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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住宅法 第7條 …央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之處分收入。三、社會住宅興辦之收益。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直轄市、縣(市)之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處分之收入。三、…
  2. 行政住宅法 第58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就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所為之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七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3.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發者繳交開發影響費之期限;申請開發者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該處分自始不生效力。前項開發影響費之徵收項目及計算公式如附表一、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應實際需要,得就附表一所列彈性項目調整徵收之。前項附表一所列必要項目…
  4.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條 …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5.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於所在區、鄉(鎮、市)路段內,三年內未受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處分三次以上,自完工之年度起,其地下化管線減徵二年。二、兼作照明燈桿或裝設公共監視系統之電線桿或電信桿。
  6.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3條 …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
  7.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4條 …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並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處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達三次且受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累計滿三年。二、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8.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5條 …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
  9.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6條 …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並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處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達三次且受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累計滿三年。二、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10.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7條 …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
  11.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8條 …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並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處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達三次且受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累計滿三年。二、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12.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30條 …,並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處停止執行職務達三次且受停止執行職務之處分累計滿三年者,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廢止指定。
  13. 行政民間參與社會福利設施及營建相關公共建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址。五、接管人之權限。六、接管營運之期間及起始日。七、如不服處分,得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法提起訴願。八、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事項。前項第六款所定接管營運之期間,主辦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展延之。其通知及公告準用前…
  14.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1條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追繳之。接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以下簡稱受補…
  15.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2條 …事或與申報資料不符者,應撤銷申請人之補貼資格,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追繳已接受之補貼。前項第一款之申請人郵政儲金帳戶因債務關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因素致帳戶無法使用者,得由申請人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將簡易修繕住宅補貼費用撥…
  16.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5條 …市)主管機關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補貼,並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追繳之:一、家庭成員擁有二戶以上住宅。二、申報資…
  17.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1條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追繳之。核定戶應自與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契約日起二個…
  18.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3條 …市)主管機關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補貼,並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追繳之:一、家庭成員擁有二戶以上住宅。二、申報資…
  19.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1條 …及審查結果。遷移前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原補貼之處分。
  20.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2條 …主管機關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租金補貼,並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追繳其溢領之租金補貼:一、家庭成員擁有住宅。二、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時有應補件之情形,未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三、租金補貼期間屆滿前租賃契約消滅或…
  21.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5條 …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室內裝修業務處分或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一、變更登記事項時,未依規定申請換發登記證。二、施工材料與規定不符或未依圖說施工,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通知限期修改逾期未…
  22.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6條 …可並註銷登記證:一、登記證供他人從事室內裝修業務。二、受停業處分累計滿三年。三、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23.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8條 …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職務處分或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一、受委託設計之圖樣、說明書、竣工查驗合格簽章之檢查表或其他書件經抽查結果與相關法令規定不符。二、未依審核合格圖說施工…
  24.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9條 …員登記證供所受聘室內裝修業以外使用。二、十年內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累計滿二年。三、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25. 行政建築師法 第4條 …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五、受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法之規定,請領建築師證書。
  26. 行政建築師法 第40條 …違反法令或建築師公會章程者,主管社會行政機關得分別施以左列之處分:一、警告。二、撤銷其決議。三、整理。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處分,主管建築機關並得為之。
  27. 行政建築師法 第43條 …證書、已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未加入建築師公會或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而擅自執業者,除勒令停業外,並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其不遵從而繼續執業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28. 行政建築師法 第45條 建築師之懲戒處分如下:一、警告。二、申誡。三、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四、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建築師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者,應另受停止執行業務時限之處分;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滿五年者,應廢止其開業證書。
  29. 行政建築師法 第51條 被懲戒人之處分確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執行,並刊登公報或公告。
  30. 行政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第5條 建築師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期滿或自行停止執業經註銷開業證書後申請復業,原開業證書有效期間已屆滿者,應依前三條規定,申請換發開業證書;經審查合格,以核發日重新計算有效期間發給開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