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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6條 …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牙醫專科醫學會接受委託辦理牙醫專科醫師甄審之初審工作結果,應造具申請甄審者之名冊,連同甄審資格及成績,報中央主管機關複審。
  2.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7條 牙醫師經牙醫專科醫師甄審合格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牙醫專科醫師證書;牙醫專科醫師證書遺失、損壞,申請補發、換發者,亦同。前項牙醫專科醫師證書之發給或補發、換發,應載明其牙醫專科分科別及有效期間。
  3.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8條 牙醫專科醫師得於其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屆至前六個月內,檢具符合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條件之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更新。但有特殊理由,未能於期間前申請更新,經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更新並…
  4.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9條 牙醫專科醫學會接受委託辦理牙醫專科醫師甄審之初審工作,有違反法令或不遵行中央主管機關監督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終止委託。
  5.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0條 牙醫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自第十三條第一項各該牙醫專科醫師甄審原則發布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申請牙醫專科醫師甄審者,得免筆試、口試、操作或實地考試:一、至申請日止,具教育部審定講師以上資格滿三年,且曾在教學醫院擔任各該牙醫專科…
  6.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1條 牙醫師證書經依法撤銷或廢止者,同時撤銷或廢止其牙醫專科醫師證書。
  7.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2條 …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三、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四、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
  8.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5條 …切結書。(四)照顧第二條第三項第二款之對象者,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五)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前項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為之。第一項申請防疫補償文件、…
  9.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 第4條 …依法設立或登記,具性侵害防治實務經驗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四、醫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特殊教育教師或具有性侵害犯罪防治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依前項規定實際執行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人員,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性侵害…
  10.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 第5條 …市)主管機關應遴聘至少七人以上熟稔性侵害犯罪特性之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觀護人、少年保護官、特殊教育或犯罪防治相關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組成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評估小組(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其…
  11.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 第14條 …輔導或教育內容,涉及心理治療或精神治療者,應有心理師、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參與。
  12. 行政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 第4條 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得施行居家治療:一、精神疾病症狀明顯干擾家庭及社區生活,且拒絕就醫。二、無病識感,且有中斷治療之虞。三、無法規則接受治療,有再住院之虞。四、精神功能、職業功能或日常生活功能退…
  13.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4條 …基礎或臨床免疫醫學、保存庫、血庫或相關領域實務經驗一年以上之醫師,其職責如下:一、捐贈者合適性之審查。二、人體器官放行之審查。三、簽認器官保存有關之醫學與技術標準作業程序。四、器官移植有關不良反應事件之審查與評估。五、其…
  14.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5條 …存庫之品質主管應為具保存庫、血庫或相關領域實務經驗一年以上之醫師、醫事檢驗師或具生物相關系所學位者,其職責如下:一、建立及維持保存庫品質管理系統。二、訂定器官保存有關之醫學與技術標準作業程序。三、調查器官移植有關之不良反…
  15.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3條 …,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主管機關為防治需要,得要求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限期提供感染者之相關檢驗結果及治療情形,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16. 行政生物藥品檢驗封緘作業辦法 第7條 因應緊急醫療需要之生物藥品,藥商得檢附地區醫院以上之主治醫師出具之切結書或醫院申請書,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緊急放行所需要之數量。前項生物藥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其原廠檢驗成績書後,即得於所申請放行數量之生物藥品包裝…
  1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3條 …我國港埠至本次抵達期間內未再有前項各款同一情形。二、進港前經醫師、法醫師證明非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船舶於國內續航期間,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且有散播傳染病之虞時,應接受登船檢疫。
  18. 行政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關所規定之限量,作用緩和、無積蓄性、耐久儲存、使用簡便,不待醫師指示即可供治療疾病之用者。成藥分甲、乙兩類,其範圍及審核標準如基準表(附件一、二)。
  19. 行政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第10條 中藥販賣業者調製(劑)固有成方製劑,應於其管理藥品之中醫師監督下為之。但不含毒劇藥品者,可由確具中藥基本知識及鑑別能力人員自行調製(劑)之。
  20. 行政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第3條 …之一:(一)領有食品技師、畜牧技師、水產養殖技師、營養師或獸醫師證書。(二)領有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營養、家政、生活應用科學、畜牧、獸醫、化學、化工、農業化學、生物化學、生物、藥學、公共衛生或其他…
  21. 行政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5條 …議案件,認為有對受害對象複檢或訪查之必要時,得指定醫療機構或醫師予以複檢,或指派專人進行訪查。受害對象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22.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5條 管制藥品之使用,除醫師、牙醫師、獸醫師、獸醫佐或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外,不得為之。獸醫佐使用管制藥品,以符合獸醫師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為限。
  23.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6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及獸醫佐非為正當醫療之目的,不得使用管制藥品。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正當教育研究試驗,不得使用管制藥品。
  24.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7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獸醫佐非領有食品藥物署核發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不得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或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前項使用執照登載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食品藥物署辦理變更登記。第一項使用執照…
  25.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8條 醫師、牙醫師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應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獸醫師、獸醫佐使用管制藥品,其診療紀錄應記載飼主之姓名、住址、動物種類名稱、體重、診療日期、發病情形、診斷結果、治療情形、管制藥品品名、藥量及用法。第一項…
  26.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9條 管制藥品之調劑,除醫師、牙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外,不得為之。藥劑生得調劑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醫師、牙醫師調劑管制藥品,依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
  27.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0條 醫師、牙醫師、藥師或藥劑生調劑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非依醫師、牙醫師開立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不得為之。前項管制藥品,應由領受人憑身分證明簽名領受。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以調劑一次為限。
  28.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1條 供應含管制藥品成分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應將領受人之姓名、住址、所購品量、供應日期,詳實登錄簿冊。但醫療機構已登載於病歷者,不在此限。
  29.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4條 …品管理人管理之。管制藥品管理人之資格,除醫療機構、藥局應指定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外,其餘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機構、藥局購用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者,得指定藥劑生擔任管制藥品管理人。
  30.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6條 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獸醫師及獸醫佐違反本條例規定受罰鍰處分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自處分之日起,停止其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六個月至二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經起訴者,自起訴之日起,暫停其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