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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 98 頁-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7條 …請學者專家進行實質審查並作成准駁建議,必要時至現場評核或執行產品抽測;如有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或經本部通知限期修正申請文件,逾期未修正者,應作成駁回建議。前二項通知限期補正加計修正申請文件之總日數,不得超過九十日。經第二項…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8條 經依前條審查通過者,本部應授予申請者資源再生綠色產品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其證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廠商名稱。二、廠商所在地。三、負責人姓名。四、產品名稱及型號。五、證書編號。六、證書有效期限。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9條 資源再生綠色產品認定規格變更或廢止者,原證書有效期限仍未屆滿者,得繼續使用至期限屆滿時止。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1條 證書不得使用於其他非證書所認定規格之產品,亦不得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擅自使用或偽造、變造證書者,應依法追究相關民事、刑事責任。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2條 …請換證:一、廠商名稱。二、廠商所在地。三、負責人之姓名。四、產品名稱及型號。證書遺失或毀損時,獲證廠商得敘明事由並檢附證明文件,向本部申請補發或換發。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3條 …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檢具原核發之證書、申請資格證明文件、產品符合資源再生綠色產品認定規格之證明文件及產品產量與銷售量資料向本部提出展延申請;展延期間為三年,並得多次展延;逾期應重新申請。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4條 獲證產品之規格、功能、製造流程有變更者,獲證廠商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具變更事項之內容及證明文件提報本部備查。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5條 本部對獲證廠商得實施不定期現場查核或產品抽驗,獲證廠商不得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產品之檢測費用,應由獲證廠商負擔。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6條 …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十日前,彙整前三個月販售資源再生綠色產品之項目、數量及其他相關資料,送本部備查。
-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17條 …備查規定,經本部要求限期改善而未完成改善。五、實施現場查核或產品抽驗之複查結果,未符合第五條規定。六、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不定期實施之現場查核或產品抽驗。七、未依前條定期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經本部要求限期改善而未完成改善…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13條 …流器、熔絲及斷路器,每一型式新臺幣一萬一千元。(二)申請系列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審查:超過六○○伏特之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及高壓配電盤,每件新臺幣一萬元;超過六○○伏特之避雷器、電力與配電變壓器、比壓器、比流器、熔絲及斷路器,每…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本辦法所定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以下簡稱MIT微笑標章)之推動與管理及產業輔導等相關事項,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以下簡稱產發署)專責辦理。本部得就MIT微笑標章使用權之申請、審…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MIT微笑標章,指經依商標法註冊之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圖樣及商品標示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之臺灣生產標章。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得申請使用MIT微笑標章之產品以製造或加工之產品為限。分類如下:一、第一類:評估屬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產業所生產,並經本部公告認定屬加強輔導型產業之產品。二、第二類:經產發署公告採認之特定產品驗證制度…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第一類及第三類產品申請使用MIT微笑標章時,應符合臺灣製原產地認定條件及產品品質驗證基準。前項臺灣製原產地認定條件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所定之我國原產地認定規定辦理。但產發署得依各別產業特性公告增訂認定條件。…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6條 製造或加工第一類及第三類產品之業者,申請使用MIT微笑標章,應為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業者應檢具產發署公告驗證機構出具之符合第五條規定之產品驗證合格文件,向產發署申請使用MIT微笑標章。前項MIT微笑標章使用期間為三年。業者得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提出展延申請;展延期限為三年,並得多次展延。期限屆滿…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業者申請MIT微笑標章使用之展延、變更時,應重新檢附產品驗證合格文件。但申請變更未涉及該產品之生產製程、使用材料及使用配方之改變時,得免檢附。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第二類產品之原產地認定、產品品質驗證之申請、發證、管理,依產發署公告採認之特定產品驗證制度,由其主管機關統籌辦理。第二類產品於通過產發署公告採認之特定產品驗證制度之驗證者,得由本部委託該主管機關授與MIT微笑標章使用權,…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MIT微笑標章之業者,不得將MIT微笑標章用於未經授權使用之產品,亦不得作為商標之用。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產發署得對經授權使用MIT微笑標章之業者實施產品現場評核及產品抽驗等追蹤管理,業者應備妥進出貨、生產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供查驗,現場評核人員並得以影印、拍照或錄影等方式保存資料,業者不得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製造或加工第二…
- 行政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或廢止。四、第二類產品之業者遭採認之特定產品驗證制度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其驗證資格或其他原因而喪失其驗證資格。五、違反第十一條規定轉讓或買賣MIT微笑標章使用權。六、取得MIT微笑…
- 行政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指定輔導產業認定基準及提供調整支援措施辦法 第4條 …業之營運家數、產值、營業總值、就業人數、進口額、進口市占率、產品(或服務)單價、毛利率等。
- 行政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4條 …瞻類指規劃開發符合下列規定之科技專案:一、國內外尚未商業化之產品、服務或技術,可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產生策略性之產品、服務或產業。二、具潛力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及附加價值。關鍵類指規劃開發未來產…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2條 …後勤支援。(七)人力資源管理。(八)核心技術、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設計或其他研究開發。(九)新產品、高單價產品或高附加價值產品之生產。(十)品牌商標或商業模式之營運管理或授權管理。前項第二款規定營…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5條 …並派遣人員進駐國外關係企業。八、掌控核心技術、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設計或其他研究開發:(一)須統籌規劃研究開發核心技術、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或設計之策略及方向,並提供國外關係…
- 行政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21條 …損損失所決定之帳面金額。(十七)查明生物資產及其收成後之農業產品存貨之會計處理是否適當。十、其他非流動資產:(一)查明原始憑證以確定入帳金額之合理性。(二)如有其他非流動資產須攤銷者,查明其攤銷方法之合理性。(三)歷久未…
-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研發製造生技醫藥而改進下列製程技術之費用:(一)改進生技醫藥產品之生產程序或系統。(二)設計生技醫藥產品之生產程序或系統。七、經本部邀請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專案認定之下列費用:(一)委託…
-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4條 …數位醫療、專用於生技醫藥產業之創新技術平台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之產業。二、生技醫藥公司:指生技醫藥產業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從事下列業務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審定者:(一)研發製造新藥、新劑型製劑、高風險醫療器材、再生醫療、…
-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4條 為增進對生技醫藥產品之審核效能,促進產品上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生技醫藥產品上市前所需通過之田間試驗、臨床試驗、查驗登記等之審查,應訂定公開透明之流程及一元化審查制度,並應建立專業審查能量及精進相關審查規範。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