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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 111 頁- 行政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以減免雜費為限。原住民學生就讀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教育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比照第一項申請學雜費減免。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5條 …。推廣教育各班別所授課程之師資,應符合下列規定,但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專業學(課)程,不在此限:一、學分班至少應有三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師資授課。二、非學分班至少應有五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或兼任師…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應符合附表四所定學術條件規定。申請設立宗教研修之學制班別、與外國大學合作或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產業人力需求,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者,本部得調整其設立基準,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14條 …用本部審定合格或編定之教科圖書及補充教材。海外臺灣學校得提報外國課程實施計畫,經轄區駐外館處轉本部核准後附設外國課程部或班。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13條 …各專科學校組織規程定之。校長之資格,依有關法律之規定,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二十條及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二條至第六十二條有關外國人聘僱與管理規定之限制。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32條 …、蒙藏學生。十一、大陸地區學生。十二、香港及澳門學生。十三、外國學生。十四、基於人道考量、國際援助或其他特殊身分經教育部專案核定安置之學生。前項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學生之升學保障辦法,另依特殊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
- 行政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6條 …請回國就學:一、入學申請表。二、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一)外國學校學歷:外國學校最高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及成績單(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加附中文或英文譯本),應經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但設校或分…
- 行政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9條 …管機關申請核轉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分發入學;其外國學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應經駐外機構驗證。但申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以華僑高中為限:一、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二、持停留期限在六十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核發…
- 行政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23-1條 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六年以上之華裔學生申請入學大學,於相關法律修正施行前,其就學及輔導得準用本辦法規定。但就讀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
-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收益及費損並按其應歸屬之會計期間作調整分錄。因業務特性,以外國貨幣記帳者,應於財務報表中,將外國貨幣折合新臺幣計算之。
-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8條 …eaching,assessment)B1級以上之英語或其他外國語文相關語文考試檢定及格或認證合格證書。但離島地區公費生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專班之公費生,取得A2級以上之英語或其他外國語文相關語文考試檢定及格或認證合格證…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9條 …,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聘僱之教職員工為外國人者,於第一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外國人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教職員工異動時,亦同。直轄市…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23條 短期補習班得招收外國人;其招生條件與方式、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條 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一、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二、未於申請入學當學年度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具外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且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3條 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曾在臺設有戶籍,申請時於香港、澳門或海外連續居留滿六年以上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但擬就讀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前項所稱連續居留,指每曆年在…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4條 外國學生依前二條規定申請來臺就學,以一次為限;繼續在臺就學者,入學方式應與我國內一般學生相同。外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於前項申請後,復申請繼續在臺就學,或再次申請來臺就學,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於完成申請就學學校學…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5條 大學及專科學校二年制(以下簡稱大專校院)實際招收入學之外國學生,其名額以本部核定該校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為原則,並應併入當學年度招生總名額報本部核定;申請招收外國學生名額超過前一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者…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6條 大專校院招收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應擬訂公開招生規定報本部核定,其內容應包括招生方式、入學資格審查程序、學系(程)授課語言、學生應具備之語文能力基準、財力證明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前項招生規定經本部核定後,大專校院應自行訂定…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7條 申請入學大專校院之外國學生,應於各校院指定期間,檢附下列文件,逕向各該校院申請入學,經審查或甄試合格者,發給入學許可:一、入學申請表。二、學歷證明文件:(一)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二)香港或澳…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7-1條 外國學生所繳入學證明文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應撤銷錄取資格;已註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如畢業後始發現者,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註銷其學位證書。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8條 外國學生已在臺完成學士以上學位,繼續申請入學碩士以上學程者,得檢具我國各校院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文件,依第七條規定申請入學,免檢附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境外學歷證明文件。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外國學生,在我國完成副學…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9條 招收外國學生之大專校院,應即時於本部指定之外國學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外國學生錄取、入學、轉學、休學、退學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離境等情事。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0條 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不在此限。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1條 大專校院、專科學校五年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外國學生註冊入學時,未逾該學年第一學期修業期間三分之一者,於當學期入學;已逾該學年第一學期修業期間三分之一者,於第二學期或下一學年註冊入學。但各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2條 大學外國學生於我國大學畢業後,經學校核轉本部許可在我國實習者,其外國學生身分最長得延長至畢業後一年。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後,其於就學期間許可在臺初設戶籍登記、戶籍遷入登記、歸化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喪失外國學生身分,應予退學…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3條 大專校院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下,得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招收外國交換學生;並得準用外國學生入學規定,酌收外國人士為選讀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者,得招收外國學生來臺進行一年以下之短期研習。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4條 各級學校因國際學術合作計畫或其他特殊需求成立外國學生專班者,應依各級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相關規定,經該管主管機關核轉本部核定。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5條 本部為獎勵就讀大專校院優秀外國學生,得設置或補助學校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大專校院為鼓勵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得自行提撥經費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助學金。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6條 大專校院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負責辦理外國學生就學申請、輔導、聯繫等事項,並加強安排住宿家庭及輔導外國學生學習我國語文、文化等,以增進外國學生對我國之了解。大專校院應於每學年度不定期舉辦外國學生輔導活動或促進校園國際化,有…
-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7條 專科學校五年制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招收外國學生,除依第二十條規定辦理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之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外,應擬訂招收外國學生來臺就學有關計畫,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報該管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