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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異常事件報告及立即通報作業辦法 第6條 …營者依前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後,並應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書面資料。事件發生後,於後續處理過程中有惡化之情事時,經營者應再依前條及前項規定辦理。
  2.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4條 …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憲法法庭;其適用範圍、程序、效力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當事人以科技設備傳送之書狀未依前項辦法為之者,不生書狀提出之效力。
  3.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16條 …編號、電話號碼及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當事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法院,效力與提出書狀同。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當事人書狀之格式、記載方法及效力之規則,由司法院定之。未依該規則為之者,法院得拒絕其書狀之提出…
  4.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53-1條 訴訟文書,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傳送與送達有同一之效力:一、應受送達人陳明已收領該文書者。二、訴訟關係人就特定訴訟文書聲請傳送者。前項傳送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5.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11-1條 …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審理之。前項情形,法院應徵詢當事人之意見。第一項情形,其期日通知書記載之應到處所為該設備所在處所…
  6.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05條 …得通知該證人到場陳述。證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以該設備訊問之。證人以書狀為陳述者,仍應具結,並將結文附於書狀,經公證人認證後提出。其以科技設備為訊問者,亦應於訊問…
  7.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63條 …文書外之物件有與文書相同之效用者準用之。文書或前項物件,須以科技設備始能呈現其內容或提出原件有事實上之困難者,得僅提出呈現其內容之書面並證明其內容與原件相符。前二項文書、物件或呈現其內容之書面,法院於必要時得命說明之。
  8.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08條 …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9.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2條 檢察官未聲請羈押或法院未予羈押或許可停止羈押,而對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者(以下簡稱受監控人),依本辦法之規定。
  10.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設備監控,係指運用一切適當之科技工具或設備系統,輔助查證受監控人於監控期間內是否遵守法院或檢察官所命事項,及記錄其於監控期間內之行蹤或活動,並藉由信息之傳送,通報法院、檢察署或其指定之人員。
  11.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4條 法院或檢察官定相當期間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或變更、延長或撤銷時,宜確實審酌原羈押、聲請羈押或替代羈押之目的、科技設備監控之性質、功能及效果、所涉犯罪之刑度、案件情節、訴訟進行之程度、被告之生活狀況、對被告之影響、有無…
  12.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5條 科技設備監控之實施,偵查中由檢察官、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指揮執行之,並宜注意受監控人及其同居家屬之名譽及身體、財產安全,避免逾必要之程度。
  13.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6條 法院及檢察署為辦理科技設備監控業務,應備置信息接收及其他必要之科技監控相關設備與器材,並得視需要以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辦理。
  14.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7條 法院及檢察署為辦理科技設備監控業務,得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建置監控設備、提供專業技術服務或囑託其協助實施。前項委託建置設備、提供服務或囑託協助實施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委託或囑託機關支付。
  15.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8條 …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依第五條指揮執行時,應核發記載下列事項之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以下簡稱命令書):一、受監控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或居所、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二、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法令依據。三、配戴監控設備之身體…
  16.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9條 …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該案移送或輔助偵查之司法警察機關、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其變更、延長或撤銷者,亦同。
  17.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10條 …、依指定之時間及地點接受監控設備之配戴、裝置或拆除。二、為使科技設備監控有效運作,依審判長、受命法官、檢察官或其指定人員指示,配合為必要之行為或反應。三、陳報隨身攜帶之行動電話號碼或其他得隨時聯繫之方式,且接受審判長、受…
  18.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11條 法院及檢察署應指定人員負責接收科技設備監控信息。前項人員接獲異常之監控信息者,應即進行判讀或確認;除異常狀況係設備本身因素所致,且已排除者外,並應儘速通報審判長、受命法官、檢察官或其他有代理權限之人為適當之處理。前項情形…
  19.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12條 受監控人於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遇有危及生命、身體安全或其他特殊緊急狀態,致未遵守第十條應遵守事項者,應於該狀態發生後,迅即以電話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法院或檢察署,並於三日內以書面陳報證明文件。
  20. 司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 第13條 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所得相關紀錄或資料,不得無故洩漏之。前項紀錄或資料,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審判或偵查案卷內。但法院或檢察官認有必要者,得調閱之。
  21.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86條 …開。前項應公開之程序,於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時,法院得以科技設備將開庭之聲音、影像傳送至同法院內適當空間之旁聽席公開行之。第八十四條第四項、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行公…
  22.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所在地法院,與行政訴訟事件繫屬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審理。本辦法所稱陳述人,係指法院得利用遠距審理,使其為陳述或受訊問之前項訴訟關係人。本辦法所…
  23.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7條 …端傳送至遠距端,經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將筆錄或其他文書以科技設備傳回法院端。陳述人依法應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者,由陳述人、遠距端法院或機關將結文以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端。前二項筆錄、結文或其他文書以科技設備傳送於法院端…
  24.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8條 依法得支領日費、旅費、報酬或其他費用者,法院端得以科技設備傳送日費、旅費、報酬或其他費用申請書兼領據至遠距端。於遠距審理結束後,由陳述人簽名並以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端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由法院直接匯入其金融機構帳戶或以其他…
  25.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9條 …束後,在筆錄簽名頁、結文或申請書兼領據上簽名,依法院端指示以科技設備傳回或將該筆錄簽名頁、結文或申請書兼領據畫面截圖存檔後辦理,並應列印附於卷宗。
  26.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科技設備傳送,指傳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法院文書、當事人或代理人書狀(含所附證據、委任書及附屬文件)、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關係人之訴訟文書進行傳輸,接收方可於其科技設備上收受該文…
  27.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3條 法院應設置可供接收及傳送文書之科技設備,將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及法院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帳號公告週知,並指定專人處理本辦法所定有關文書傳送之事務。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傳送至非法院公告之號碼及位址,不生依本辦法提出書狀之效力…
  28.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4條 …鑑定人、通譯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得將其欲提出於法院之訴訟文書,以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效力與提出文書同;該文書須簽名或蓋章且經簽名、蓋章或捺指印者,效力與提出經簽名或蓋章之文書同。經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同意以科技設備傳送訴訟…
  29.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12條 法院依科技設備接收訴訟文書後,應列印並於文書第一頁加蓋機關全銜之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後,按收文程序辦理。法院依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之訴訟文書,得不依前項規定辦理。
  30.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13條 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以科技設備傳送書狀未依本辦法為之,不生書狀提出之效力者,法院無須保存於訴訟卷宗。前項規定不生提出效力之書狀,係起訴狀、上訴狀或聲請狀、抗告狀者,不生事件繫屬法院之效力。第一項情形,法院應以適當方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