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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第11條 …住民專班之調整及次學年度招生名額,應於本部公告期限內,向本部申請。原住民專班之更名、整併或停招,應與權益受影響之教職員工生溝通,說明師生權益保障措施,至遲於校級會議召開一個月前公告周知,並經校級會議審議通過。
  2.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第7條 …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學生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申請學分抵免,其課程學分數已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者,學校應造冊報本部備查。下列學制班別經本部專案核准後,其畢業總學分數之計算,不受第三項規定之限制:一、數…
  3. 行政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2條 …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可者。
  4. 行政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3條 新住民以申請入學方式參加大學新生入學者,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原核定各大學各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之招生名額。前項外加名額,以原核定各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
  5. 行政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5條 …核定後,自行訂定招生簡章,詳列招生學系、修業年限、招生名額、申請資格、申請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
  6. 行政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6條 新住民申請入學大學,除依招生規定辦理外,應於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遺失或無法出示者,得由本人授權招生單位查證,如未能於學校註冊前繳驗者…
  7. 行政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申請入學大學經查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或資格不符者,應由學校依相關法令開除其學籍,並議處有關人員;如涉有偽造文書等違法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8. 行政學位授予法 第5條 …生,修業期間滿二年及修滿八十學分,經考核成績合格並向就讀學校申請保留學籍獲許可後就業者,授予副學士學位。前項申請保留學籍之學生,於保留學籍期限屆滿前返校就讀且符合第一項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9. 行政學位授予法 第11條 經申請准予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後,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其論文、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經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決定合於碩士學位標準者,得授予碩士學位。
  10. 行政申請辦理實驗教育學校之學校財團法人辦學績優認定標準 第2條 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申請辦理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或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為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以辦學績優者為限。前項所稱辦學績優之學校法人,指申請前三年內學校法人董事會及監察人組織及財務健全,且運作正常。第一項學校法人…
  11. 行政申請辦理實驗教育學校之學校財團法人辦學績優認定標準 第3條 …者,得依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辦法,申請辦理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或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為私立實驗教育學校。
  12. 行政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4條 學力鑑定考試之科目為國文、英文及符合申請科別性質之專業科目二科。前項申請科別與專業筆試科目對照表,由教育部定之。學力鑑定考試之計分,每科目均以六十分為及格,一百分為滿分;第一項學力鑑定考試所定科目均及格,或當次各該科目均…
  13.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專案申請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專班,其特定產業之認定、申請計畫內容、申請時間及審查作業等有關事項,依學校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6條 …數占全校師生總人數比率。三、其他學校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前項申請獎勵之程序、期間及應檢具之文件,依學校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15.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7條 …條件標準規定,提校內相關會議通過,並於本部規定期限內,向本部申請增設、調整系、科與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
  16.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採認:指專科學校就申請人所檢附之國外學歷文件所為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相當學歷之認定。二、參考名冊: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收錄其名稱、地址所彙集而成並經公告之名冊。三、驗證:指申請…
  17.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申請國外學歷採認,應自行檢具下列文件,送各校辦理:一、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二、包括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三、其他學校規定之相關文件…
  18.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6條 第四條第二款所稱修業期限,指申請人停留於當地學校,符合當地國學制規定之修業時間。前項修業期限,各校應對照國內外學制情形,以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當地國學制、修業期間學校行事曆及入出國紀錄等綜合判斷;其所停留期間非屬學校正規學…
  19.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9條 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查證,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各校向申請人國外學校查證,或函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之項目如下:一、入學資格。二、修業期限。三、修習課程。四、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
  20.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有偽造、變造、冒用等不實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經許可入學者,撤銷其入學許可;已註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發現者,撤銷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
  21.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5條 職業訓練機構申請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與合作學校共同規劃之課程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依合作學校之學校主管機關公告之程序、期間,向學校主管機關提出。前項實施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合作學校名稱…
  22.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6條 …為三年;期滿擬繼續開設者,應於認可有效期間屆滿三個月前,重新申請認可。前項課程於認可有效期間內,有變更之必要者,職業訓練機構應擬具變更計畫,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23.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9條 …結束後一個月內,發給學分證明。持有職業訓練機構學分證明者,得申請採認作為入學條件;入學後,得依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持有職業訓練機構學分證明者,得依學校、機關、機構或團體之規定,申請列入進修時數,並作為升遷或考核之參據…
  24.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0條 …費;其收費基準,由職業訓練機構定之。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代辦費: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二、前款以外其他費用:於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各…
  25.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2條 …管機關依法令規定評核獲頒銅牌等級以上資格者,得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於該銅牌等級以上有效期間內,免接受評鑑。
  26.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3條 …下列規定,辦理職業訓練機構課程審核及調整事宜:一、通過者:得申請繼續開設課程。二、有條件通過者:所列缺失事項未改善者,得調降招生人數至改善為止。三、未通過者:停止部分或全部班別之招生,並得廢止課程認可。
  27.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3條 …助、公假或其他方式為之。依前項所定方式辦理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勵。
  28.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申請獎勵者,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下列程序審查:一、中央政府各級機關(構)應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審查。二、中央政府各級機關主管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
  29.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5條 本部就下列評審項目,衡酌申請獎勵對象之規模及特性進行審查,擇優獎勵:一、訂有員工學習制度規定。二、每年給予員工帶薪、經費補助、公假或其他方式學習之情形。三、每年編列員工學習經費額度。四、每年員工學習之人數占總人數比率。五…
  30.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受獎勵者,其申請之文件及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或違法者,得由本部撤銷其獎勵,並追回其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