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2條 法規: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第2條 為強化農業之社會、環境及經濟韌性,照顧農漁民權益,強化農業基礎設施,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得以自辦、補助或輔導等方式,執行農漁民協助措施,以提升農業發展動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