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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23 頁-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7條 …度、營運管理及績效考核規定。八、已於第三地區或大陸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營運及法令遵循情形。九、擔任子銀行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第二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十、預定董事、監察人名單及其學經歷資料。十一、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5條 …檢查報告等資料,應分送主管機關備查。三、應依法令連同其他境外分支機構編製合併財務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7條 …備國際金融業務專業知識及經驗。六、已在OECD之會員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並經營業務五年以上,且該分支機構在申請前一年內未有重大違規或金融檢查發現缺失事項尚未改善之情事。臺灣地區銀行符合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者,得向主管機關申…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57條 …前來臺灣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四、已在OECD之會員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並經營業務二年以上。單一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或陸資銀行在臺灣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一處為限。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62條 …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規定。六、已在OECD之會員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並經營業務五年以上。七、無其他事實顯示有礙銀行健全經營業務之虞。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72條 …並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比率。四、已在OECD之會員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並經營業務五年以上。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財務、業務資訊透明。六、投資資金來源明確。七、無其他事實顯示有礙銀行健全經營業務之虞。本節所稱臺灣地區金融機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83條 …之股權結構變動,致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海外分支機構持有其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三十,或對其具有控制能力時,被投資之臺灣地區金融機構應備具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申請未經主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條第三項特定項目者,得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其已設立之分支機構辦理信託財產之收受:一、依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或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該業務之文件。二、該分支機構經營與管理信託…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責部門,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並得收受信託財產;各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限於信託財產之收受,其管理、運用及處分均應統籌由該專責部門為之。二、信託業務相關會計應整併於信託帳處理。三、專責部門…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商之總機構或分支機構終止兼營全部或一部信託業務,應檢具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辦理換發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照,且於主管機關網際網路申報系統或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完成終止營業項目之登…
-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31條 公證人應有固定之營業所在地,並不得設於保險業總公司、分支機構內。公證人公司執業證照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三十日內檢附變更登記表,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換發執業證照。公證人應將執業證照正本懸掛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個人執業公…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36條 …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契據之保管事務。前項業務,在本行未設分支機構地點,必要時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38條 …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金融機構或其分支機構之負責人或職員於本行依前項規定派員查核或檢查有關事項,或要求其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行處金融機…
- 行政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付款之交換單位提出當地票據交換所進行退票交換。五、交換單位之分支機構應一律參加當地之票據交換,其所收其他交換單位之票據,應由該交換單位提出交換並負有關交換上之一切責任。六、交換單位應在本行或本行之代理銀行開立存款戶;其應…
- 行政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行申請許可。外國保險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備文,檢附第六條規定書件向本行申請許可。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行另有規定者外,應由總機構備文,外國證券商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分支機構備文,向本行申請許可,並經核發許可函後,始得辦理。證券業得申請辦理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業務之全部或一部,並由本行分別許可;本行並得就同條項第四款許可之業…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一、命其改善。二、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申請新種外匯業務或新增分支機構辦理外匯業務。三、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辦理特定外匯業務。四、令其不得以函報備查方式開辦依本辦法規定得函報備查之外匯業務。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內容之一部或全部,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申請新種外匯業務或新增分支機構辦理外匯業務:一、發給許可函後六個月內未開辦。但有正當理由申請延期,經本行同意,得延長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二、函報開辦外匯業務之日期後,逾一年未再辦理…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定之長期評等達BBB級(或同等級)以上。(二)外國證券商在臺分支機構其總公司具有承銷外國有價證券之實際經驗。三、自有資本適足比率,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本國證券商申請日前半年自有資本適足比率應達百分之二百以上,銀行及…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41條 …特定或指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財富管理業務者,嗣後增加或減少分支機構辦理,應於主管機關許可後七日內,函報本行備查。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路,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十一、批發轉售服務:指經營者未租用電信事業之電路或頻寬,以批發方式承購或承租電信事業之電信服務後,並以自己名義向用戶或使用者提…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約終止後一年。前項用戶基本資料,包括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之名稱與地址、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公司內部撥號計畫及用戶與業者網路連接之專線電路編號等。如用戶之公司內部關係為其關係企業時,經營公司內部網…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在此限。二、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之各部門及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
- 行政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在此限。二、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之各部門及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在此限。二、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之各部門及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本法所稱政務人員,指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所定之下列人員: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
- 司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5條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依中華民國法律。
- 司法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4條 …發給系統管理者識別帳號。金融機構或電信事業之總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以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者為限,得分別為第一項之申請。但同一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不得重複申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05條 …實施後年資之退撫給與,以基金管理會委託代付之金融機構所指定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專戶金融機構)為限。(二)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退撫給與,以基金管理會委託代付之專戶金融機構優先。但與其他金融機構完成簽約事宜者,從其約定。二、…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4條 …構,應以合於經營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規定之國內外資產管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為對象。受託經營國內投資運用項目者,並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成立三年以上。二、依中華民國法令在中華民國設立或經認許並營業者,且最近三年累計收益率,不得低於…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5-1條 …稱集團係指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控股公司。五、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營運據點或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