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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 200 頁-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6條 …有重大疾病、傷害、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五、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有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六、因看護、養育親屬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七、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9條 …,由司法院定之。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委員及其他參與人員因執行職務所知悉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35條 …規定宣誓。三、於選任程序受詢問時為虛偽之陳述,足認其繼續執行職務已不適當。四、未依本法規定全程參與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參與終局評議,足認其繼續執行職務已不適當。五、不聽從審判長之指揮,致妨害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或終局評議之…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36條 …於受選任後有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八款情形之一,致繼續執行職務顯有困難者,得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辭去其職務。法院認前項聲請為無理由者,應裁定駁回之;認為有理由者,應裁定解任之。前項裁定,不得抗告。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3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職務即告終了:一、宣示判決。二、經依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確定。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39條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並不得以其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為由,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3條 判決確定後,參與判決之國民法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且足以影響原判決者,亦得聲請再審。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4條 …位國民法官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職務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候選國民法官於未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時,預以不行使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之職…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5條 …國民法官,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其職務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一項之罪…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6條 意圖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不行使其職務或為一定之行使,或意圖報復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職務行使,對其本人或其配偶、八親等內血親、五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實行犯罪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97條 …,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人,無正當理由而洩漏其他職務上知悉之秘密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八萬元以下罰金。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01條 …場。二、國民法官於終局評議時,以拒絕陳述或其他方式拒絕履行其職務。三、備位國民法官不於審判期日到場。
-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06條 …產生:一、司法院代表由司法院院長就所屬人員中指派兼任之,並依職務進退。二、法務部代表由法務部部長就所屬人員中指派兼任之,並依職務進退。三、法官、檢察官、律師代表由司法院、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分別各自推舉。四、學者專家及…
- 司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懲戒判決,指為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等懲戒處分之判決。
- 司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5條 公務員受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處分,或有本法第十八條後段之情形者,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審計機關。
- 司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1條 公務員受免除職務處分後,另受他懲戒處分者,不執行他懲戒處分。但另受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罰款處分者,不在此限。公務員受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處分後,另受免除職務處分者,應逕執行免除職務處分。公務員受撤職處分後,另受…
- 司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2條 …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所定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期間,依曆計算。公務員於前項期間留職停薪、依法停止職務或離職者,其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期間停止進行,並自其復職或再任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條 …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4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5條 懲戒法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裁定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並通知被付懲戒人所屬主管機關。前項裁定於送達被付懲戒人所屬主管機關之翌日起發生停止職務效力。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二…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6條 依前二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在停職中所為之職務上行為,不生效力。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7條 依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於停止職務事由消滅後,未經懲戒法庭判決或經判決未受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處分,且未在監所執行徒刑中者,得依法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許其復職,並補給其…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1條 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2條 …,再任公務員者,自再任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4條 …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前項復職,得於休職期滿前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並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職規定辦理。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5條 …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6條 …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8條 …記過一次或二次。自記過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一年內記過累計三次者,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者,準用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7條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一、為被付懲戒人受移送懲戒行為之被害人。二、現為或曾為被付懲戒人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三、與被付懲戒人或被害人訂有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