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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羈押法 第55條 …守所內延醫診治時,看守所得予准許。前項自費延醫診治需護送醫療機構進行者,應於事後以書面陳報為裁定羈押之法院或檢察官。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其接見通信者,有前項護送醫療機構進行自費延醫診治情形時,看守所應依職權或依被告申請檢…
  2. 行政羈押法 第56條 …被告受傷或罹患疾病,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時,看守所得護送醫療機構醫治,事後由看守所檢具診斷資料以書面陳報為裁定羈押之法院或檢察官。經裁定羈押之法院禁止其接見通信者,有前項情形時,看守所應依職權或依被告申請檢具診斷資料速送…
  3.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告自主健康管理,應實施衛生教育,並得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機構協助辦理。除管制藥品、醫囑或經看守所人員觀察結果,須注意特定被告保管藥物及服藥情形者外,看守所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推行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使被告自行管理及…
  4.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查結果記載。五、自費實施健康檢查所需之費用,由醫事人員所屬之機構開立收據,由被告之最近親屬或家屬支付為原則,必要時得由看守所自被告之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繳轉付。六、自費延請醫事人員於看守所內實施健康檢查之實施時間、地點、方…
  5.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求更生保護者,看守所應查核其需要保護之事項,通知當地更生保護機構處理。
  6. 行政法醫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第7條 …十五點者,以十五點計。九、在國內外各法醫學、醫學相關專業研究機構進修,短期進修者(累計一星期內),每日積分二點,長期進修者(累計超過一星期)每星期積分五點,超過三十點者,以三十點計。於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地區執…
  7. 行政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4條 …院經費來源如左:一、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二、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中央政府依前項第二款所提供之捐贈,經查核其研究成果確有績效時,參照原列經濟部所屬聯合工業研究所、聯合礦業研究所及金屬工業研究所之同樣額數…
  8.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2條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之任務如下:(一)辦理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管理維護。(二)服務輔導之相關事宜。
  9.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3條 本規程所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包括各區管理處、環境保護中心(以下簡稱環保中心)、服務中心、聯合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聯合污水廠)。
  10.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9條 區管理處及環保中心置執行長一人,綜理本機構業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必要時,得置副執行長一人,襄理機構業務。
  11.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10條 服務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本機構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服務中心得置副主任一人,襄助機構業務;特等編制之服務中心,得置副主任二人。
  12.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11條 聯合污水廠置主任一人,綜理本機構業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必要時,得置副主任一人,襄助處理機構業務。
  13.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12條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之人員,以聘用及僱用方式進用,或由本部及其所屬機關人員派兼之。
  14. 行政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第2條 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自行或委託辦理地質調查,應於報告完成後一個月內,將報告中地質調查相關之書、圖、文件等,以紙本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格式之電子檔提交中央主管機關。接受政府補助或獎勵之機構、團體、學校或個人辦理地質調查,應…
  15. 行政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說明,每次出廠或輸入之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均應經下列機構之一化驗符合規定: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定之試驗室。二、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之實驗室或其與國外相互認證之實驗室。前項化驗報告,應保存三年;中央主管機關…
  16. 行政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之案件,除進行書面審查外,並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實地查勘。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請生質燃料業者及再生油品業者報告其業務,並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查核其實際營業相關資料,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中央主管機關…
  17. 行政工業區移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管辦法 第3條 …條規定申請移交接管時,並應同意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原已設置之管理機構及人員一併移轉,且承諾於移交接管生效日後至少續聘一年。第一項使用人,指產業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由中央主管機關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提供使用者,指土地或建築物承…
  18. 行政工業區移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管辦法 第4條 …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所有權或使用權。二、管理機構之辦公設備、物品及相關檔卷文件。三、管理機構之人員。四、管理機構承辦之各項業務。五、相關契約之權利義務。六、其他經協商之事項。
  19. 行政工業區移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管辦法 第7條 …全部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並概括承受接管前之權利義務。二、管理機構人員之權利與義務移轉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概括承受及處理。三、管理機構之業務移轉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四、相關契約之權利義務,由直轄市、縣(市…
  20.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條 …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六、棧埠作業機構:指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從事棧埠作業之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七、委託人:指委託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棧埠作業機構作業之船舶所有人、運送人、貨…
  21.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7條 …件、相關土地使用計畫、興建計畫、營運管理計畫、財務計畫、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及其他公告規定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2.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2條 …程,得由公民營事業擬具計畫,提送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洽請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但航道及港池浚挖土方作為填土造地之用者,不予列計。
  23.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3條 …損害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有關機關辦理必要之救助,或洽請金融機構辦理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
  24.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6條 …棄物,應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
  25.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7條 …碼頭區域內作業時應保持清潔,並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油料、廢水或廢棄物,不得遺留、排放或拋棄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不清除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清除,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行為人負擔。經由溝渠、下…
  26.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0條 …民營事業同意後,再將同意後清單分送或以電腦連線至現場棧埠作業機構、負責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消防之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並應依海關規定申領特別准單後,始得裝卸:一、危險物品種類、品名、性質、數量、聯合國編號及裝卸應注…
  27.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1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消防之單位、公民營事業、棧埠作業機構,視危險物品之性質,負責採取必要之警戒措施,該船船長應派員維護安全。
  28.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3條 危險物品裝卸時,公民營事業或棧埠作業機構應視危險物品性質及現場實際情況,標示警戒區域,並設適當消防設備;如公民營事業或現場棧埠作業主管人員認有安全顧慮時,應即停止作業。進入裝載危險物品船舶之水上或陸上警戒區域內之車輛及人…
  29.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5條 …先在公民營事業所指定區域進行清艙,並檢具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機構出具之清艙證明,送公民營事業同意後,始得動火。
  30. 行政公共建設經費購置軟硬體設施供產業共用之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自行營運管理或委託國內研究機構或公司營運管理軟硬體設施,提供產業向其申請使用。前項所稱研究機構,包括大專校院、政府研究機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以研究為目的之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