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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4 頁- 行政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 第2條 …及推動。五、養殖漁業管理與發展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監督。六、漁民(業)團體輔導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督導。七、水產品行銷與加工、水產品安全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監督。八、漁港與其他漁業設施之規劃、推動及監督。九、所…
- 行政農業部漁業署處務規程 第5條 …、漁業中長期施政策略、施政計畫之研擬、策劃、評核及督導。三、漁民(業)團體輔導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四、漁業發展基金之策劃、運用及保管。五、國內外漁業相關資料之蒐集、分析,與漁船(員)動員準備之協調及督導。…
- 行政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2條 為強化農業之社會、環境及經濟韌性,照顧農漁民權益,強化農業基礎設施,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得以自辦、補助或輔導等方式,執行農漁民協助措施,以提升農業發展動能。
- 行政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條、第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七款及前條規定以補助方式執行之農漁民協助措施,其補助項目、對象、基準及金額如附表。前項農漁民協助措施之執行期間、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部另定之。
- 行政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8條 本部對於農漁民協助措施之執行應定期考核;受補助對象應配合提供說明或相關資料。未依前項規定提供說明或相關資料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返還已撥付補助之全部或一部。
- 行政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9條 第三條至第五條農漁民協助措施之執行及前條之考核,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學校、法人或團體,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 行政養殖漁業生產區設置及管理準則 第3條 …與有關機關進行會商,必要時得進行勘查。養殖魚塭土地所有權人或漁民(業)團體,得檢具土地使用清冊、範圍圖、位置圖及其他相關資料,送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納入調查規劃。
- 行政養殖漁業生產區設置及管理準則 第5條 …之生產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漁民(業)團體建議,修正生產區範圍:一、部分土地因災害流失、環境污染,或有其他不適合繼續供魚塭養殖使用須劃出。二、土地有其他利用需要須劃出。三、互為毗鄰之魚塭或…
- 行政養殖漁業生產區設置及管理準則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得委託漁民(業)團體或委辦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一、生產區之行政管理。二、第八條第一項所列公共設施之功能定期檢查、維護及營運管理。依前項第二款規定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
- 行政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第5條 …十五、國家海洋日:六月八日。十六、警察節:六月十五日。十七、漁民節:七月一日。十八、父親節:八月八日。十九、祖父母節:八月第四個星期日。二十、軍人節:九月三日。二十一、國民體育日:九月九日。二十二、教師節: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