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9條 法規: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第9條 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查證,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各校向申請人國外學校查證,或函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之項目如下:一、入學資格。二、修業期限。三、修習課程。四、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五、其他必要查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