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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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0條 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菸品所含尼古丁、焦油,不得逾最高含量,並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但專供外銷者,不在此限。前項尼古丁、焦油之最高含量、檢測方法、含量標示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
  2.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1條 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菸品之下列資料:一、成分、添加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二、排放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前項申報資料,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主動公開,並得派員取樣檢查(驗)或要求提供原始檢驗紀錄或其他相關資料;…
  3.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2條 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宣…
  4.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3條 販賣菸品之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第九條第二項前段、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十七條意旨之警示圖文。展示菸品或菸品容器,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前二項標示、展示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5.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4條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
  6.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5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下列物品:一、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二、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三、未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
  7.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7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前項供應者屬菸品販賣業,且有難以辨識消費者之年齡情事時,應要求其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
  8.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6條 …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製造、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製造、輸入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
  9.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7條 …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廣告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10.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8條 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二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11.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9條 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一、未於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二項所定期限,回收或銷毀該指定菸品。二…
  12.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0條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委託製作、傳播或刊載前項各款廣告之一者,併處罰廣告委託人…
  13.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1條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14.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2條 …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販賣、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販賣、展示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15.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4條 菸品製造業、菸品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違反第十二條各款促銷或廣告方式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16.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6條 製造或輸入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物品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規定處罰鍰者,並應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
  17.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7條 …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供應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三、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
  18.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8條 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或販賣菸品之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八條所定禁止之方式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三條…
  19.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9條 營業場所違反第十四條規定免費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20.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40條 …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使用類菸品或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指定菸品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21.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45條 依第四條規定徵收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用於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之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基金,辦理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2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15條 …率由百分之十調增至百分之二十以內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二、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五百九十元調增至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三、政府預算撥充。四、菸品健康福利捐。五、捐贈收入。六、基金孳息收…
  23.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販賣菸品場所,應於場所內明顯處標示警示圖文,如附圖所標註之尺寸擇一製作之。但於菸酒專賣場所或機場、港口管制區域內之販賣菸酒場所,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之。前項標示,應使消費者明顯可見,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遮蔽之;菸品展示時,應將…
  24.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第3條 販賣菸品場所之菸品展示,以包裝之菸品、菸品容器或不大於容器實體樣式之圖像為限。
  25.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第4條 菸品展示,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距離地面一點三公尺以上,且距離結帳櫃檯二公尺以上。但於服務人員之櫃檯後方展示者,不在此限。二、同一販賣菸品場所之展示總面積不得逾二平方公尺。三、同一品項僅得展示一最小包裝單位或其圖像。四、…
  26.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第5條 菸品展示,不得以電子螢幕、動畫、移動式背景、聲音、氣味、燈光或其他引人注意之方式為之。
  27.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第6條 單一營業人經營之販賣菸品場所,以設一菸品展示處為限。
  28. 行政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菸品容器(以下稱容器)應標示之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以下稱健康警示),如附圖。
  29. 行政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第5條 …比例直接套印於容器,且於容器開啟後仍得清楚辨識。但紙菸以外之菸品,得等比例套印後,以牢固黏貼之方式為之。
  30. 行政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第6條 …含量,每支為一毫克;焦油之最高含量,每支為十毫克。紙菸以外之菸品,其尼古丁及焦油最高含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