驗案件之完整資料移交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驗證機構…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驗證機構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開立繳款憑條予審驗申請者向主管機關繳交費用。主管機關依委託審驗契約議定標準核支驗證機構委託費用。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5條 …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登錄或委託原驗證機關(構)登錄。前項委託原驗證機構登錄作業,原驗證機構暫停或終止審驗工作者,由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驗證機構辦理。電信終端設備經取得審驗證明者授權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依…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手冊或說明書載明操作方式。未依前三項規定辦理者,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得通知其敘明理由,並令其限期改正。自用電信終端設備經審驗合格者,申請者應將審驗合格標籤黏貼於電信終端設備本體明顯處。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8條 …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主管機關得指示驗證機構抽驗特定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前二項抽驗得由主管機關指定抽驗項目。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抽驗時,應於…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件、外接天線、資料或其電子檔案偽造或虛偽不實時,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得撤銷其審驗證明。取得審驗證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得廢止其審驗證明:一、經抽驗不符合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規定。二、以同一非隨插即用…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1條 …密需求時,得向原驗證機關(構)申請設定保密。但經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確認,其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業於國內、外公開陳列或販賣者,不受理其申請。申請設定保密者經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確認,其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4條 …互承認協定或協約規定,認可該國、該組織或其經濟體之測試機構或驗證機構,並承認其所簽發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檢驗報告或審驗證明之效力。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條 …型號,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或經本會認可委託之驗證機構(以下合併簡稱驗證機關(構))申請審驗之程序。三、符合性聲明:指由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聲明其所製造或輸入之電信終端設備符合第五條規定,並備妥相關文件向…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4條 …終端設備相互承認協定或協約者,本會得承認他國或他經濟組織體之驗證機構依該協定或協約規定所簽發之國外電信終端設備檢驗報告、驗證證明書或符合性聲明書之效力。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以下簡稱驗證機構)係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託辦理電信終端設備審驗工作之機構。前項委託辦理審驗電信終端設備之審驗類別、驗證類別及驗證項目,由本會公告之。驗證機構與本會簽訂電信終端設備…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擔任驗證機構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依法設立之本國法人、機構。二、未從事輸入、設計、製造或販賣前條所公告電信終端設備之驗證項目之相關業務。三、本會認證或經本會認可之本國實驗室認證組織認證之實驗室…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一、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申請書。二、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三、檢驗機構認證證書影本。四、驗證人員資格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五、申請人所屬驗證部門組織架構圖與功能說明表。六、申請人所屬驗證部門品…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驗證機構對於申請電信終端設備審驗案件(以下簡稱審驗案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為差別待遇。驗證機構辦理審驗案件時,應以驗證機構之名義為之。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驗證機構及其驗證人員不得從事輔導廠商或改變電信終端設備技術特性之相關工作。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驗證機構申請增列或減列電信終端設備審驗之審驗類別、驗證類別及驗證項目者,應依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申請及辦理委託審驗契約、認證證書之換發;換發之委託審驗契約、認證證書有效期間與原委託審驗契約、認證證書同。驗證機構認證證書記載…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驗證機構應依審驗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審驗作業、審定證明之核發、補發、換發、撤銷或廢止等事項,並於審驗案件完成之日起七個工作天內,將審驗案件資料傳送至本會指定位置。但外觀照片須保密者,得於國內、外公開陳列、販賣前再傳送。前項保…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0條 驗證機構依審驗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抽驗時,其抽驗件數每年至少一件且不得低於審驗案件合格件數之百分之五。必要時,本會得指示驗證機構抽驗特定之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辦理前項抽驗時,抽驗樣品應至少一件由其他驗證機構二年內審驗合格,…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會得派員至驗證機構進行不定期查核,驗證機構不得拒絕。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委託審驗契約之期間為三年。驗證機構如欲於期間屆滿後繼續辦理審驗工作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之二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一、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申請書。二、檢驗機構認證證書影本。三、驗證人員名冊。四、產品驗證制…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會得終止委託審驗契約,並令其繳回認證證書及註銷其認證證書:一、違反電信法、行政程序法、審驗辦法或本辦法等法令規定。二、受理申請審驗案件,無正當理由拒絕或差別待遇。三、核發之審定證明虛偽不實。驗…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驗證機構之委託審驗契約經本會終止時,驗證機構應將未完成之審驗案件交由本會指定之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機構應於委託審驗契約終止日起七日內將所有審驗案件相關之完整資料移交本會。前二項規定於驗證機構於委託審驗契約期間屆滿後,未申請…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驗證機構受理審驗案件時,應依本會所定收費標準開立繳款憑條,並交付申請審驗者。本會依委託審驗契約議定標準核支驗證機構委託費用。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驗證機構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工作。前項委託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類別、驗證類別及驗證項目,由主管機關公告之。驗證機構與主管機關簽訂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委託審驗契約(以下簡稱委託審驗契約),及取得主管機…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驗證機構應經認證組織認可其產品驗證制度符合CNS17065或ISO/IEC17065標準,並經主管機關委託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工作。申請擔任驗證機構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依法設立之本國法人或…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案,向主管機關申請為驗證機構: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驗證機構申請書。二、設立證明文件。三、測試機構符合CNS17025或ISO/IEC17025標準之證明文件。四、驗證人員之資格資料及相關證…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委託審驗契約之期間為三年。但驗證機構經認證組織認可其產品驗證制度符合CNS17065或ISO/IEC17065標準之認證有效期限先於委託審驗契約期限者,以該認證有效期限為委託審驗契約之期間屆滿日。驗證機構如欲於委託審驗契…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驗證機構辦理審驗工作,應遵守下列事項:一、驗證機構不得從事輔導廠商或改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技術特性之相關工作,且其組織運作及立場應維持公正獨立。二、驗證機構對於申請審驗案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