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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5 頁-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10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施以訓練。本考試三等、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應達六十字,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每分鐘應達四十字,訓練期滿時,經實務訓練機關測驗未達合格標準…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務人員高等考試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未獲分配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訓練期間中途離訓且無正額、增額錄取人員、保留受訓資格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或無法列入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並報請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專技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由衛生福利部依其考試成績,並參考其志願,分配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政機關訓練,訓練期間不得改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以原占…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施以訓練。本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繳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核發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三十字以上之合格證明,或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本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訓練機關得要求其於指定之公立醫院進行體格複檢…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 …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取。第三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二等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各類科需用名額酌增錄取名額。第二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依序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總成績之計算,二、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海洋委員會依序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自…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9條 …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取。第三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第一、三試錄取標準,應經典試委員會決議之。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10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第一項…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依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併採筆試與口試之類科,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各類科需用名額酌增錄取名額進入第二試。第二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10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分發任用。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第一項…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 第14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學習,學習期滿且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交通部查照。前項學習,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學習辦法之規定辦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 第10條 …修正前規定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廢止前規定,申請延期受訓或停止訓練經核准且未經廢止其受訓資格,或申請核准重訓者,由考選部依前項規定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2條 …應予分發任用之公務人員各項考試。二、考試及格人員:指前款考試錄取人員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三、分配:指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決定並通知考試錄取人員實施訓練。四、分發:指考試錄取人員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用人機關派…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5條 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應就用人機關所報職缺,依據考試錄取人員考試種類、等級、類科、名次、錄取分配區分配訓練。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6條 …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提出申請,就公務人員各該等級考試類科錄取人員分配訓練。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7條 公務人員各項考試正額錄取人員,應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依用人機關年度需求之職缺及第五條之規定分配訓練。公務人員各項考試榜示之正額錄取人數,如超過用人機關年度需求者,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應於同等級類科正額錄取人…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8條 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應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配合用人機關臨時用人需求,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定期按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考試名次,依第五條規定分配訓練。增額錄取人員申請延後分配訓練者,應於接獲分發機關或…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1條 考試錄取人員之分配訓練以一次為限。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由用人機關調整職務或報經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改行分配:一、所分配職務與考試等級類科顯不相當。二、所分配職務依規定須辦理特殊查核而拒絕接受查核,或經查核結果認…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2條 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但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規定,應於指定日期或期限報到者,依其規定期限報到。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經用人機關准予延期…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2-1條 分發機關依本辦法所為之報到通知,經考試錄取人員同意者,得以電子文件行之,視為自行送達。前項經考試錄取人員同意之報到通知電子文件,分發機關應置於其公告指定之資訊系統,提供考試錄取人員下載,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應於公告期限…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3條 用人機關應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七日內,將報到情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4條 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用人機關依規定派代,完成分發程序。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15條 性質特殊之特種考試錄取人員,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程序、辦理方式及有關事項,得由申請舉辦考試機關參照本辦法另定之,並函送銓敘部核備。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 第2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及晉升官等(資位)訓練之受訓人員,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各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規定,申請複查成績者,每次應繳納新臺幣五十元;申請閱覽試卷者,每次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2條 …一致之性質者,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訓練、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學校辦理之。公務人員專業訓練、一般管…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4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初任公務人員、升任官等人員、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應依本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接受必要之職前或在職訓練。高階公務人員接受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評鑑合格者,納入人才資料庫,提供機關用人之查詢。各機關學校進用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