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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200 頁- 行政交通部廢品處理辦法 第2條 本部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壽年由總務司盤點清查,其未達壽年而不堪使用者,得由使用單位填具財產減損單呈請報廢。
- 行政交通部廢品處理辦法 第3條 …由總務司簽請部次長核准作左列處理:一、能利用者,盡量予以整修使用。二、有殘餘價值者,由總務司會同會計處依照規定手續予以變賣,其在審計法規定稽察限額以上者,應先函請審計部派員監視處理。三、無殘餘價值者,予以銷毀。
- 行政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財務報告,係指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營運表、淨值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註或附表。前項財務報表之格式,除新成立之財團法人外,應採兩年度對照方式編製…
- 行政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8條 …融資租賃之承租人所持有之不動產。五、無形資產,指凡長期供業務使用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及無實體存在之各種排他專用權。六、其他資產,指不屬於以上之資產。第一項第二款負債之內容如下:一、流動負債,指將於一年或一業務週期內(以較長…
- 行政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2條 …營運表、淨值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各項目之補充資訊,或其他為避免使用者之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告之公允表達所必須說明之事項。
- 行政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4條 財團法人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等資料,並應建立內部控制,以確保電子硬體、軟體、資料儲存媒體及會計資料之安全、正確與完整性。
-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4條 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一人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其優待票證使用方式,由該運輸業之交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會商本法主管機關及該等運輸業者定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7條 …所稱民航主管機關所訂安全因素如下:一、身心障礙者須於航空器內使用擔架或保溫箱者。二、身心障礙者對於國內航空運輸業者所提供之安全指示無法理解或回應、或無法與國內航空運輸業者之人員建立溝通方式者。三、身心障礙者無法自行由航空…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條 鐵路專用側線之修建、養護及使用,除鐵路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之規定。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7條 建築材料,如由申請人購備,須經管轄鐵路檢驗合格,始准使用。路基、橋涵等工程得准申請人自辦。但應受管轄鐵路之指導監督。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2條 專用側線使用管轄鐵路所有土地時,申請人應按該鐵路土地出租之規定繳納地租。
-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7條 專用側線需經管轄鐵路試運轉認可後,始准使用。
-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4條 …固,並符合安全椅產品所允許之身高或體重限制。第一項幼童安全椅使用規定,如因幼童體型特殊顯無法依規定使用者,得用適當之安全椅。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
-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6條 …條規定辦理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一、裝置安全椅之座位不可搭配使用安全氣囊。二、車輛遇交通事故或緊急煞車等突發狀況後,應立即查看乘坐之幼童及安全椅是否穩固並作必要之調整。
- 行政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8條 …小型車廠商於銷售汽車或安全椅製造商於銷售安全椅時,應於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加註幼童安全椅之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機關應督導汽車租賃業者於出租小型車時,應將有關幼童乘坐之規定張貼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告知顧客,並提供…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2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不在此限。汽車駕駛人之車輛…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4條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所稱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指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前條規定之相類功能裝置,操作或啟動前條各款所列功能之行為。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5條 執法人員於攔檢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時,應以不妨礙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為原則,必要時可以錄影或照相採證方式辦理。舉發時應明確記載違規…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6條 為避免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影響行車安全,中央、直轄市、縣(市)交通及公路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應會同各級新聞主管機關訂定計畫並經…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7條 …或其他各種集會時,宣導村里民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以維行車安全。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8條 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廠商於銷售其產品時,應於使用說明書加註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勿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以維交通安全。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9條 各公路監理機關應就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之危險性、正確使用方法及違反規定之處罰等相關事項加強宣導,並納入駕駛執照考驗筆試題庫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各公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0條 …法人團體應率先倡導所屬人員,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各級公私立學校應於集會場合中,宣導教職人員及學生,駕駛汽車於行駛道路時勿以…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1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數據通訊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一日起實施。除前項外,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2條 警察機關應就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之相關數據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以提供相關機關參考。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2條 在交通密集地區,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分類,其設置停車位數或開發、變更使用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商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公告,列為應實施交通影響評估…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3條 …。(二)評估範圍。二、基地週邊現況:(一)都市計畫與週邊土地使用現況。(二)重大建設計畫。(三)週邊道路動線分析。(四)道路幾何特性與服務水準分析。(五)停車供需分析。(六)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狀況。(七)人行動線分析。三、…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5條 …停車供需分析:調查路邊停車場及路外停車場之停車供需及平均車位使用率等數據資料。三、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狀況:大眾運輸系統路線、服務水準、班次等數據資料。四、人行動線分析:行人出入口所在街廓內所面臨道路之人行設施。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8條 …後,評估分析同項第二款第四目至第七目各類系統設施於目標年期之使用狀況或服務水準。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10條 …明,並檢附必要之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工程圖說及數量。建築物使用後週邊道路交通狀況未改善者,開發或營運業者應配合交通主管機關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