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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辦理公告時,各級主管機關應將公告日期及地點刊登當地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三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及各該主管機關設置之專門網頁周知。
  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更新單元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前項應送達之資料,得以書面製作、光碟片或其他裝置設備儲存。
  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審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處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有關爭議時,與案情有關之人民或團體代表得列席陳述意見。
  4.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各級主管機關審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處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有關爭議或審議核復有關異議時,認有委託專業團體或機構協助作技術性諮商之必要者,於徵得實施者同意後,由其負擔技術性諮商之相關費用。
  5.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辦理公開展覽時,各級主管機關應將公開展覽日期及地點,刊登當地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三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及各該主管機關設置之專門網頁周知。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項所為公開展覽之通知,應…
  6.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各級主管機關受理實施者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案件,應自受理收件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審核。但情形特殊者,得延長審核期限一次,最長不得逾六個月。前項申請案件經審查…
  7.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或報核者,得檢具相關事實及證據,請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8.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之通知或催告未能送達,或其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報經各級主管機關同意後,刊登當地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三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及各該主管機關設置之專門網頁周知。
  9.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鄉(鎮、市、區)公所、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及各該主管機關設置之專門網頁周知。
  1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公有土地及建築物以信託方式辦理更新時,各該管理機關應與信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前項信託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名稱及住所。二、信託財產之種類、名稱、數量及權利範圍。三、信託目的。四、信託關係存續期間…
  1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前項更新期間及土地無法使用,由實施者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後,轉送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辦理地價稅之減免。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所定未依計畫進度完成更新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情形,由直轄市、縣(市)主…
  1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更新後地價稅之減徵,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認定之更新期間截止日之次年起,二年內地價稅之減徵;所定更新後房屋稅之減徵,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認定之更新期間截止日之次月起,二…
  1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減免稅捐時,應由實施者列冊,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辦理;減免原因消滅時,亦同。但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有減免原因消滅之情形,不在此限。
  14.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所定之定期檢查,至少每六個月應實施一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要求實施者提供有關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執行情形之詳細報告資料。
  15.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限期令實施者改善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實施者:一、缺失之具體事實。二、改善缺失之期限。三、改善後應達到之標準。四、逾期不改善之處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審酌…
  16.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實施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限期改善後,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同條項規定勒令實施者停止營運、限期清理,並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實施者:一、勒令停止營運之理由。…
  17.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派員監管或代管時,得指派適當機關(構)或人員為監管人或代管人,執行監管或代管任務。監管人或代管人為執行前項任務,得遴選人員、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或調派其他機…
  18.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實施者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監管或代管處分後,對監管人或代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密切配合,對於監管人或代管人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覆之義務。
  19.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監管人或代管人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終止監管或代管:一、已恢復依照原經核定之章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繼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二、已具體改善業務,並恢復正常營運者。三、已具體改善事業…
  2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撤銷實施者之更新核准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實施者及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一、不遵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或停止營運、限期清理命令之具體事實。二、撤銷更新核准…
  21.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3條 …起籌組,並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組:一、發起人名冊:發起人為自然人者,其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發起人為法人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
  22.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4條 …准籌組之日起六個月內召開成立大會,並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未依前項規定期限成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核准籌組。
  23.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5條 …、監事名冊、圖記印模及成立大會紀錄,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發給立案證書。前項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會,在同一更新單元內以一個為限。
  24.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7條 …長不為或不能召開會議超過二個會次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理事一人召集之。
  25.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9條 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政府機關或法人,由其代表人或指派代表出席。
  26.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11條 會員大會召開時,應函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列席;議事錄並應送請備查。
  27.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15條 …,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理事就任時為止。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選。
  28.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19條 …經會員大會決議解任之。前項之解任,應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29.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22條 …長不為或不能召開會議超過二個會次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理事一人召集之。第一項之召集,應載明事由通知各理事及監事,監事得列席之。依第一項本文召集之理事會,應於七日前通知;依第一項但書召集者,應於二日前通知。
  30.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29條 都市更新會應每六個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預算等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