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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提審法 第2條 …即將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本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本人或其親友亦得請求為前項之告知。本人或其親友不通曉國語者,第一項之書面應附記其所理解之語文;有不能附記之情形…
  2. 司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7條 …之確定判決者,自發生懲戒處分效力之日起,其所屬主管機關應即以書面限期催告受懲戒人履行;逾期未履行者,主管機關得以判決書為執行名義,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就受懲戒人之財產執行之。主管機關收受剝奪、減少退休(職、伍)…
  3.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9條 申誡,以書面為之。
  4.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42條 …之,並得囑託法院或其他機關調查。受託法院或機關應將調查情形以書面答覆,並應附具調查筆錄及相關資料。
  5.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46條 …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判決。但就移送機關提供之資料及被付懲戒人書面或言詞答辯,已足認事證明確,或應為不受懲戒、免議或不受理之判決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經被付懲戒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請求進行言詞辯論者,不得拒絕。
  6.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8條 …確定判決者,自發生懲戒處分效力時起,其所屬法院或檢察署應即以書面限期催告受懲戒人履行;逾期未履行者,受懲戒人所屬法院或檢察署得以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囑託民事執行處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就受懲戒人之財產執行之。受懲戒人…
  7.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3條 …養金者,退休金、退養金之支給或發放機關應於懲戒處分生效後,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已支領金額,並限期履行追繳之。逾期不履行者,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執行之。
  8. 司法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2條 …改敘。如得改敘較高薪點者,應於取得改敘資格後,向懲戒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自申請改敘之日起生效。
  9.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0條 少年法院、少年調查官或少年保護官與相關機關之聯繫,得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但請求或提供少年事件有關資料時,應以公文或經由機關授權之查詢系統為之。前項聯繫事宜得視需要指派專人辦理。司法警察機關於處…
  10.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8條 …十八條第一項或第八項規定,向少年法院報告、移送或請求時,應以書面為之,並表明下列事項:一、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姓名、住居所、電話號碼,少年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11.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9條 …、移送或請求之事件後,認為調查未完備者,得於收案後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應補足或調查之部分,並指定期間將卷證發回命其補足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機關調查;受發回或發交之機關應於限定之期間內補正。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為報告、移送或…
  12.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1條 …少年法院為執行同行、協尋、勘驗、搜索、扣押或其他職務時,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適當方式,請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為必要之協助,受請求機關應予協助。
  13.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4條 …單位或個人之專業、適當性評估、執行建議及追蹤考核等事項,並以書面為之。第二項所稱假日,不以國定例假日為限,凡少年非上課、非工作或無其他正當待辦事項之時間均屬之。假日生活輔導交付適當機關(構)、團體或個人執行時,應由少年保…
  14.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6條 …項少年保護官之意見準用之。少年法院為第一項指揮執行時,除應以書面指定日期,命少年前往執行者之處所報到外,另應以書面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少年無正當理由未依指定日期報到,經少年保護官限期通知其報到,屆期仍…
  15.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44條 …之日期報到,轉付安置輔導處所執行之。前項情形,少年保護官應以書面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少年無正當理由未於第二項指定之日期報到者,經少年保護官限期通知其報到,屆期仍不報到時,少年保護官得前往少年住居所查訪…
  16.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45條 少年法院將少年交付安置輔導處所輔導時,應以書面、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少年戶籍地及安置輔導處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少年逃離、結束安置三個月前、因情事變更臨時結束安置或安置輔導期滿結束…
  17.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1條 …第二項或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請求時,應自受請求之日起二週內,以書面敘明拒絕理由,函復請求人,並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18.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9條 …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受囑託執行之保護管束,發生法律上疑義時,得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請求該管檢察官解答或指示。
  19.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74條 …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時,由少年觀護所護送醫療機構醫治,並即時以書面檢具相關資料陳報該管少年法院或檢察官;少年經禁止接見或通信者,該管少年法院或檢察官得為必要之指示。
  20.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7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得以言詞或書面陳述得否與對造當事人、其他關係人隔別訊問之意見。
  21.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0條 …恐有害其健康或顯有延滯程序者,不在此限。前項意見之陳述,得以書面或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七項所定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之方式為之。法院駁回選任程序監理人之聲請時,應附具理由。
  22.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35條 …定期命家事調查官為調查,於調查前並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並視事件處理之進度,分別指明應調查之特定事項。於必要時,得命家事調查官於管轄區域外為調查。審判長或法官得命家事調查官於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時到場…
  23.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76條 …院應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相當時期,將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撤銷收養後應為養子女法定代理人之人,並適用本法第四十條之規定為判決之送達或參加訴訟。但法定代理人為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24.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91條 …。關係人於家事非訟事件聲請前,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者,法院應以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向聲請人發問或曉諭是否併為本案聲請,並告知未為本案聲請之法律上效果。
  25.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16條 …可或駁回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收養之聲請,應於裁定生效後,以書面通知兒童及少年住所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6.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4條 …,不得逕予調查或通知受評鑑法官陳述意見。前二項之初審及審查以書面為之;必要時得請受評鑑法官所屬或評鑑事實發生機關提出書面說明或提供相關資料。審查小組完成第三項之審查後,除經三名委員一致同意應不予受理或不付評鑑者外,應即輪…
  27.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5條 …意見。前項第三款、第四款說明或陳述之內容,本會於必要時得製作書面紀錄記載要旨。
  28.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6條 …前項經聲請而取得之資料,應予保密。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受評鑑法官及請求人之閱卷要點,由司法院定之。
  29.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10條 …十九條第一項之決議前,應將評鑑請求書繕本送達受評鑑法官,並以書面通知其得於二十日內提出意見書。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評鑑法官之姓名及所屬機關名稱。二、請求人所主張之事實及法規依據。三、已調查或將調查之證據方法及…
  30.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12條 …評鑑事件經本會依第四條第五項或第九條規定決定不予受理者,應以書面通知請求人,並得不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