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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17條 …場、及樓地板面積超過二百平方公尺之集會堂。二、夜總會、舞廳、室內兒童樂園、遊藝場及酒家、酒吧等,供其使用樓地板面積之和超過二百平方公尺者。三、商場(包括超級市場、店鋪)、市場、餐廳(包括飲食店、咖啡館)等,供其使用樓地板…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1條 連續式店鋪商場之室內通路寬度應依左表規定:┌───────────┬───────────┬──────┐│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兩側均有店鋪之通路寬度│其他通路寬度│├───────────┼───────────┼───…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44條 …),其門窗應為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窗。室內設有進出口門,應為不燃材料。四、避難設備露出地面之外牆或進出口上下四周之露天部分或露天頂板,其構造體之鋼筋混凝土厚度不得小於三十公分。五、半地下式避難設備,…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1條 …左列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一、瓦斯漏氣探測設備:依燃氣種類及室內氣流情形適當配置。二、警報裝置。三、受信總機。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3條 地下建築物內設置之左列各項設備應接至緊急電源:一、室內消防栓:自動消防設備(自動撒水、自動泡沫滅火、水霧自動撒水、自動乾粉滅火、自動二氧化碳、自動揮發性液體等消防設備)。二、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三、漏電自動警報設備。四、出…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1條 高層建築物應另設置室內供消防隊專用之連結送水管,其管徑應為一百公厘以上,出水口應為雙口形。高層建築物高度每超過六十公尺者,應設置中繼幫浦,連結送水管三支以下時,其幫浦出水口之水量不得小於二千四百公升/分,每增加一支出水量…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9條 …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四、高層建築物左列各種防災設備,其顯示裝置及控制應設於防災中心:(一)電氣、電力設備。(二)消防安全設備。(三…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7條 …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二、老人住宅之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樓梯、共用浴室、共用廁所應依本編第一百七十一條至第一百七十三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前項昇降機間及直通樓梯之梯間,應為獨立之防火區劃並…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9條 …前自然土地之保水量之相對比值。四、建築物外殼耗能量:指為維持室內熱環境之舒適性,建築物外周區之空調單位樓地板面積之全年冷房顯熱熱負荷。五、外周區:指空間之熱負荷受到建築外殼熱流進出影響之空間區域,以外牆中心線五公尺深度內…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09條 …類空調型建築物,及C類之非倉儲製程部分等空調型建築物,為維持室內熱環境之舒適性,應依其耗能特性分區計算各分區之外殼耗能量,且各分區外殼耗能量對各分區樓地板面積之加權值,應低於下表外殼耗能基準對各分區樓地板面積之加權平均值…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21條 建築物應使用綠建材,並符合下列規定:一、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料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但窗未使用綠建材者,得不計入總面積檢討。二、建築物戶外地面扣除車道、汽車出入緩衝空間、消防車輛救災活動…
  12.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13.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
  14.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從業者,指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
  15.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5條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16.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之審查機構,指經內政部指定置有審查人員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之直轄市建築師公會、縣(市)建築師公會辦事處或專業技術團體。
  17.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7條 審查機構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應擬訂作業事項並載明工作內容、收費基準與應負之責任及義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備。前項作業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規範。
  18.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9條 室內裝修業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一、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一人以上。二、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一人以上。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各一人以上…
  19.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0條 室內裝修業應於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檢附下列文件,向內政部申請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領得登記證,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一、申請書。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室內裝修業變更登記事項時…
  20.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1條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有效期限為五年,逾期未換發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核發之登記證,其有效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室內裝修業申請換發登記證,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
  21.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業技術人員離職或死亡時,室內裝修業應於一個月內報請內政部備查。前項人員因離職或死亡致不足第九條規定人數時,室內裝修業應於二個月內依規定補足之。
  22.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3條 室內裝修業停業時,應將其登記證送繳內政部存查,於申請復業核准後發還之。室內裝修業歇業時,應將其登記證送繳內政部並辦理註銷登記;其未送繳者,由內政部逕為廢止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
  23.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所轄區域內室內裝修業之業務,必要時並得命其提出與業務有關文件及說明。
  24.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技術人員,指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依其執業範圍可分為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25.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6條 …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建築師證書者。二、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於申請日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領有講習結業證書者。
  26.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7條 …一:一、領有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二、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於申請日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
  27.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8條 …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曾參加由內政部舉辦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講習,並測驗合格經檢附講習結業證書者,得免檢附前項第二款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結業證書。
  28.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0條 …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為五年,逾期未換發登記證者,不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核發之登記證,其有效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於換發登記證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
  29.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0-1條 內政部得委託相關機構、團體辦理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及其他相關業務。
  30.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2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經內政部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