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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7-1條 …理人應對託運之危險品予以正確及完整之分類、識別、包裝、標記、標示、製作標牌。
  2.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1條 …具及其他容易發生火花之物品,及穿著釘有鐵釘之鞋類。禁止煙火之標示,應以紅字於顯明易見之地位標示之。三、為啟動機器需用明火或電火者,於啟動前,應予檢查,易燃氣體之濃度須確在安全範圍以內。四、不得使用管路裝置裝卸。五、裝卸終…
  3.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5條 …,託運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貨櫃之構造、危險品之裝置方法及貨櫃之標示等,應依左列規定:一、貨櫃之構造應有足夠強度,以承受所裝置危險品之重量與壓力。二、附有冷凍裝置之貨櫃裝置危險品者,應有足夠之冷凍能力。三、貨櫃裝置危險品前應…
  4.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6條 船舶裝載裝置有危險品之貨櫃時,船長除應確認貨櫃之標示與貨櫃裝置危險品明細表之記載事項相符外,應檢查貨櫃有無損傷或危險品有無洩漏等不正常現象。船長為前項檢查時,對於危險品容器、包裝、標籤、標示、裝置方法與貨櫃之標示,認為有…
  5.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2條 …或駁船外部明顯之地位,應有該船所載運危險品之品名及「危險」之標示。十一、槽櫃之配件,應易於分辨為液體或氣體之用。
  6.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5條 …載者,依下列規定:一、船長應禁止不必要之閒人上船,並作明顯之標示。二、船上嚴禁煙火區域不得吸菸或使用煙火,並應於船上明顯位置標示。三、船上不得攜帶安全火柴以外之火柴、裸露之鐵具、容易發生火花之物品或穿著釘有鐵釘之鞋。四、…
  7.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15-2條 …。航政機關經抽查認有必要時,得進一步檢查危險品之積載、隔離、標示及繫固等其他安全性事項,或要求舉行消防、危險品洩漏演習及設備試驗,船舶所有人、運送人或船長不得拒絕。
  8.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路徑上各點,以設置於甲板上方低於三百毫米處之燈光或螢光指示帶標示梯道及出口之逃生措施。十、每一主垂直區應備置兩套應急逃生呼吸罩。十一、除下列情形外,逃生門應開向逃生方向:(一)個別房艙門得向房艙內開啟,以免開門時傷及走廊…
  9.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7條 …任一側以人力操作關閉。其操作位置應易於接近,並以紅色反光標誌標示。隔艙與堰板間之導管應以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構成。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必要時,並應符合第六款規定裝設能確保該隔艙抗火性不致受損之裝置,以符合該款規定之抗火…
  10.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6條 …故障者,應於飛航模擬訓練設備相關位置、相鄰處或操控裝置上明顯標示,並於三十日內修復或更換;維修待料期間,該飛航模擬訓練設備不得被使用於相關訓練及考驗。前項缺件或故障無法於三十日內修復或更換者,應檢附展延申請書,向民航局申…
  11.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5條 船上禁止乘客進入之處所及不可接近或觸摸之設備,應有顯明之標示。船舶在裝卸貨物時,各貨艙口及吊貨機附近,應禁止乘客進入。
  12.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7條 …情形下之特殊任務及其應在之位置。二、各種應變之音響或其信號之標示。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明確標示並告知乘客下列訊息:一、繫妥安全帶、留置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0條 …救人員供砍破之部位時,應以紅色或黃色之長九公分,寬三公分線條標示其範圍。並在必要時於線條外緣另加白色襯底,相鄰線條之間距不得大於二公尺。前項緊急搶救砍破部位標示圖示如附件十一。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35條 航空器性能操作限制應以標示、列表、儀器標誌或混合方式顯示之。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5條 …救人員供砍破之部位時,應以紅色或黃色之長九公分,寬三公分線條標示其範圍,並在必要時於線條外緣另加白色襯底,相鄰線條之間距不得大於二公尺。前項緊急搶救砍破部位標示圖示同附件十一。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3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明確標示並告知乘員下列訊息:一、繫妥安全帶、留置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8條 …駕駛員應遵守經民航局核准之飛航手冊或與其等效之手冊及航空器上標示、告示牌與其他規定所規範之操作限制。但依第三項之規定者,不在此限。航空器上應備有隨時更新之飛航手冊;如該檢定機型無飛航手冊之要求者,應有經民航局核准之與飛航…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0條 …電壽命百分之五十。緊急定位發報機之電池更換後之最新有效日期應標示於緊急定位發報機明顯處,並記載於維護紀錄內。保存期限內電力不會衰退之電池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依第一項所裝置之緊急定位發報機,應於每十二個月內執行下列檢查:…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1條 …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被清楚照明。(二)作業區域有障礙燈標示。三、水上飛機下錨時,除於不需錨燈之區域作業外,應開啟錨燈。裝置有防撞燈之航空器,未開啟防撞燈前,不得飛航。但機長基於飛航安全考量關閉防撞燈者,不在此限。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5條 …空器恢復可用。三、附件二十四所規定允許失效之儀表或裝備已予以標示,並於下次檢查需求時,執行修理、更換、拆除或檢查。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7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瞭解所操作航空器之飛航手冊、標示、提示表、儀表標示及其操作限制。組員於飛航前,應瞭解與其職務相關之航空器上緊急裝備,並遵守該裝備之使用程序。
  2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9條 …適航標準之救生索。救生艇、救生背心及信號設備之裝置處應予明顯標示,且於水上迫降時便於取用。救生艇上應具備適合所飛航地區,足以求生之維持生命物品。
  2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1條 …條之規定執行檢查,以確保作用正常。二、便於組員取用。三、明確標示其位置及操作方法。四、裝置於隔艙或容器內時,應於隔艙或容器上標示其內容及上次檢查日期。駕駛艙、客艙及貨艙應依下列規定裝置便攜式滅火器:一、滅火器內盛裝之藥劑…
  2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2條 飛機應裝置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標示,並使乘員及客艙組員隨時可見,且能由組員控制其開關;當飛機於滑行、起飛、降落或必要時,應由機長將其開啟。飛機未依前項規定裝置標示者,於需要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時,機長應通知乘員及組員。當…
  2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3條 …航紀錄器失效或拆除修理,應填寫維護紀錄,並將飛航紀錄器失效之標示牌置於駕駛員易見之處。但自失效日期起不得超過十五日。(二)如需更長時日完成維護或取得替換零件時,除符合前目規定外,經授權合格人員於維護紀錄簿中簽證,得延展不…
  27.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3條 訓練機構之廣告及招生簡章應明確標示依本規則核准之檢定訓練課程與訓練課目名稱、名額、各階段收費標準及招生對象,其內容不得逾越核准之訓練規範。
  28.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並應於航空器或駕駛艙內適當位置懸掛不可用之標示。
  29.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18條 …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拆下之年限管制件時,應將其標示、適航掛籤或其他紀錄一併移轉。但該年限管制件在出售或轉讓前已銷毀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一、申請書(如附件三)。二、該航線之市場調查。三、航線圖(標示起迄之航空站或飛行場及航路)。四、擬使用航空器之規範。五、營運計畫及營運收支預估。六、擬使用飛行場者,其使用同意書。前項申請新闢或增加航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