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4條 法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促進失業者就業 第2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技能,促進就業,應辦理職業訓練。雇主依僱用人力需求,得自行或委託辦理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業訓練。雇主依前項規定辦理職業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訓練費用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