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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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3條 各級護理人員公會之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區域及會所所在地。二、宗旨、組織、任務或事業。三、會員之入會及出會。四、會員應納之會費及繳納期限。五、會員代表之產生及其任期。六、理事、監事名額、權限、任期及其選任、解任…
  2.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4條 護理人員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之處分:一、警告。二、撤銷其決議。三、撤免其理事、監事。四、限期整理。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處分,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
  3.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4-1條 直轄市、縣(市)護理人員公會對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章程及決議,有遵守義務。
  4.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5條 護理人員公會之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章程、理事會、監事會或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
  5.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5-2條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立案之護理人員公會全國聯合會,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四年內,依本法規定完成改組;已立案之省護理人員公會,應併辦理解散。
  6. 行政護理人員法 第55-3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護理人員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護理人員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護理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護理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及護理人員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
  7.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護理人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8.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四條規定請領護理人員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考試院頒發之護理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
  9.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護理人員證書滅失或毀損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護理人員證書損壞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連同原證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10.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護理人員停業、歇業,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備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執業執照及有關文件、資料,送由原發給執業執照機關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停業: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其執業執照。二、歇業:註銷其執業登記及執業…
  11.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護理人員執業時,應配戴身分識別證明或顯示足以識別其身分之標誌。
  12.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人為法人者,其名稱、事務所所在地及其代表人姓名。三、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證書字號及住址。四、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審核許可之床數、總樓地板面積、日期及字號。五、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訂定契…
  13.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護理機構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之資格條件,應具備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年資七年以上,或以護理師資格登記執業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年資四年以上。
  14. 行政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護理機構停業、歇業或受停業、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其所屬護理人員,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辦理停業、歇業或變更執業處所。
  15. 行政護理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9條 護理機構提供服務過程所蒐集之服務對象個人資料,應依本法、護理人員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並依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其注意事項。護理機構使用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服務對象個人資料時,應至…
  16.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護理人員法(以下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3條 …理機構:該法人。三、私立護理機構:(一)個人設置者: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二)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附設者:該法人。
  18.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4條 …可:一、地點變更。二、床數變更。三、前條第三款第一目負責資深護理人員變更。前項第三款情形,其新舊負責資深護理人員,簽訂概括承受全部權利義務契約者,得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免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許可。
  19.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7條 …許可設置或擴充文件。三、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四、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之證明文件。五、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六、設施、設備之項目。七、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與醫院所訂定之契約。八、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20. 行政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8條 …總會同意設置之會議紀錄,及該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函。四、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之證明文件。五、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六、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七、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21. 行政護理機構評鑑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護理人員法(以下稱本法)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2.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5條 …籌建立、管理家庭暴力電子資料庫,供法官、檢察官、警察、醫師、護理人員、心理師、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政府機關使用,並對被害人之身分予以保密。八、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業務,並提供輔導及補助。九、每四年對家庭暴力問題、防…
  23.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14條 …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醫療機構對被害人診療時,應有護理人員陪同,並應保護被害人之隱私,提供安全及合適之就醫環境。第一項驗傷診斷書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家庭暴力電子資料庫建立管理及使用辦法 第7條 前條以外之醫師、護理人員、心理師、社會工作人員及政府機關,辦理或處理家庭暴力事件有使用家庭暴力電子資料之必要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所需資料類別、內容及使用目的提出申請。但情形急迫者,得以傳真方式為之。前項申請,應向當地直…
  25. 行政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護理人員法第七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6. 行政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護理人員法(以下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護理人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第2條 …安寧及其他全人照護。於第一項第一款居家護理所內提供服務者,以護理人員為限。
  29. 行政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第7條 護理機構之負責資深護理人員,應督導其機構所屬護理人員及其他人員,善盡業務上必要之注意。
  30. 行政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第10條 …理救護車執行勤務有關事項。管理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醫師或護理人員。二、高級救護技術員。三、有三年以上服務經驗之中級救護技術員。管理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即指定合格之代理人,並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報請所在地衛生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