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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6 頁- 行政電業法 第56條 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售電業對於違規用電情事,得依其所裝置之用電設備、用電種類及其瓦特數或馬力數,按電業之供電時間及電價計算損害,向違規用電者請求賠償;其最高賠償額,以一年之電費為限。前項違規用電之查報、認定、賠償基準及其處理…
- 行政電業法 第57條 政府機關為防禦災害要求緊急供電時,發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應優先供電,輸配電業應優先提供調度;其用電費用,由該機關負擔。
- 行政電業法 第58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置主任技術員,其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電業法 第64條 發電業於年度分派盈餘時,按其不含再生能源發電部分之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應優先依下列規定提撥相當數額,作為加強機組運轉維護與投資降低污染排放之設備及再生能源發展之用:一、該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十,未超過百分…
- 行政電業法 第65條 …力發展營運、提升發電、輸電與變電設施周邊地區發展及居民福祉,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生產或傳輸之電力度數一定比例設置電力開發協助金,以協助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推動電力開發與社區和諧發展事宜。前項電力開發協助金使用方式、範…
- 行政電業法 第67條 …期修理或改換;如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並得命其停止其工作及使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對於前項查驗,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電業法 第79條 …一項規定期限辦理延展。三、未依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期限申請換發電業執照。有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情形,得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行政電業法 第80條 發電業、輸配電業及特定電力供應業未依第三十五條規定通報,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未依第七十一條準用第三十五條規定通報,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
- 行政電業法 第89條 發電業設有核能發電廠者,於其核能發電廠營運期間,應提撥充足之費用,充作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作為放射性廢棄物處理、運送、貯存、最終處置、除役及必要之回饋措施等所需後端處理與處置費經費。前項費用之計算公式、繳交期限、收取程…
- 行政電業法 第92條 …之條文施行前,取得電業執照者,應於修正施行後六個月內,申請換發電業執照;屆期未辦理或已辦理而仍不符本法規定者,其原領之電業執照,應由電業管制機關公告註銷之;經註銷後仍繼續營業者,依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
- 行政電業法 第93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經營發電業務,經核定為公用事業之發電業者,其因屬公用事業而取得之權利,得保障至原電業執照營業年限屆滿為止。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3條 發電業登記為下列五種,其應備書圖如下:一、籌設或擴建:經營發電業或擴建發電機組,應備下列書圖及文件申請許可,籌設或擴建許可有效期間為三年。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期限屆滿兩個月前,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限以兩年為限:(一)籌…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4條 太陽光電發電業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申請核發之同意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電業管制機關公告之檢核格式辦理,審查項目如下: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文件之齊備性。二、是否符合法令或地方自治法規。三、是否涉及相關環境敏感…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5條 太陽光電發電業申請籌設或擴建許可前,其主要發電設備設置於地面者,應於主要發電設備所占面積最大之村(里)辦理地方說明會;其有附屬建置升壓站或儲能設備者,亦應於該設置位置之所在村(里)辦理地方說明會。前項地方說明會,應說明籌…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6條 太陽光電發電業經電業管制機關核發籌設或擴建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新設置位置所在村(里)依前條規定辦理地方說明會:一、於設置廠址範圍內變更升壓站或儲能設備設置位置,且與原設置位置地號不同者。二、新增設置廠址供設置主…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7條 太陽光電發電業辦理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工程計畫地方說明會,應說明工程計畫之基本資料、工程概要(應包含預定施作範圍、施工期程、工程項目與施工方式,及其與籌設或擴建計畫內容之差異)與保障公共通行及其替代措施等事項;…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8條 發電業申請辦理第三條登記事項,其程序如下:一、申請籌設或擴建許可:由發電業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轉電業管制機關。但國營發電業報經事業所屬機關核轉電業管制機關。二、申請核發工作許可證:由發電業逕向電業管制機關提出。…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9條 發電業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申請核發或換發發電業執照,其應備書圖如下:一、經營計畫書。二、工程概要表。三、水力工程計畫書:如係水力發電者,應擬具簡要計畫書附送。四、內線圖:應按照通用線路格式,載明發電廠內全部接線方法。此圖…
-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22條 …件,逕向電業管制機關申請派員查驗;其經查驗合格,並核發或換發發電業執照:一、第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登記書圖文件。二、竣工查驗表。三、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備登記函。四、簽訂完成之購售電合約。五、自有資金至少占總投資額…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73條 …得僅有電氣性互鎖裝置。若需短暫併聯者,應經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同意。用戶電源發電系統及切換設備設計與經常電源併聯運轉者,應符合本章第三節規定。切換設備得予旁路及隔離。使用旁路隔離開關之電路直接供電時,應避免不慎與電源…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1條 一個以上發電電源系統與源自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經常電源併聯運轉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前項規定應由合格人員辦理。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發電業依電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籌設或擴建許可者,應繳納之審查費如下:一、裝置容量在五十萬瓩以上者:每件新臺幣六十萬元。二、裝置容量在十萬瓩以上未滿五十萬瓩者:每件新臺幣四十萬元。三、裝置容量在二萬瓩…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發電業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申請派員查驗者,應繳納之審查費如下:一、裝置容量在五十萬瓩以上者:每件新臺幣六十萬元。二、裝置容量在十萬瓩以上未滿五十萬瓩者:每件新臺幣四十萬元。三、裝置容量在二萬瓩以上未滿十萬瓩者:每件新…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電業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六項規定申請登記,經同意核發電業執照者,其登記費應於核發電業執照時按其實收資本總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以一元計算;登記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登記費經計算,逾新臺幣二萬五千元者,以…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發電業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延展者,應繳納之審查費如下:一、裝置容量在五十萬瓩以上者:每件新臺幣三十萬元。二、裝置容量在十萬瓩以上未滿五十萬瓩者:每件新臺幣二十萬元。三、裝置容量在二萬瓩以上未滿十萬瓩者:每件新臺幣…
-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電業申請換發、補發電業執照者,除屬第四條第二項及前條情形得免繳證照費外,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二千元。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33條 變電所與特高壓用戶,及變電所與發電業電源線之責任分界點原則規定如下:一、以架空線路引接所內時:以架空線路拉線夾板與變電所鐵構上之礙子串連接處為分界點。二、以地下電力電纜引接所內時:以地下電力電纜頭壓接端子為分界點。三、以…
-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2條 …電量後,由標準局所核發之憑證。四、申請人:指第一款再生能源之發電業、售電業或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但採用躉購制度者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減量額度者除外。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條 …置。(三)商港區域內供工業及其他特定用途專業區之劃定。(四)發電業之火力發電廠興建。(五)觀光旅館業、觀光遊樂業之經營。(六)其他事業興辦或變更有影響區域水資源供需使用重大之虞,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二、開發單位:指辦理…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發電業設有核能發電廠者,於其核能發電廠營運期間繳交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