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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4 頁-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第9條 …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鄰接電扶梯及昇降機間部分之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且防火設備具有遮煙性者,得僅就專有部分檢討。
-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第23條 …座於各樓層僅設一處出入口且不得直接連接居室。但鄰接安全梯之各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出入口裝設之門改善為能自行關閉且具有遮煙性者,或安全梯出入口之防火門改善為具有遮煙性者,得不受限制。五、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後申請建造執照…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3條 …機構)辦理。前項建築物為公寓大廈,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得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38條 …部分建築物辦理重建、整建或維護時,得在不變更其他幢或棟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之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之情形下,以辦理重建、整建或維護之各該幢或棟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為計算基礎,分別計算其…
-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代之:(一)集合住宅改善消防安全設備,應經召開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程序。(二)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或其他組織改善消防安全設備,應經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程序。(三)其他經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之事由。…
- 行政民法 第799條 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前項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可獨立,且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共有部分,指區分…
- 行政民法 第799-1條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於專有部分經依前條第三項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之。規約之內容依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與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13條 …地上之土地改良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一併辦理徵收。其改良物為區分所有建築物時,得僅徵收申請人所有及持分共同使用部分。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8條 …設於集合住宅。但以集合住宅社區內整棟建築物申請,且申請人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地方主管機關得為保留民宿登記廢止權之附款,核准其申請。四、客房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同當地建築主管機關認定…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20條 …地上之土地改良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一併辦理徵收。其改良物為區分所有建築物時,得僅徵收申請人所有及持分共同使用部分。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第21條 …關之特別約定事項,報經執行機構核轉主管機關核定後請照、興建。區分所有權人不得以會議決議排除第一項營運管理章程及營運契約之規定,及第二項管理規約之特別約定事項,專有部分有讓售等處分行為時,應於移轉契約中明定,須繼受原區分所…
- 行政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第17條 …格,不得低於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建物參酌房屋現值估定之。三、區分所有建物之估價,應就專有部分、共用部分之比例及基地權利合併估價。四、在公開標售或讓售前,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致擬處分土地之底價未符合第二款規定者,應重新查估…
- 行政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第6條 …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未組成管理委員會且未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以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之召集人或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臨時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負責執行緊急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