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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4條 寵物食品之黴菌毒素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一、黃麴毒素:0.02ppm。二、嘔吐毒素:(一)2ppm(犬用)。(二)5ppm(貓用)。三、伏馬毒素:5ppm。四、玉米赤霉烯酮:0.2ppm。五、赭麴毒素:0.01ppm。六…
  2.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5條 寵物食品之重金屬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一、砷:(一)含有水產動物或藻類及其產品者,於百分之十二含水率時:無機砷2ppm,總砷10ppm。(二)未含前目產品者:總砷2ppm。二、鎘:2ppm。三、鉛:5ppm。四、汞:0.…
  3.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6條 寵物食品之農藥殘留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一、阿特靈及地特靈(AldrinandDieldrin):0.01ppm。二、蟲必死(BHC):0.01ppm。三、滴滴涕(DDT):0.1ppm。四、安特靈(Endrin):0.…
  4.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7條 寵物食品之保存劑及抗氧化劑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一、衣索金(Ethoxyquin)、丁羥甲苯(Butylatedhydroxytol-uene,BHT)及丁羥甲醚(Bu-tylatedhydroxyanisole,BHA…
  5.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8條 寵物食品之有害化學物質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一、三聚氰胺:2.5ppm。二、丙二醇:貓用之寵物食品不得檢出。
  6.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8-1條 寵物食品之銫一三四與銫一三七之輻射量總和(Cs-134+Cs-137)不得超過每公斤六百貝克(600Bq/kg)。
  7. 行政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8-2條 …之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適用於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後產製之寵物食品。
  8. 行政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 第12條 …日,不得超過一年;首次注射者,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七日。二、寵物登記證明文件,且所載之寵物登記時間距檢查日,應滿三十日。但首次狂犬病預防注射時間距檢查日滿三十日者,不受寵物登記應滿日數之限制。前項之檢查,由犬、貓之所有人…
  9. 行政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 第14條 …區者,應於金門、馬祖檢疫站指定之機構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辦理寵物登記,並簽發進出離島處理紀錄表後放行。二、進入金門、馬祖地區已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辦理寵物登記後,再返回臺灣本島者,不受首次注射或寵物登記應滿日數之限制。三…
  10.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5條 …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第三條第一款以外動物用藥品入境,供自家寵物使用,且符合一定種類、劑型及數量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二款之一定種類、劑型及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