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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 60 頁- 行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2條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 行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4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生技醫藥產業:指用於人類與動植物用之新藥、新劑型製劑、高風險醫療器材、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專用於生技醫藥產業之創新技術平台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之產業。二、生技醫藥公司:指生技醫藥產業…
- 行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5條 為促進生技醫藥產業升級需要,從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業務之生技醫藥公司投資於同項第三款至第九款規定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得於支出金額百分之二十五限度內,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 行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3條 為提升生技醫藥技術,加強產官學研合作研究發展,促進生技醫藥產業升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之研發人員經學校或該機關(構)同意,得擔任生技醫藥公司研發諮詢委員或顧問。
-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設置,應由經濟部於選定地區並視實際需要劃定範圍後,將設置地點、位置、面積及使用計畫等繪具圖說四份報請行政院核定。經核定設置之園區,其面積如有增減必要時,應由經濟部敘明理由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貨品,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區內事業應依該表所列規定向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或分局申請辦理簽證;免簽證輸入之貨品,如為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報關進口時,應依該表所列規定辦理。前項貨品出售時,得免…
-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後、左、右,各以適當之字體及不易洗擦之塗料書明「本車限於科技產業園區內行駛」字樣。
-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收;歸屬金融及保險業者,以金融及保險業費率計收。二、經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認可之運送人。三、經核准在區內投資興建租售建築物之公民營事業。四、除運送人及經核准在區內投資興建租售建築物之公民營事業以外之其他…
-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7條 …業按營業額計收管理費者,應於每期終了之次月二十日前,填具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營業額及管理費申報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園管局或分局申報營業額及管理費,並應於當期終了之次月末日前繳清管理費:一、當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之營業人…
- 行政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區內事業於核准公司解散登記、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遷離科技產業園區或經終止全部土地、建築物租約之當月起免繳管理費。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自結束在區內營業、經撤銷或廢止其在區內營業之登記或經終止土地、建築物租約之當…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2條 位於科技產業園區內之員工宿舍、住宅等用地,或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使用之社區土地,其開發及租用管理適用本辦法。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社區土地之開發,應配合科技產業園區發展之需要,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或分局擬具開發興建計畫報經濟部備查。前項開發興建計畫包括開發興建目標、預定開發興建地區範圍…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產業,指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4條 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一年內,行政院應提出產業發展綱領。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產業發展方向及產業發展計畫,報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檢討。各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負責推動所主管產業之發展。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訂定地方產業發展策略;訂定時,應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獎勵或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推動地方產業發展。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7條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或補助艱困產業、瀕臨艱困產業、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提升生產力及產品品質;並建立各該產業別標示其產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之證明標章。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8條 行政院應就國內外經濟情勢對我國產業及其創新發展之影響,進行通盤性產業調查及評估分析,提出產業及其創新扶助計畫,並定期檢討。前項產業及其創新扶助計畫,應包含扶助艱困產業、瀕臨艱困產業、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之特別輔導計畫。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9條 …事業主管機關得以補助、獎勵或輔導方式,推動下列事項:一、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二、提供產業技術及升級輔導。三、鼓勵企業設置創新或研究發展中心。四、協助設立創新或研究發展機構。五、促進產業、學術及研究機構之合作。六、鼓勵…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並以不超過其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1條 為優化產業結構達成智慧升級轉型並鼓勵多元創新應用,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投資於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2條 為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優勢,並鞏固我國產業全球供應鏈之地位,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就當年度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二十五,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2-2條 …入取得股票當年度課稅,自取得股票日起,持有股票且於我國境內之產業、學術或研究機構服務並從事研發累計達二年者,於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之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時,其全部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高…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3條 為協助呈現產業創新之無形資產價值,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及落實評價基準。二、建立及管理評價資料庫。三、培訓評價人員、建立評價人員與機構之登錄及管理機制。四、推動無形資產投融資、證券化交易、保險、…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5條 …慧財產推廣及行銷相關活動。四、協助智慧財產服務業之發展。五、產業運用智慧財產之融資輔導。六、其他智慧財產之應用。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6條 為鼓勵產業發展品牌,對於企業以推廣國際品牌、提升國際形象為目的,而參與國際會展、拓銷或從事品牌發展事項,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補助或輔導。前項獎勵、補助或輔導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7條 為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才,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建立產業人才資源發展之協調整合機制,推動下列事項:一、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二、整合產業人才供需資訊,訂定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策略。三、協調產業…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8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產業發展需要,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產業人才職能基準。二、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相關業務。三、促進前二款事項之企業採納、民間參與及國際相互承認。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產業人才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