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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42條 依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條規定所為之停約或終止特約,有嚴重影響保險對象就醫權益之虞或為防止、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報經保險人同意,僅就受處分範圍,以保險人第一次處分函發文日期之該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前一年受處分…
  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43條 …節重大,指下列情事之一:一、違約虛報點數超過十萬點,並有發給保險對象非醫療必要之藥品、營養品或其他物品。二、違約虛報點數超過十萬點,並有收集保險憑證,或有未診治保險對象,仍記載就醫紀錄,虛報醫療費用。三、違約虛報點數超過…
  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47條 …負有行為責任之醫事人員,於停約期間或終止特約之日起一年內,對保險對象提供之醫事服務費用,不予支付。前項受不予支付處分之醫事人員,其所受之處分視為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之處分。
  4. 行政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條 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受災之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保險對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於受災當月起六個月期間,其應自行負擔之本保險一般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一、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
  5. 行政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3條 …接受治療之下列費用,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一、保險對象就醫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三、前二款人員,其本保險不給付之住院一般膳食費用。前項期間,衛生福利…
  6. 行政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4條 …事機構)收治受災者,應依下列方式,按月向保險人申報費用:一、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依本保險醫療費用申報流程及保險人所定申報代碼申報。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內之醫療費用:依本保險醫療費用申報…
  7. 行政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6條 …告災區範圍之日起六個月內,依下列規定申請核退自墊之費用:一、保險對象自墊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向保險人申請。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
  8. 行政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7條 …提供名單,保險人據以核計,並用以沖抵欠費及後續產生之保險費;保險對象已死亡者,則退還予其法定繼承人。二、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及本保險不給付之住院一般膳食費用:(一)保險對象自墊費用者,依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
  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第7條 …充保險費。無現金股利或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時,扣費義務人應通知保險對象,由保險人於次年收取。前項應補繳之金額扣費義務人應於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之格式造冊,彙送保險人辦理收取之作業。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應扣取之補充保險…
  1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第9條 扣費義務人扣取補充保險費,應按年度通知保險對象。但扣費義務人已依第十條規定填報扣費明細彙報保險人者,得免通知保險對象。保險對象得向扣費義務人索取扣費證明或自扣費之次年四月一日起,向保險人索取繳費證明。扣費義務人對於補充保…
  1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第10條 扣費義務人,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上一年度向保險對象扣取之補充保險費金額,填報扣費明細彙報保險人。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扣費明細彙報期間延長至二月五日止。但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
  1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保險對象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1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4條 保險對象申請核退醫療費用之期限,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1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5條 保險對象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時,其應檢具之書據,規定如附表。保險對象檢送申請書據不全者,應自保險人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補件;保險人於必要時,得依保險對象之申請予以延長,並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屆期未補件…
  1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8條 …案件,保險人應於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保險對象或其法定代理人。下列期間,不予計入前項處理期限:一、所附證件不齊,經保險人通知補件者:自通知補件之日起至補件送達之日止。二、基於審核需要,經保險人向醫事…
  1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條 …),以提供醫療服務,特制定本法。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1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二、眷屬:(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二)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三)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
  1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條 本保險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核定案件有爭議時,應先申請審議,對於爭議審議結果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前項爭議之審議,由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辦理。前項爭議事項審議之範圍、申請審…
  1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8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最近二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參加本保險前六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二、參加本保險時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下列人員:(一)政…
  2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9條 …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三、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
  2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本保險保險對象;已參加者,應予退保:一、失蹤滿六個月者。二、不具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資格者。
  2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5條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考試訓練機關接受訓練之第六類保險對象,應以該訓練機構(關)為投保單位。投保單位欠繳保險費二個月以上者,保險人得洽定其他投保單位為其保險對象辦理有關本保險事宜。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
  2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6條 …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前項健保卡之換發及補發,保險人得酌收工本費;其製發、換發、補發、得存取及傳送之…
  2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17條 本保險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分擔之。
  2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23條 第四類至第六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以依第十八條規定精算結果之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之。前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
  2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0條 …主管機關,於當月五日前撥付保險人。四、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應由各機關補助部分,每半年一次於一月底及七月底前預撥保險人,於年底時結算。前項保險費,應於被保險人投保當月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保險費。
  2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1條 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有下列各類所得,應依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計收補充保險費,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但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及未達一定金額者,免予扣取:一、所屬投保…
  2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2條 未具投保資格、喪失投保資格或保險對象有前條所定免由扣費義務人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情形者,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告知扣費義務人,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2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5條 投保單位、保險對象或扣費義務人未依本法所定繳納期限繳納保險費時,得寬限十五日;屆寬限期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限屆至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納費額百分之零點一滯納金,其上限如下:一、於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為其應…
  3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37條 保險人於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未繳清保險費及滯納金前,經查證及輔導後,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之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但被保險人應繳部分之保險費已由投保單位扣繳、已繳納於投保單位、經依前條規定經保險人核定其得分期繳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