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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4條 …年資損失補償金。前項人員依法再參加公保,請領養老給付時,承保機構應代扣原請領之補償金,並繳還機場公司,不受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八條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標的之限制。但請領之養老給付較原請領之補償金額低時,僅代扣請…
  2.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3條 港務公司得視業務需要於國內、外設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3.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5條 …。十、港務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核定。十一、港務公司國內、外分支機構設立、變更或撤銷之核定。十二、依規定應報交通及建設部核定事項之審議。十三、其他依法令及港務公司章程規定事項之審議或核定。
  4.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9條 …人及其他機關(構)於港務公司成立前,與交通部各港務局及其所屬機構已簽訂之契約,屬港埠經營業務性質者,於該港務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港務公司繼受之。
  5.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2條 本條例施行前之交通部各港務局及其所屬機構(以下簡稱原機構)現職人員,除隨同業務移撥至航港主管機關外,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及建設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其餘人員均轉調港務公司。港務公司成立之日…
  6.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3條 原機構屬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協助安置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原請辦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服務時,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有關轉…
  7.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4條 …等事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仍依其各該相關法令辦理,並適用原機構之組織法規,於首長以外之職務範圍內,依規定辦理陞遷及銓敘審定。但不能依原適用之公務員有關法令辦理之事項,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前項依交通事業人員任…
  8.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7條 繼續任用人員與原機構已辦理退休及撫卹人員,於參加退撫新制施行前所需退休及撫卹給與費用,由港務公司每年依精算之退休金成本額,編列預算予以提繳及支應。
  9.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8條 原機構現職人員於港務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其因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者,由原機構列冊交由港務公司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依法令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隨同轉調港務公司…
  10.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9條 原機構已辦理退休或撫卹人員,仍適用原公務人員退休法或公務人員撫卹法之規定。前項人員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之發放及退休照護等事項,應由港務公司承接;其所需費用依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其餘退休、照護經費由港務公司編列預算支應。
  11. 行政郵政總局軍郵總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6條 各級軍郵機構編組及職階對照表依附件一至五之規定。
  12. 行政郵政總局軍郵總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7條 …防部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階級與郵政人員職階對照表及各級軍郵機構編組及職階對照表之規定加委。但編階上校以上者,由郵政總局報請國防部加委。
  13. 行政郵政總局軍郵總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8條 各級軍郵機構辦事作業程序由郵政總局核定,並報交通部、國防部備查。
  14.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7條 …從業人員職能維持之定期講習。四、交通法規講師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各類師資職能維持之定期講習。五、道路交通安全教學研究、教案編審製作、教學方法之蒐集及宣導。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政令宣導成果之統計、分析及處理。七、其他有關…
  15.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9條 …執行業務之行政督導管理。五、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籌設、審核、督導管理。六、公務車、教練車與考驗車輛之採購規劃及督導管理。七、車輛及道路工程機械保養維修、使用油料之督導管理。八、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之督導…
  16. 行政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事業機構指交通部主管並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所稱關係企業,指事業機構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者。
  17. 行政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4條 事業機構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成立關係企業並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輔導及獎勵:一、投資關係企業之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二、事業機構與成立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合併計算達三人以上。前項…
  18. 行政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5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事業機構及其成立之關係企業,向主管機關申請交通運輸管理、觀光旅遊管理、倉儲物流管理、創新研發、創新服務、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發展國際品牌、引進技術及主管機關所推動相關計畫等事項之輔導或補助時,主管機關得優先…
  19. 行政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符合第四條規定之事業機構或其成立之關係企業,由主管機關轉請勞工主管機關評估後提供身心障礙者特質之認識、工作能力評估、職業訓練、就業媒合、支持性就業服務、工作分析、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
  20. 行政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7條 符合第四條規定之事業機構及其成立之關係企業,主管機關得定期予以獎勵;獎勵方式包括頒給獎狀、獎牌、獎座或獎金;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有重大貢獻之事業機構,主管機關得會同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公開表揚。
  21.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7條 …業法規規定及消費者保護案件之處理。七、外國船舶運送業在臺分支機構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及監督管理。八、績優航商表揚之審核。九、航運條約或協定之處理。十、其他有關航務事務之處理。
  22.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8條 …。五、船舶安全管理與查核、保全事項及保全等級之發布。六、驗船機構之監督與管理及驗船師執業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七、船舶技術人員訓練、船舶技術規範、檢查技術標準之研訂及核議。八、非中華民國國籍船舶申請進入非國際港灣口岸之…
  23.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研考業務之處理。四、船員訓練設備購置補充之審議。五、船員訓練機構、動力小船駕駛、遊艇駕駛及其訓練機構之管理。六、船員各項訓練、適任性評估與航海人員測驗及發證之管理。七、船員訓練計畫書核可之研擬。八、水運動員之船員管理。九…
  24.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及管理事項。七、散裝貨物調整區之督導管理事項。八、各棧埠作業機構作業秩序查察及督導事項。九、各棧埠現場作業爭議調處事項。十、各棧埠現場作業裝卸效率管理事項。十一、裝卸作業違規事件處理事項。十二、碼頭事業廢棄物清理之督導與…
  25.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接管營運,係指就民間機構依本條例經核准經營交通建設所擁有或取得之資產設備、人員與技術等,由主管機關取得其經營權及管理權之相關行為。
  26.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4條 …關作成接管營運處分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被接管之民間機構、相關政府機關、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融資提供人及保證人,並於政府公報及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一、民間機構之名稱。二、接管營運之事由及依據。三、接管營運…
  27.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民間機構及其人員對接管人就接管營運之處置應配合辦理,並應受接管人指揮;其股東會、董事會、董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之職權行使及決議內容,不得妨礙之。
  28.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6條 民間機構及其人員於接管營運處分書送達後,應將接管營運範圍內之業務、財務、採購相關之帳冊、文件、印章及財產等,依接管人所定期限移交接管人,不得有虛偽、隱匿或毀損之情事,並應將債權、債務有關之必要事項告知。民間機構及其人員對…
  29.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8條 …酬、薪資或出席費等,及因執行接管營運任務所生之費用,應由民間機構負擔。
  30.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應即報請主管機關為必要之處置,因必要處置所生之費用,應由民間機構負擔。接管人發現民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即報請主管機關採取適當措施:一、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之情事。二、違反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合約。三、對接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