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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17 頁-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8條 公務員經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移送懲戒,或經主管機關送請監察院審查者,在不受懲戒、免議、不受理判決確定、懲戒處分生效或審查結束前,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監察院或主管機關於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辦理移送懲戒或…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1條 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2條 …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前項撤職人員,於停止任用期間屆滿,再任公務員者,自再任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3條 …職前任職年資計算。但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公務員自行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或自提儲金本息,不在此限。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0條 …、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之懲戒。前二項行為終了之日,指公務員應受懲戒行為終結之日。但應受懲戒行為係不作為者,指公務員所屬服務機關或移送機關知悉之日。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3條 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4條 …、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依前項但書…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25條 同一違法失職案件,涉及之公務員有數人,其隸屬同一主管機關者,移送監察院審查或懲戒法院審理時,應全部移送;其隸屬不同主管機關者,由共同上級機關全部移送;無共同上級機關者,由各主管機關分別移送。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98條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定之。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00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繫屬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案件,於修正施行時尚未終結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由懲戒法庭第一審適用第一審程序繼續審理。但修正施行前已依法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本法中…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01條 …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對本法修正施行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議決或裁判提起再審之訴,由懲戒法庭依修正施行後之程序審理。前項再審之訴,不適用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九款之迴避事由。第一項再審之訴,其再審期間…
-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02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議決,未經執行或尚未執行終結者,依該次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執行。
- 司法公務員懲戒案件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九十九條準用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2條 …懲戒判決,指職務法庭所為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轉任法官、檢察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剝奪退養金、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罰款、申誡等懲戒處分…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4條 …法務部。二、受懲戒人為法官,且受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或撤職之懲戒處分者,應一併通知法務部。三、受懲戒人受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轉任法官、檢察官以外之其他職務之懲戒處分者,應一併通知轉任職務所屬機關。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5條 受懲戒人受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轉任法官、檢察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剝奪退養金、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罰款之懲戒處分者,受懲戒人所屬法院…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2條 受懲戒人受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後,另受他懲戒處分者,不執行他懲戒處分。但另受罰款之懲戒處分者,不在此限。受懲戒人受撤職之懲戒處分後,另受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轉任法官、檢察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 司法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九十九條準用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八條之六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第7條 …證,指經由懲戒法院電子掃描作業中心建置,以電子紀錄型態存在之公務員懲戒案件卷證檔案。
- 司法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第11條 公務員懲戒案件證人、鑑定人、通譯之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所需費用,由國庫負擔。
- 司法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及法官法第五十九條之五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5條 …於言詞辯論期日七日前送達當事人使之辯論。選任之專家學者,準用公務員懲戒法關於鑑定人之規定。
- 考試銓敘部組織法 第1條 銓敘部掌理全國公務員之銓敘及各機關人事機構之管理事項。
- 考試銓敘部組織法 第3條 …標準之審議事項。五、關於人事機構設置及變更審核事項。六、關於公務員服務、差假事項。七、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事項。八、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 考試銓敘部組織法 第4條 …於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四、關於公務員褒獎、激勵有關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事項。五、關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制之研擬事項。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 考試銓敘部組織法 第7條 …核事項。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四、關於公務人力調查評估及人才儲備事項。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事項。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6條 公務人員違反本法,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
- 監察監察院組織法 第3-1條 …院以上法官或高等檢察署以上檢察官,成績優異者。三、曾任簡任職公務員十年以上,成績優異者。四、曾任大學教授十年以上,聲譽卓著者。五、國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執行業務十五年以上,聲譽卓著者。六、清廉正直,富有政治…
- 監察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第14條 審核會議出列席及紀錄人員對於會議之內容,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規定,對外嚴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