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保險對象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