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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72 頁-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2條 …物品事件報告(如附件二)送民航局,民航局於必要時得派員對飛航事故以外之危險物品事件進行調查。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於執行空運作業時,發現未申報或錯誤申報之危險物品、旅客或組員違規…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6條 …內填具飛航安全相關事件報告表(附件十五)通報民航局:一、運輸事故調查法所規定之遙控無人機飛航事故。二、最大起飛重量二公斤以上且裝置導航裝置之遙控無人機遭受實質損害或失蹤。三、於本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一項至第二項範圍內從事…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10條 …一、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二、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四千八百萬元。前項保險金額…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條 …及申請。六、活動空域之範圍、限制、遵守、安全及管理。七、飛航事故之通報、處理及相關工作人員之職責。八、飛航時間紀錄簿、維護紀錄簿之表格及填寫規定。九、申請各類操作證之訓練計畫及考驗標準。訓練計畫應包括飛行及維護相關課目。…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5條 超輕型載具發生飛航事故時,其所有人、操作人、活動團體及政府相關機關(構),除為救援及消防之必要外,應維持現場之完整、協助及配合調查作業,並應於得知消息後二小時內將發生情形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民航局(報告表如附件十…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7條 …制及檢驗程序。五、製造廠檢驗人員及試飛操作人之資格。六、飛航事故之通報及處理。前項第一款試飛場地應符合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製造廠不得有未依民航局核准之試飛手冊及相關限制而從事超輕型載具之試飛活動。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40條 …請。六、活動空域之範圍、限制、遵守、空域安全及管理。七、飛航事故之通報、處理及相關人員之職責。八、飛航時間紀錄簿、維護紀錄簿之表格及填寫規定。九、申請各類操作證之訓練計畫及考驗標準。訓練計畫應包括飛行及維護相關課目。十、…
-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21條 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傳染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致不能進行評量測驗時,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其為評量測驗舉行前發生者,該項評量測驗另行擇期舉行時,應由交通部觀光署公告延期,並通知參測人員。二、其為評量測驗期間發生者…
-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37條 …或招請之機關、團體所安排之觀光旅遊行程執行業務,非因臨時特殊事故,不得擅自變更。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24條 …最低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前項保險範圍及最低金額,地方自治法規如有對消費者…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投保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保險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觀光遊樂業應將每年度投保之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報請…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故意、過失或不可抗力而發生行車事故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身體受傷或財物毀損滅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對受害人或請求權人負賠償之責。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3條 被保險人對於每一次保險事故,須先行負擔約定之自負額,保險人僅對於超過自負額部份之賠款負賠償之責。前項約定之自負額部份,被保險人不得以加繳保險費或其他方式免除,亦不得另向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7條 …眾捷運系統從事操作、管理或維修之人,視為被保險人。二、「行車事故」指被保險人所有、使用、管理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專用路線,致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壞之事故。至「其他事故」則指因火災、水災、擠壓等事故所造成之死傷財損而言。三…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4條 被保險人遇有保險人可能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後,應即以電話、電報、傳真或其他方法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怠於前項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5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減輕損害之義務。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16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受害人或求償權人無論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或提起訴訟,被保險人應即將賠償請求書、法院令文、傳票或訴狀等影本送交保險人,保險人認為必要時,並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有關資料及文書證件。訴訟進行中,被保險人應…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0條 對意外事故之發生,若另有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第三人時,被保險人或受害人不得對該第三人免除責任,或拋棄追償權。保險人於賠付後,得依法行使代位求償權控訴該第三人,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資料協助承保公司辦理。被保險人違反前項義務時,…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1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事故發生,致他人死亡或體傷者,該受害人或其他求償權人得於保險金額範圍內,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受害人或其他求償權人對前項保險金並享有優先受償之權。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3條 保險契約所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對其基於保險契約所生之保險金求權所為之任何處分,對第三人不生效力。前項情形於法院強制執行時,亦適用之。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4條 同一保險事故之受害人若不只一人,且對被保險人之損害賠償數額超過保險金額時,保險人應依比例,支付保險金予各該受害人。保險人依前項規定支付之保險金已達「保險期間內之保險金額」,而仍有第三人之請求尚未計入分配時,除保險人有正當…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5條 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賠償受害人或請求權人後,依保險契約請求理賠時,如有任何詐欺、隱匿或虛偽不實等情事者,保險人不予理賠,如另有損失,得請求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31條 保險人對於因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事故發生,而給付賠償金給受害人或其他求償權之人後,不得代位受害人向被保險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但有下列事由之一者,得向被保險人追償:一、損害係由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者。二、因被保險人怠於履…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35條 …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但行車事故之發生,被保險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前項權利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經過十年不行使者,亦同。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9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應立即通報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並隨時將經過及處理情形報請查核;其屬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依前項規定所提報告內容,地方主管機關得要求其負責人或相關…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3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對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應蒐集資料調查研究,分析原因,並採取預防及改進措施,地方主管機關得予查驗。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3-1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就大眾捷運系統運轉中發生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進行檢討。非屬運輸事故調查法所定重大運輸事故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地方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就其事實及原因進行調查。地方主管機關對前二項檢討或調查結果,認有應改進…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6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事故之發生,非因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之過失者,對於非旅客之被害人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療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被害…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1條 …依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行車人員或從業人員施予訓練與管理致發生行車事故。八、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未改正。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四項所定…