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路」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5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 / 19 頁
  1. 行政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6條 …護。四、存有個人資料之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於報廢或轉作其他用途時,應採適當防範措施以避免洩漏個人資料;其委託他人執行者,準用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2. 行政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7條 …針對保有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等媒介物之環境,應採取下列環境管理措施:一、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
  3.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3條 …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
  4.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2條 …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二、專利案件之審查、再審查、異議、舉發、撤銷、消滅及專利權之管理事項。三、商標申請…
  5.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11條 本局設電路布局權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分別處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三十六條及著作權法第八十二條所定事宜。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由局長聘任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本機關業務有關單位主管兼任之;所需工作人…
  6. 行政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
  7.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5條 …代理人登記及管理、專利權登記、專利權當然消滅、專利證書、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證書核發、專利案閱卷處理、專利年費處理、行政爭訟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二、第二科:專利案件程序審查、行政爭訟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三、第三科:新…
  8. 行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7條 …訊類專利案之再審查、異議、舉發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案件之處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之提請鑑定、調解及特許實施,專利審查基準之研擬、審查品質之檢討覆核及其他有關事項。三、第三科:機械、土木、醫學工程…
  9.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電路布局專責機關設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下列電路布局權之事項:一、法院囑託之鑑定。二、爭端之調解。三、特許實施。四、其他有關事項。
  11.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電路布局專責機關首長兼任;委員十人至十四人,任期二年,期滿得予續聘,由電路布局專責機關首長聘任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業務有關人員擔任之。前項代表機關出任之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12.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4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秘書一人至三人,由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業務有關人員調兼之,辦理本會一般行政事務。
  13.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8條 當事人對於下列電路布局權之爭端得向電路布局專責機關申請調解之:一、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之補償金。二、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之損害賠償。三、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之損害賠償。
  14.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9條 …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電路布局專責機關為之。
  15.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0條 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受理調解之申請後,應將申請書繕本送達他造當事人,並限期為是否接受調解之表示,逾期不為表示者,視為拒絕調解。調解申請經他造當事人接受者,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應提交本會調解。本會為辦理調解事項,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
  16.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1條 調解之申請,除前條第一項拒絕調解之情形外,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應定調解期日及地點,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場。他造當事人得於調解期日前,向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提出書面意見。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視為調解不…
  17.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2條 調解程序由調解委員於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指定之處所行之,得不公開。當事人兩造各得推舉一人至三人列席,協助調解。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當事人兩造同意得參加調解程序。
  18.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5條 調解成立時,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應作成調解書,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並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調解委員簽名或蓋章:一、當事人姓名、國籍、住、居所;如為法人,其名稱、事務所及其代表人姓名。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國籍、住、居所。三、有參…
  19.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7條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屬電路布局專責機關之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審查費;外縣市之委員並得支給差旅費。
  20.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8條 本會所需經費,於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年度預算中編列之。
  21.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9條 本會不對外行文;其決議事項經電路布局專責機關首長核定後,以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名義行之。
  22.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發電室、變電室、受電室及其他場所之高壓電路或坑內電纜、電線,應以顏色或其他明顯之方法分別標示其相別。
  23.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作業、活線作業及活線接近作業,應將作業期間、作業內容、作業之電路及接近於此電路之其他電路系統,告知該項作業之礦場作業人員,並應指定礦場機電安全督察員負責指揮、聯絡及各項安全措施。
  24.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室附近設避雷裝置,以防止雷擊或因異常電壓而發生事故。坑外架空電路如達相當長度時,亦應設避雷裝置。電信線路應有避雷裝置及保險絲盒等設備,以防止雷擊或電燈線、動力線接觸而發生事故。
  25.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礦場電路配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燈線及電信線應使用易於撓曲之電纜,並應置於不易撞擊之處。二、信號線對地電壓應在五十伏特以下。三、低壓動力線應使用易於撓曲之電纜或具有同等效力及強度之電線。四、高壓動力線應使用鉛包電纜…
  26.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78條 …或水柱計。但動力在二十馬力以下者,得免裝風壓計或水柱計。五、電路應獨立配裝,不得與其他電機設備之電路連接。六、應裝設減速、停轉之自動警報器。
  27.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02條 …人員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主要變壓設備或空氣壓縮機設置場所之電路應為專屬回路。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油脂應置於不燃性容器內,儲藏時,應予密閉並遠離機電設備。
  28.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21條 …用其他爆破方法。二、電雷管裝入炸藥前,應以安全導試驗器檢查其電路,電路不通者不得使用。三、電雷管裝入炸藥時,應於遠離電線、電機設備、鐵軌及運轉中機器等之安全處為之。四、裝填炸藥於砲孔時應使用木棒或竹桿,不得使用金屬棒或塑…
  29.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41條 電路或電機設備,應依其額定容量設置過負荷及短路保護裝置。
  30.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45條 …八公尺以上。二、不得與頂磐、坑壁、風門及支架等接觸。三、應在電路主要分歧點及適當距離設置開關。四、為防止饋電線彎曲部分鬆弛,應於適當距離設置拉線等適當措施;拉線長度應在○.六公尺以內,並應確實固定且與饋電線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