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4條 法規: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4條 財團法人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等資料,並應建立內部控制,以確保電子硬體、軟體、資料儲存媒體及會計資料之安全、正確與完整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