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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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9條 …其費用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基準計收。二、每批檢疫物品計收檢疫人員一人次之臨場費。三、同一申請人,申報多批存置於同一處所之檢疫物品,同時臨場檢疫者,計收檢疫人員一人次之臨場費。前項各款情形於檢疫物品數量過多…
  2.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2條 …、經核准註銷延長作業者,其所繳之延長作業費應發還,或於其次批檢疫物品申請檢疫時予以抵繳,並在申請書內註明。六、第三款、第四款所定按批計收之檢疫延長作業費、動物隔離檢疫延長作業費,同一申請人申報多批存置於同一處所之檢疫物品…
  3.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輸出入之檢疫物品經檢疫後,認須再為下列處理者,依下列規定計收檢疫處理費:一、燻蒸、消毒,依附表三計收檢疫處理費。二、海沒、飼養、栽培、運送、銷燬:依實際支出計收檢疫處理費。輸出入檢疫案件,除臨櫃自行繕打申請書或網路申報者…
  4.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4條 輸出檢疫物品依下列規定計收檢疫標識工本費:一、一般檢疫標識:每件一張,每張一元。二、貨櫃專用檢疫標識:貨櫃每櫃一張,每張八十元。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品輸出或經郵遞輸出植物檢疫物品在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
  5.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2條 輸入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禁止輸入之植物檢疫物(以下簡稱特定植物檢疫物)者,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輸入之特定植物檢疫物名稱、數量、來源、基本資料及其有害生物疫情資料…
  6.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3條 …時,得派員實地查核確認其隔離處所及隔離管制計畫可避免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及有害生物逸散。實地查核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改善而未改善者,不予核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
  7.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4條 …請書,並檢附變更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最長以五年為限。但供依法寄存用途者,最長以三十年為限。輸入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三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其展延期間以五年…
  8.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5條 輸入人輸入特定植物檢疫物時,應檢附輸入許可,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9.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6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分讓予使用人前,使用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分讓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名稱、數量。二、使用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使用目的、使用方式或實驗、…
  10.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7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分讓後使用期間,再分讓予其他使用人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其他使用人應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之文件、資料與原使用人同意分讓證明文件並附註原分讓許可文號,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
  11.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8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於核准使用期間應遵行下列安全管制措施:一、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於國內運輸時,應由植物檢疫機關加封後派員押送或由輸入人、使用人運送;押送或運送所需之交通工具及其…
  12.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9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期間,植物檢疫機關應依下列規定,派員檢查隔離處所狀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情形及是否有逸散或發現有害生物:一、供實驗、研究、教學或展覽者: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二、供依法寄存者或其他經…
  13.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0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完畢或使用期間屆滿、或違反第八條之安全管制措施且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補正或改善而屆期未完成補正或改善者,應會同植物檢疫機關辦理再輸出或銷燬。除供展覽用途外,輸入人、使用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
  14.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1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相關之報告或著作,應記明輸入許可或分讓許可文號,並保存一年以上。
  15.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3-1條 …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物品,公告為應實施輸入檢疫之品目(以下簡稱檢疫物)。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未列入前項檢疫物,經發現有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虞者,植物檢疫機關得採取檢疫處理、退運、銷燬或其他必要之措施。
  1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據有害生物疫情及危害風險,就檢疫物之輸入,公告檢疫規定,採取下列檢疫措施:一、禁止輸入。二、依檢疫條件管理。三、隔離檢疫。前項檢疫規定包括檢疫物、有害生物種類、特定國家或地區、檢疫條件、採取之措施方式與內…
  1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6條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輸入檢疫物,應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給之檢疫證明書。但經植物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者,不在此限。未依前項規定繳驗檢疫證明書,或繳驗之檢疫證明書所記載事項與檢疫條件規定不符者,植物檢疫機關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
  18.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7條 輸入檢疫物,應於到達港、站時,由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未經完成檢疫,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檢疫物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其以郵…
  19.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8條 檢疫物經植物檢疫機關實施檢疫後,不合規定者,應發給不合格文件,並不得輸入;符合規定者,得依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之申請,發給合格文件。
  20.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8-1條 輸出入檢疫物或第十五條所定物品,其檢疫結果不合規定者,不得重新申請檢疫。
  2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9條 輸入檢疫物經檢疫結果,證明有有害生物存在,植物檢疫機關應通知輸入人或其代理人,限期將該檢疫物連同其包裝、容器予以消毒、銷燬或退運。屆期未辦理或有緊急處置必要時,由植物檢疫機關逕予處置;其費用由輸入人負擔。前項有害生物以經…
  2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2條 …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檢疫物或物品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植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2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4條 …條第三項或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分讓使用檢疫物,或違反依第十四條第三項或第十五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申報、安全管制措施、處理方式、使用紀錄、報告或著作之製作與保存之規定。五、違反依第十四條第五項所定辦法…
  2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七條所定輸入檢疫物之檢疫,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指定港、站為之。輸入檢疫物之臨場檢疫,應於海關指定之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實施。於前項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
  25.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港、站,指檢疫物抵達我國時之卸貨港、站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之通關港、站。
  2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輸入檢疫物之檢疫時,得協調航政主管機關調閱航行日誌或其他有關文件。
  2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檢疫物,因不可歸責於植物檢疫機關之原因,於隔離期間死亡、受銷燬處理或其他因執行檢疫必要所致不能避免之毀損,植物檢疫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28.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辦理檢疫。國外植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之檢疫條件辦…
  29.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港區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規定之文件,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國外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港區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
  30.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6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及植物檢疫物經檢疫合格者,始得進儲自由港區;不合格者,動物應施檢疫物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之二規定辦理,植物檢疫物應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