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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5 頁-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4條 …四、原住民。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九、更生受保護人。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主管機關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且…
- 行政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2條 …之職業訓練對象(以下簡稱參訓學員)如下:一、曾參加就業保險之失業者(以下簡稱失業者)。二、在職之被保險人。
- 行政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6條 …之經費,運用範圍如下:一、職業訓練實施所需之下列費用:(一)失業者參訓期間勞工保險費。(二)結訓學員推介就業之服務費。(三)材料費。(四)教材費。(五)撰稿費。(六)學雜費。(七)場地費。(八)宣導費。(九)教師鐘點費。…
- 行政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 第9條 …訓練單位所提計畫書總經費之百分之八十。但經專案核定或對於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之訓練單位,得全額補助。(二)辦理研習會、觀摩會及相關活動,補助額度不超過訓練單位所提計畫書總經費之百分之七十。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5-2條 …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三、實施減班休息事業單位家數及人數。四、失業率。五、資遣通報人數。六、其他辦理僱用安定措施之資料。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8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第四條受託單位受理下列各款失業勞工之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無法推介就業者,得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之特定對象。二、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前項失業期間之計算,以勞工未有參加就業…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9條 …約,僱用前條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之失業勞工,連續滿三十日,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僱用獎助。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不予發給僱用獎助;已發給者,經撤銷原核定之獎助後,應追還之:一、…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21條 …,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九千元。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依本辦法、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申領之僱用獎助及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應合併計算;其申領期間最長十二個月。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以上雇主,並符合第…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22條 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發給求職交通補助金:一、其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二、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26條 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並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二、就業地點與原日常…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29條 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並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搬遷補助金: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二、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2條 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並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租屋補助金: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二、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7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失業被保險人之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及推介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指派其至政府機關(構)或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以下合稱用人單位)從事臨時工作:一、於求職登記日起十四日內未能推介就業。二…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39條 失業被保險人依第三十七條規定從事臨時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應為失業被保險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臨時工作津貼。用人單位申請前項津貼,應備下列文件:一、執行臨時工作計畫之派工紀錄及領取津貼者之出勤紀錄表。二、經費印領清冊。三、…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0條 …超過月最低工資,最長六個月。依本辦法、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與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申領之臨時工作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津貼,應合併計算;二年內申領期間最長六個月。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4條 …津貼;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應追還之:一、同時領取本法之失業給付。二、於領取津貼期間已就業。三、違反用人單位之指揮及規定,經用人單位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停止其臨時工作。四、原從事之臨時工作終止後,拒絕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46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失業被保險人之求職登記,辦理下列適性就業輔導事項:一、職涯規劃。二、職業心理測驗。三、團體諮商。四、就業觀摩。
-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條 …象如下:一、非自願離職者。二、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前項所定人員須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
-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發展、國民失業及經費運用等情形,發給下列就業促進津貼:一、求職交通補助金。二、臨時工作津貼。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前項津貼發給業務,得委任、委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訓練單位辦理。第一項津貼之停止…
-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5條 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人員,依本辦法、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領取之臨時工作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二年內合併領取期間以六個月為限。
-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6條 …就業保險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第一項人員領取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第十八條之津貼。前項情形於扣除不得同時請領期間之津貼後,賸餘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7條 …辦理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專業知能之職業訓練。五、獎勵雇主僱用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六、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延緩退休及退休後再就業。七、推動銀髮人才服務。八、宣導雇主責任、受僱者就業及退休權益。九、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4條 …進就業,應辦理職業訓練。雇主依僱用人力需求,得自行或委託辦理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業訓練。雇主依前項規定辦理職業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訓練費用補助。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6條 主管機關對於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應協助其就業,提供相關就業協助措施,並得發給相關津貼、補助或獎助。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三章穩定就業措施、第四章促進失業者就業、第五章支持退休後再就業及第七章開發就業機會所定事項,委任所屬就業服務機關(構)或職業訓練機構、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之。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4條 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全額補助其訓練費用。申請前項補助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辦理職業訓練單位提出,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提升失業之高齡者工作技能,促進就業,得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高齡者職業訓練專班。前項高齡者職業訓練專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訓練對象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且由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之…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9條 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其申請資格條件、方式、期間及不予核發、撤銷或廢止等事項,準用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10條 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符合下列規定,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核貸,得向金融機構辦理創業貸款:一、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並有實際經營該事業之事實。二、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三、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16條 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發給求職交通補助金:一、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二、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暴力被害人。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