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6條 法規: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第6條 依第三條、第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七款及前條規定以補助方式執行之農漁民協助措施,其補助項目、對象、基準及金額如附表。前項農漁民協助措施之執行期間、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部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