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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 164 頁-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88條 地籍調查表應於戶地測量完竣後,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永久保存之。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89條 戶地測量以圖解法為之者,其作業方法如下:一、地籍調查。二、展繪基本控制點、圖根點。三、測量補助點。四、界址測量。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95條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其作業方法如下:一、地籍調查。二、編定界址點號。三、界址測量。四、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05條 宗地測量完竣應編列暫編地號,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06條 …,必要時得採正射投影法或糾正鑲嵌法。其作業方法如下:一、地籍調查。二、布設航測標。三、航空攝影。四、像片認點。五、實地控制測量。六、空中三角測量。七、界址點坐標測量。八、測圖或糾正鑲嵌圖。九、實地補測及調繪。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85條 地籍圖重測,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劃定重測地區。二、地籍調查。三、地籍測量。四、成果檢核。五、異動整理及造冊。六、繪製公告圖。七、公告通知。八、異議處理。九、土地標示變更登記。十、複(繪)製地籍圖。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88條 地籍圖重測時發現未經登記之土地,應另設地籍調查表,記明其四至、鄰地地號、使用現況及其他有關事項。前項未登記土地測量編號後,應辦理土地第一次登記。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1條 戶地測量應按地籍調查表所載認定之界址,逐宗施測。地籍調查時未到場指界之土地所有權人,得於戶地測量時,補辦地籍調查。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2條 現有界址曲折者,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地籍調查時,檢具協議書,協議截彎取直。但以土地使用性質相同者為限。前項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應經他項權利人之同意。但設定之他項權利內容完全一致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3條 …地,其使用性質相同,且屬同一所有權人者,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地籍調查時,申請合併為一宗。前項部分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應經他項權利人之同意。但設定之他項權利內容完全一致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6條 …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重測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補辦地籍調查及訂正相關圖表:一、申請土地標示變更登記經登記完畢。二、土地界址經調處或判決確定,而其結果與原測量結果不符。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9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前條所列清冊、地籍公告圖及地籍調查表,以展覽方式公告三十日,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前項公告期滿,土地所有權人無異議者,重測結果即屬確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06條 …期通知書。四、土地複丈案件補正、駁回通知書。五、土地複丈地籍調查表。六、土地複丈圖。七、土地面積計算表。八、分號管理簿。九、土地複丈成果圖。十、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十一、他項權利位置圖。十二、法院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成果圖。…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15條 …、界址調整、調整地形或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而複丈者,應辦理地籍調查。前項地籍調查表記載之界址,應由申請人當場認定,並簽名或蓋章;其未於當場簽名或蓋章者,得於三日內至登記機關補簽名或蓋章。屆期未簽名或蓋章者,應載明事由,發給…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39條 …。二、土地複丈圖調製後,應經核對地籍圖、原有土地複丈圖及地籍調查表無誤後,始得辦理複丈。三、土地複丈圖應按申請案件逐次調製,不得重複使用。
-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46條 …坐標,並加算方位角及邊長。二、土地面積。三、參考圖。四、地籍調查表。
- 行政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區段徵收業務辦法 第2條 …機關)得將下列業務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一、現況調查及地籍測量。二、區段徵收之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三、土地改良物價值及區段徵收後地價之查估。四、抵價地及優先買回土地分配之規劃設計。五、編造有關清冊。前…
-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十條規定重劃前後地價,應依下列規定查估:一、重劃前之地價應先調查土地位置、地勢、交通、使用狀況、買賣實例及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等資料,分別估計重劃前各宗土地地價。二、重劃後之地價應參酌各街廓土地位置、地勢、交通、道路寬度、公…
-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辦理重劃區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及決算程序如下:一、現況調查。二、現況測量。三、道路與溝渠中心位置之測量及釘樁。四、重劃區土地模擬分配位置圖之繕製。五、工程設計。六、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之編製。七、工程發包。八、放樣施…
-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重劃區邊界測量。四、繪製地籍藍曬底圖。五、編製土地權利使用調查表及重劃前原有土地清冊。六、土地權利關係及使用狀況調查。七、地上物現況測量。八、查定單位區段地價。九、辦理土地歸戶及統計。十、道路及溝渠中心樁連測。
- 行政界標管理辦法 第10條 辦理地籍調查時,應將實地埋設界標之種類、相關界標間之距離及與附近固定物之關係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如有第七條所列情形者,應於地籍調查表內註明其原因。前項於地籍調查表查註界標與附近固定物之關係,得以現場影像或其他適當測量方法…
- 行政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6條 …請核定及公告,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人。九、測量、調查及地價查估。十、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拆遷補償及工程施工。十一、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十二、公告、公開閱覽重劃分配結果及其異議之處理。十三、申請地籍整理。十四、辦理…
- 行政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9條 …備會為籌組成立重劃會,其任務如下:一、勘選擬辦重劃範圍。二、調查擬辦重劃範圍現況。三、向有關機關申請提供都市計畫與地籍資料及技術指導。四、舉辦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五、研擬重劃會章程草案。六、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七、其他法…
- 行政金馬地區荒地開墾費或耕作權補償辦法 第4條 …墾機關邀集公地管理機關及國防部(或當地軍事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處理。
-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2條 …放領或公用之處理意見,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十、關於放領土地之調查、公告、審定、測量及登記業務,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為辦理前項各款業務,中央主辦機關得訂定相關作業要點。直轄市或縣(市)…
-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9條 …接收國有耕地放領清冊、公告放領及通知承租人申請承領。二、現場調查並確認現使用承租人身分。三、編造國有耕地承領農戶清冊送地價經收行庫。四、通知申請人繳納第一期地價,繳納後三個月內發給承領證書;一次繳清全部地價者,免發給之。…
-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現場調查時,應會同農業機關及放租機關逐筆調查,確認下列事項,並通知承租人備具身分證明文件到場指界:一、現使用人與國有耕地放領清冊所載承租人相符。二、耕地現供農業使用。三、承租耕地界址…
- 行政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第12條 前條調查結果,有辦理土地複丈需要時,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放租機關會同承租人現場指界。
- 行政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3條 機關辦理基本測量或加密控制測量,須調查點位所在土地或建築物之坐落及權屬相關資料時,得通知該管地政機關協助調查。前項規定於測繪業受託辦理基本測量或加密控制測量時,準用之。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39條 …污水處理廠進流污水量及水質,應依地域之特性及事業廢水狀況事先調查預估。必要時,得設置污水調節池。三、處理方法之選擇應考慮放流水標準及承受水體之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並依處理廠位置及其規模、建設及操作等經濟因素及相關資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