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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2條 …員講習訓練課程,以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其他機關或機構辦理者為限。廠商認可契約之有效期間為五年,期間屆滿前三個月,簽約廠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續約。認可契約終止或解除之原因可歸責於簽約廠商者,該廠商或其負責人新成立之公司,自契…
  2.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性能符合附表一或附表二所定者,簽約廠商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一、產品檢定報告書。但由安裝銷售商提出申請者,得以委託製造或授權文件及受委託製造廠商出具之產品檢定報告書與產品修…
  3.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4條 …系統產品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發給認證書,有效期間為五年。但申請廠商得於期滿三個月前,檢附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有效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經核准者,每次展延期間以五年為限。
  4.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至簽約廠商製造或營業處所,抽驗經認證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簽約廠商應於抽驗日起十日內將產品送檢;經實測檢定後,其檢驗結果與附表一、附表二之性能或認證之規格不符者,視為不合格,簽約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二個月…
  5.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7條 …撤銷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該原申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之廠商一年內不得申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將抽驗產品於規定期間內送檢,或產品抽驗結果不合格且未送複檢或複檢結果仍不合格,中央主管機關得…
  6.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8條 廠商申請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認可,得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三個月內,以有效之合格產品認可證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書;經核准換發者,其認證書有效期間溯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算。
  7.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9條 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合格廠商,得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三個月內,以有效之合格證書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簽訂製造供應商認可契約或安裝銷售商認可契約,其有效期間溯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算。
  8.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4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廠商製造或進口汽(柴)油引擎之小客車(轎式、旅行式)應符合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能源效率標準(以下簡稱能效標準):一、依美國FTP75之測試方法:(一)能效標準(二)小客車(…
  9.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5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廠商製造或進口之機車應符合下列能效標準:機車能效之測試值計算公式如下:廠商製造或進口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其申請車型耗能證明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銷售車輛之…
  10.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6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廠商製造或進口汽(柴)油引擎之小貨車(總重量在二千五百公斤以下)、小客貨兩用車及小客車(非轎式、非旅行式)應符合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能效標準:一、依美國FTP75之測試方法…
  11.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7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廠商研發足以提升車輛燃油效率,顯現其節能功能之環保創新技術或產品,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並核給一定數額之加權平均能效者,廠商得加計於其銷售車輛之加權平均能效。前項環保創新技術、產品及可核給一定…
  12.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8條 廠商應就其製造或進口汽(柴)油引擎之小客車、小貨車(總重量在二千五百公斤以下)、小客貨兩用車及機車辦理能源效率標示;總重量超過二千五百公斤並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汽(柴)油引擎小貨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亦同。前…
  13.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9條 廠商應就其製造或進口電動小客車、小貨車(總重量二千五百公斤以下)、小客貨兩用車及機車辦理能源效率標示;總重量超過二千五百公斤並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電動小貨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亦同。前項能源效率標示應載明下列…
  14.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0條 廠商依前二條辦理能源效率標示,應按下列方式為之:一、於展示或銷售處所陳列之車輛,應於下列位置張貼能源效率標示:(一)汽車:前乘客座或駕駛座前擋風玻璃,標示內容朝車外。(二)機車:於座墊為能源標示時,內容朝上;於車身前護板…
  15.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4條 …。其新車抽測之車輛並應送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認可機構辦理測試。廠商進口之車輛,具製造國家政府認可之檢測機構或車輛製造廠出具符合本辦法之車輛能效測試文件者,得不作第一項第一款之車型測試,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車型耗能證明或…
  16.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5條 前條所稱車型測試,指廠商製造或進口各車型車輛時對該車型所作之能效測試,按下列方式辦理。一、國產車:每一廠商製造每一車型車輛中抽一輛。二、進口車:每一廠商進口每一車型車輛中抽一輛。
  17.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7條 第十四條所稱新車抽測,指廠商製造或進口之車輛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耗能證明文件者,於繼續製造或進口時依規定比例所作之能效測試,原則上按下列方式辦理:一、國產車:(一)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每一車型車輛每一千輛抽一輛…
  18.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8條 廠商製造或進口車輛應依第十五條及前條之比例規定,於每月二十日前按規定格式填具次月製造或進口計畫資料及上月實際製造與銷售或進口與銷售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測試,經取樣後並於二十八日內逕送認可機構辦理測試。前項計畫資料如有變…
  19.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9條 廠商製造或進口之車輛經車型測試達到能效標準規定,並符合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訂定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車型耗能證明或車輛耗能證明。前項能效及空氣污染物排放測試應由同一檢測機構辦理,完成所有測試…
  20.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0條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廠商未就其製造或進口車型之車輛檢送下列文件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發給車型耗能證明。一、廠商依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製作之能源效率標示樣張。二、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製造或進口廠商、經銷…
  21.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1條 車輛進口廠商持有之車型耗能證明或車輛耗能證明,如經車輛原製造廠商保證供應予特定廠商之車型規格、品質均同於該車型耗能證明或車輛耗能證明之車輛者,得將該證明移轉予該特定廠商繼受之。
  22.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2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廠商製造或進口之車輛經新車抽測未達能效標準規定者,由原申請車型能效標準測試廠商向中央主管機關另申請複測,並按下列方式辦理:一、原測試之車輛依測試方法再測三次,取其算術平均…
  23.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3條 廠商製造或進口之車輛依第十四條規定辦理新車抽測結果,其測試值未達其能源效率標示數值之百分之九十二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廠商辦理能源效率複測。前項能源效率複測,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認可機構派員至廠商處所,依前項測試值未達能…
  24.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14條 廠商製造或進口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供國內使用者,其能源設備或器具之能源效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容許耗用能源之規定,並應標示能源耗用量及其效率。不符合前項容許耗用能源規定之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不准進口或在國…
  25.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15條 廠商製造或進口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車輛供國內使用者,其車輛之能源效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容許耗用能源之規定,並應標示能源耗用量及其效率。不符合前項容許耗用能源規定之車輛,不准進口或在國內銷售。未依第一項規定標示之車輛,不得…
  26.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19-1條 …第十五條所定之能源用戶、使用能源設備、器具或車輛之製造、進口廠商或販賣業者,實施檢查或令其提供有關資料,能源用戶、製造、進口廠商及販賣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拒絕或提供不實資料。實施前項檢查之人員,應主動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
  27.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21條 …前項第六款、第七款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公布該廠商、業者之名稱及違法事由。
  28.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24條 …該項業務。有前項第四款所定情形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公布該廠商、業者之名稱及違法事由。
  29. 行政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第3條 …或委託及使用能源資料申報之相關檢查事項。三、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廠商製造、進口或販賣指定之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供國內使用者,其能源設備或器具之能源效率、能源耗用量及其效率標示之管理與檢查事項。四、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廠商製造、進口…
  30. 行政節能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廠商向經濟部能源署或其委託辦理執行之機構申請使用節能標章者,應依下列標準繳納規費:一、新申請案每一主型式每型式新臺幣一千元;系列型式每型式新臺幣一千元。二、續約申請案每一型式新臺幣一千元。三、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地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