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5條 法規: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第5條 為增進農業之經濟韌性,本部得推動下列強韌農業之協助措施:一、導入養禽設施(備)、水產養殖設施(備)現代化。二、推動畜牧業、林業導入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三、推動小型漁船筏配置攜帶式之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四、協助建置農糧產業剩餘資源循環場域。五、其他強韌農業協助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